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饲养爬虫需要办理相关证件。
具体来说,需要办理野生动物饲养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和个体工商营业证。其中,野生动物饲养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是必不可少的,而个体工商营业证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需要到当地的工商局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目前在另类宠物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还比较空白,除了营业执照,主要的证件就是野生动物饲养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
如何办理养殖证件
养殖证的办理条件如下:
1、申请人须具备相应的,野生动物养殖经验,或聘请养殖技术人员;
2、有养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
3、野生动物种源来源渠道合法;
4、野生动物的喂养食物有保障;
5、具备一定的医疗、救助技术条件。
养殖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2、审核,县级以上地分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3、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养殖证。
4、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人按规定签定承包台同后,到所辖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养殖许可证
5、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领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海域和内陆水域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综上所述,养殖证进行办理需要具备相应的,野生动物养殖经验,或聘请养殖技术人员,有养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野生动物种源来源渠道合法,生动物的喂养食物有保障,以及具备一定的医疗、救助技术条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法律主观:
主要是要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以下是开养殖场需要办的相关手续: 1、带着养殖申请书到乡镇人民政府签字同意。 2、到县畜牧局登记。 3、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 4、凭动物防疫合格证到工商行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5、到国土局签订用地备案。 6、到农业局签订用地备案。申请书上要写明养殖什么怎么养好,具体措施写清楚,否则等于没有登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必须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法律客观:《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 三、简化程序,及时提供用地 (一)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三)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