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树果是什么中药材吗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19 16:32:33
字号:

铁树种子有毒不宜食用

铁树果是什么中药材吗

近日,江门领导收到一位家住深圳的退休老教授的来信。老教授在信中希望江门有关部门提醒市民,铁树的种子是有毒的,不宜食用。

试吃铁树种子发现有毒

指出《辞海》有错望改正

今年74岁的胡教授在信中称,他是原韶关学院中文系退休副教授,一贯从事古诗文研究,出版了近500万字的专著,同时还养成了“较真”的治学态度。2003年12月初,胡教授得到两颗铁树种子。他查阅了1999年版《辞海》缩印本,对于铁树是这样注释的:“苏铁亦称‘铁树’、‘凤尾竹’、‘凤尾蕉’……种子呈核果状,微扁,朱红色……种子可食;茎髓可采淀粉供食用……”再查阅1980年版和1989年版的《辞海》,关于苏铁种子的介绍,也说是可食的。胡教授想,20年这说法也没变,应该没错了。为了弄清铁树种子的滋味,他不顾家人劝阻生吃了一颗,结果一夜吐了4次。胡教授当即意识到铁树的种子可能有毒。

之后,他向专家教授请教,并深入查阅大量药典,发现铁树种子所含的苏铁苷和新苏铁苷成分有毒,它能诱发肝、肾肿瘤,造成脊髓萎缩,吃到一定分量还可能窒息致死。想到人们几乎到处都可以见到铁树,处处都潜伏着危险,于是,胡教授写了一篇相关文章在当地媒体发表,这引起了央视新闻频道《小崔说事》栏目的兴趣。2004年7月初,该栏目邀请他去拍摄了以“较真儿”为题的电视短片。

在经进一步查阅资料后,胡教授发现“铁树种子可食”出自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上面说,铁树种子“无毒”、“可食”、“能令人肥健”、使人“好颜色”。胡教授说,李时珍的这些未经实验室证实的结论早在1962、1963年即已被两岸实验室新的结论所否定,而《辞海》1999年版还在使用“可食”这一说法,显然是很不适宜的。为此,胡教授专门致信上海辞书出版社和《辞海》编委会,表达了他对《辞海》关于铁树种子“可食”说法的意见,出版社和编委会于2004年11月5日作了答复,表示接受批评,并将于2009年重版时由有关专家认真改正。

制作电视短片寄给各市

提醒市民铁树种子有毒

另外,胡教授还给深圳市长写信,建议在公共场所种有铁树的地方树牌标明“铁树种子有毒,请勿采摘食用”。有关部门已经通过电话和书面形式答复了他,表示采纳了他的建议,并将做好有关宣传工作。

同时,胡教授还想到,我国南方很多大种城市也种有不少铁树。由于气候暖和,这些铁树都会结果,而如今很多铁树都已经结果。由于李时珍和《辞海》等宣称铁树种子“无毒”、“可食”,这就埋下了隐患。为了让这些地区广大群众也知道铁树种子有毒,不受铁树种子的危害,在韶关学院的支持下,他制作了30套电视片,收集了60颗铁树种子,复印了各种有关资料,一起寄给各市领导同志,希望有关部门提醒市民,铁树的种子是有毒的,不宜食用。

由于今年前段时间气候较暖,江门很多铁树都开花了,也有部分铁树结了果,奉劝大家千万不要食用。

格式如下: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修理厂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其位于西安工业园区的兆树岗汽车修理厂转让给乙方,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车库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执行最初的车库租赁合同规定的条款代表甲方对丙方支付租金和水电费用应由甲方支付的每年定期。

3、转让后,车库原有的装修、装修等设备全部交给乙方。

4、甲方负责乙方接管前该车库的所有债权债务,并负责乙方接管后的所有运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

5、甲方应在__日内(即__日)交付修理厂使用权。

6、乙方转让后管理不善的,甲方不得收回或干涉乙方。

7、转让:承运人售后服务及甲方客户、开利、奇瑞起重机械、洗车机、电脑零配件、工具。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XXXX年XX月XX日

法律效应:

订立协议,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乃至法律上,将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确定下来。协议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义务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对双方(或多方)具有限制性。它可以监督双方遵守承诺,抑制不计后果的食言行为。其功能与合同基本相同。

口头协议无效;书面协议可以有三种形式,即合同条款、单独协议和其他书面形式,如信件、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原文链接:https://baike.tt44.com/zz/2_6370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