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农业补贴内容有哪些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20 15: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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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补贴是?三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的农业补贴主要有粮食直补、良种和农机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等,实践证明,这些惠农政策起到了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效果。2017年国家农业补贴内容有哪些?农业补贴有哪些项目?为您一一解答。

2017年国家农业补贴内容有哪些

 2017年国家农业补贴内容有哪些

  补贴涉及这些方面

 一、蔬菜种植、水果产业、茶叶产业等

 可申报:农业部的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项目

 项目补贴:每个项目补贴50-100万元

 要求:设施200亩以上,陆地1000亩以上

  二、林业产业

 可申报:林业局的名优经济林示范项目

 项目补贴:每个项目200万元以上

 可申报:林业局林下经济项目

 项目补贴:一般补贴在10-30万

 可申报: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国家绿色特色产业示范基地

  三、观光类农庄

 观光类农庄:向旅游局申请旅游专项资金、旅游扶贫资金等;

 贫困村建设项目:申请旅游局贫困村旅游扶贫项目资金;

 自由基地发展餐饮的农庄:申请三品一标的认证及相关补贴,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四、运动体验类农庄

 可申请:教育部的教育基地、学生课外实践基地、儿童以及青少年见学基地等。

 特色:优雅环境、运动拓展、活动体验、亲子教育等。

 适合人群:都市白领等高收入人群自身与孩子参与体验,或公司活动组织进行团队训练。

 选址:这类农庄多设置于市郊。

  五、特色文化类农庄

 可申请: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申报单位:县委宣传部和文化局等单位

 定位:休闲农庄

 发展依托:当地的特色文化、特色饮食、少数民族文化、服饰等特有的产品和文化。

  六、科教类农庄

 可申请:科技局的相关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星火计划项目、科技推广与集成技术示范项目等。

 主要目的:农庄内利用现有的现代农业技术进行农业生产,并逐步将自主研发的技术进行试验示范与推广,并将现代农业技术进行展示、展览与体验,让人们认识并体验现代农业的进步与技术发展。

 其实,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农庄都会有相互的融合,都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资金的申请,例如科技类农庄同时可以发展农业产业,运动体验类农庄可以发展观光餐饮。关键是庄主们要学会将自己的农庄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解,既可以享受产业类,又可以向科技类、旅游类和特色类靠拢,争取从多个部门申请到更多的资金。

 可申报的补助项目

一、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

 1.申请补助数额:项目总投资10%左右

 2.申请申报时间:6月

  二、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受理部门:发改委

  三、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目

 1.受理部门:农业部

 2.申请补助数额:省级1000-2000万元、国家级1-2亿元

 3.申请申报时间:6月

  四、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1.受理部门:农业部(各县农委、农业局)

 2.扶持范围:

 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

 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元。)

 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3.申请补助数额:5000元/亩,300万以内。

 4.申请申报时间:7-8月

  五、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植项目)

 1.受理部门:财务部

 2.申请补助数额:100-500万

 3.申请申报时间:12月之前

  六、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种植机械)

 1.申请补助数额:项目总投资30%左右

 2.申请申报时间:12月

  七、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八、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农作物种子项目

 1.申请补助数额:800-1500万元

 2.申请申报时间:2月

 九、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1.受理部门:农业部

 2.支持范围:

 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

 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

 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3.申请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元以内

 4.申请申报时间:5-6月

十、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专项

 受理部门:财务部

 申请补助数额:120万元

  十一、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1.申请补助数额:每亩补助1100元

 2.申请申报时间:3月

十二、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1.受理部门:财务部

 2.申请补助数额:500万元

 3.申请申报时间:6月

十三、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1.受理部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支持范围:

 粮食主产区

 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

 灌溉面积为5-30万亩

 3.申请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

 4.申请申报时间:8月

  十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1.受理部门:科技部

 2.申请补助数额:60-300万元

 3.申请申报时间:4月

  十五、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

 1.申请补助数额:100-300万元

 2.申请申报时间:7月

十六、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1.受理部门:财政部

 2.支持范围:

 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

 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

 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3.申请补助数额:300-500万元

 4.申请申报时间:10月

  十七、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1.受理部门:财政部

 2.申请补助数额:500-800万元

 3.申请申报时间:10月

  十八、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

 1.申请补助数额:80万元

 2.申请申报时间:6-7月

  十九、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1.申请补助数额:80-120万元

 2.申请申报时间:3月

  二十、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1.受理部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支持范围:

 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

 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

 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3.申请补助数额:300万元

 4.申请申报时间:6-8月底

  二十一、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畜禽良种项目

 1.申请补助数额:300-500万元

 2.申请申报时间:2月

  二十二、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1.受理部门:发改委

 2.申请补助数额:200万-2亿

 3.申请申报时间:6月

二十三、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养殖项目)

 受理部门:财务部

  二十四、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

 1.申请补助数额:300万

 2.申请申报时间:9月

  二十五、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养殖及饲料加工机械)

 二十六、冷链物流和现代物流项目

 1.申请补助数额:200-1000万元

 2.申请申报时间:7月

二十七、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项目

 申请申报时间:12月

  二十八、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1.受理部门:农业部、财政部

 2.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马铃薯贮藏窖

 果蔬通风库

 冷藏库

 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3.申请补助数额:中央财政资金对纳入目录的各类设施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目前比例为30%

 4.申请补助方式:采用?先建后补?

 5.申请申报时间:5月

二十九、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1.受理部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支持范围:

 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

 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

 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3.申请补助数额:300万元

 4.申请申报时间:6月底

  三十、扶贫项目

 1.受理部门:国家扶贫办

 2.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

 3.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

 4.申请申报时间:不定

  三十一、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项目

 1.申请补助数额:项目总投资的30%

 2.申请申报时间:5月

法律分析:国家对种植业主要是基地种植的粮食、蔬菜、干果、鲜果予以适当补助

财政补贴范围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重点项目的年度财政补贴资金不高于300万元、不低于150万元;一般项目的年度财政补贴资金不高于150万元、不低于75万元;合作社年度财政补贴资金不低于45万元。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建设总投资的40%。

看你想种植什么,以及规模多大,具体情况还需咨询当地农业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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