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什么中药材禁止在市场上出售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19 11: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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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规定什么中药材禁止在市场上出售

禁止在中药材专业市场内出售国家规定限制销售的中药材和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各地区设立中药材专业市场,必须依据国务院药品生产经营行业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选择中药材主要产地或者集散地,并经国务院药品生产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部门均无权审批开办中药材专业市场。

要对现有的中药材专业市场进行整顿,整顿的标准由国务院药品生产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对已设立的不符合标准的中药材专业市场,一律关闭;对擅自设立的中药材专业市场以外的其他药品集贸市场,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取缔。

对在农产品集贸市场上出售的中药材,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在农产品集贸市场上擅自销售国家禁止销售的中药材品种和无证销售除中药材以外其他药品的,由有关部门依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扩展资料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依法加强药品销售的管理。

凡未依法取得《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证》、《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的,不得从事药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对擅自从事药品生产、批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坚决予以取缔。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不得承包给个人经营。

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向取得合法生产或者经营药品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严禁从非法经营者手中采购药品。

乡村医疗诊所(室)的供药,必须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生产经营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指定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乡镇卫生院负责。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只限于本单位临床和科研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或者供应不足的药物制剂,严禁在市场上销售或者变相销售。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从事药品批发业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购销药品,应当实行公平竞争,禁止采用回扣或者行贿、索贿等手段购销药品。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查有关药品的宣传广告内容,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惩处违反药品广告规定,夸大宣传疗效,误导患者使用的违法行为。

百度百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怀孕禁忌的中药

怀孕禁忌的中药,相信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都会有看到中药的身影,因为中药对我们人体有很重要的作用,但是使用中药也有很多禁忌,特别是对孕妇,下面是怀孕禁忌的中药。

怀孕禁忌的中药1

《妊娠禁忌歌》

芫斑水蛭与虻虫,乌头附子及天雄,

野葛水银既巴豆,牛膝薏苡并蜈蚣,

棱莪赭石芜花麝,大戟蝉蜕黄雌雄,

砒石硝黄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兼通草,矍麦干姜桃木通,

硇砂干漆鳖爪甲,地胆茅根与庶虫。

临床中妊娠期用药有禁忌的不仅仅《妊娠禁忌歌》中的四十味。以中药的功效来说,除了大毒、有毒中药之外,孕妇不宜使用的中药主要集中在活血化瘀药、通经破血、破气化滞、峻下逐水、泻下通便、利水通淋、芳香开窍、辛温大热等药性的药物。

以具有法律效应国家权威著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为标准:

孕妇禁用的中药有38味:丁公藤、三棱、干漆、地鳖虫、千金子、千金子霜、生川乌、马钱子粉、马兜铃、天仙子、天仙藤、巴豆、巴豆霜、水蛭、甘遂、朱砂、全蝎、红粉、芫花、两头尖、阿魏、京大戟、闹羊花、草乌、制草乌、草乌叶、牵牛子、轻粉、洋金花、莪术、皂角(猪牙皂)、商陆、斑蝥、雄黄、黑种草子、蜈蚣、麝香、

孕妇慎用的中药有56味:人工牛黄、三七、大黄、川牛膝、制川乌、小驳骨、飞扬草、王不留行、天花粉、生天南星、制天南星、天然冰片、木鳖子、天然牛黄、

肉桂、片姜黄、牛膝、艾片、白附子、玄明粉、西红花、冰片、红花、芦荟、苏木、丹皮、皂矾、体外牛黄、附子、苦楝皮、没药、郁李仁、虎杖、金铁锁、乳香、卷柏、枳实、禹余粮、禹州漏芦、急性子、、桂枝、桃仁、凌霄花、益母草、通草、黄蜀葵花、常山、硫黄、番泻叶、蒲黄、漏芦、赭石、薏苡仁、瞿麦、蟾酥。

孕妇忌用的中药有2味:大皂角、天山雪莲。

总体来说,孕妇禁用的药物多是有毒中药,存在致畸形性的风险。孕妇慎用、忌用的药物存在多是流产动胎的风险。还有一些中成药,孕妇也不宜服用,主要是含有以上孕妇禁忌类药物的中成药,比如含有牛黄、大黄的,三黄。片、牛黄解毒片等,具体请查看中成药的药品说明书或查看药物成分中有无以上禁忌类药物。

