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业补贴主分为以下九类人群:
2、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经营者;
3、开展畜禽粪资源化利用的经营者;
4、种植者;
5、购置农机的经营者;
6、生态畜牧的牧民;
7、开展重金属治理的经营者;
8、开展深耕土地的经营者;
9、残膜回收利用的经营者。
有五类人是得不到农业补贴的,主要包括土地荒废3年以上者、从事非农生产者、生产造成严重污染者、用地未经审批者以及套取和冒领补贴者。
2022年农业补贴强力扶持这5类项目:
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
2、田园综合体项目;
3、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
4、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项目;
5、对养殖基地与农产品流通设施的扶持。
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耕地地力保护支出。
主要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二)农机购置补贴支出。
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报废更新和相关创新试点等方面。
(三)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支出。
主要用于支持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旱作节水农业、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农机深松整地、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等方面。
(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支出。
主要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补奖等方面。
(五)农业产业发展支出。
主要用于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奶业振兴行动和畜禽健康养殖、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等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信息进村入户等方面。
(六)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其他重点工作。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生产发展无关的支出。
1.农机具购置补贴,又称农机购置补贴,是指国家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农业生产所需的农机具给予的补贴。目的是促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乡村振兴的作用有什么?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的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是促进农机化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农业农村部门履职尽责的具体体现,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切实扛起责任,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上下功夫,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推动农机补贴惠民政策落地见效,确保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一是扩大政策宣传。通过日常咨询解答、下乡调研、上门核实等途径加大补贴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促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强化廉政防控。强化经销商的监管,督促履行经销承诺,强化队伍建设,经常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活动,督促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工作制度建设,细化工作流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三是加快资金兑付进度。把早结算,早兑付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密切部门协调配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提高资金结算兑付进度。四是着力提高服务能力。举办农机购置补贴培训会,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大力推行手机APP服务,采取现场“一站式”办理和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力争实现补贴资金申领“最多跑一次”。
总结:根据上述的文字内容可以得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主要是为了推进农村的现代化,农业的现代化,和乡村振兴计划等国家企划。
法律依据:(一)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六章第二十七条“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应当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
(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在3月12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中指出“为指导各地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有效支撑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我们制定了《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四)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财政厅在7月2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甘农财发〔2021〕45号),明确指出“为切实做好我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支持引导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充分发挥政策效益,有效支撑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农业农村厅商省财政厅制定了《甘肃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