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农民收购农产品合同是必须的。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农副产品购销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在签订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时,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可组织签订包括农副产品收购和生产资料供应两方面内容的结合合同。农民要有收据,农产品有自产证明开票资格需要经过税务局核定。
法律主观:
如果购销合同中不含税金额但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不作为计税依据,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即含税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 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