怀孕禁忌的中药2

妇女怀孕之后禁用的中药种类很多,最禁忌的就是破气破血的中药,如:三棱,莪术,生山楂,紫草,桃仁,红花,三七,柏子仁,益母草,泽兰,川牛膝等。还有通络,有小毒的中药:全蝎,僵虫,蜈蚣,芒硝,天花粉,冰片,麝香,生附子,酒大黄,蚯蚓,水蛭,硫磺等,还有泄下的中药,比如巴豆,生大黄,甘遂,芫花,牛黄等等。

中医自古以来就有个怀孕禁忌用药的歌诀,里面提到孕妇在妊娠时,像活血化瘀、功效、通窍的药物是不能用的,具体比如说西藏红花,虽然是名贵的药材,又凉又活血,但不能用在孕妇身上。除此以外,一些大辛大热的药物以及有毒的中药材也要禁止使用。比如生半夏、附子、雄黄、水银这些。

怀孕的时候不能吃哪些中药材?

除了这些妊娠禁忌的药,中药里面一些补益类的药材也要慎用。比如海龙和海马,这是非常好的补肾中药材,但是它们在中药里的功效是用来催生的,所以孕妇在怀孕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留意使用。除非临近生产,否则在怀孕期间食用可能会致使流产。

还有平常的感冒药,里面通常含有B麻黄碱成分,孕妇食用后,可能会诱发子宫收缩。所以在孕妇感冒的时候,对于西药的感冒药一定要谨慎,尽量不要选含有B麻黄碱成分的西药。

总结:孕妇在妊娠期间,可以专门咨询医生,平日里吃食上的注意事项,一旦有头疼感冒,最好先去医院就诊,不要自己使用药物。

怀孕禁忌的中药3

孕妇不能使用的十种中药

1、清热类:具有清热解毒、泻火、祛湿等功效的中成药,如六神丸,在怀孕早期服用可能引发胎儿畸形;孕后期服用易致儿童智力低下等后果。而含有牛黄等成分的中成药,因其攻下、泻下之力较强,易致孕妇流产,如牛黄解毒丸、片子癀、犀黄丸、败毒膏、消炎解毒丸等。

2、祛风湿除痹症类:以祛风、散寒、除湿、止痛为主要功效的中成药,如虎骨木瓜丸,其中活血之牛膝有损胎儿。类似的中成药,还有大活络丸、天麻丸、华佗再造丸、伤湿祛痛膏等。而抗栓再造丸则因大黄攻下、水蛭破血故孕妇禁用。

3、消导类:即有消食、导滞、化积作用的一类中成药,如槟榔四消丸、清胃和中丸、九制大黄丸、香砂养胃丸、大山楂丸等,都具有活血、行气、攻下之效,故易致流产。

4、泻下类:有通导大便、排除肠胃积滞、或攻逐水饮、润肠通便作用的中成药,如十枣丸、舟车丸、麻仁丸,润肠丸等,因攻下力甚强,有损胎气。

5、理气类:具有疏畅气机,降气行气作用的中成药,如木香顺气丸、十香止痛丸、气滞胃痛冲剂等,因其多为下气破气药,行气解郁力强而被列为孕妇的禁忌药。

6、理血类:即有活血祛瘀、理气通络、止血止痛作用的中成药,如七厘散、小金丹、虎杖片、脑血栓片、云南白药、三七片等,因其祛瘀活血力过强,易致流产。

7、开窍类:具有开窍醒脑作用的中成药。如冠心苏合丸、苏冰滴丸、安宫牛黄丸等,因为内含麝香、辛香走窜,易损伤胎儿之气,孕妇用之恐致堕胎。

8、驱虫类:具有驱虫、消炎、止痛功能,能够驱除肠道寄生虫的中成药,为攻伐有毒之品,易致孕妇流产、胎儿畸形等,如囊虫丸、驱虫片、化虫丸等。

9、祛湿类:凡治疗水肿、泄泻、痰饮、黄疸、淋浊、湿泻等的中成药,如利胆排石片、胆石通等,皆具有化湿利水、通淋泻浊之功效,故孕妇不宜服用。

10、疮疡剂:以解毒消肿、排脓生肌为主要功能的中成药,如祛腐生肌散、疮疡膏、败毒膏等中成药含大黄、红花、当归等,为活血通经之品,故孕妇不宜使用;而百灵膏、百降丹,因含有毒成分,对孕妇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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