高温不结实属于理赔责任范围。可以走保险。
(一)保险期间内,保险水稻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的赔偿比例×受损面积
水稻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移栽成活—返青期,每亩保险金额×60%;分蘖期,每亩保险金额×80%;孕穗抽穗期—收割,每亩保险金额×100%。
水稻种植损失率的赔偿比例: 30%以下,不负赔偿责任;30%(含)-50%按60%;50%(含)-70%按80%;70%(含)以上按100%。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水稻每亩保险金额低于或等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则以每亩保险金额为赔偿计算标准;若保险水稻每亩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则以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三)保险水稻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保险面积自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保险人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