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的增值税如何计算?
农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
1、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农产品收购进项税怎么计算?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新扣除率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税额抵扣又称"税额扣除"、"扣除税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缴纳税款时对于以前环节缴纳的税款准予扣除的一种税收优惠.由于税额抵扣是对已缴纳税款的全部或部分抵扣,是一种特殊的免税、减税,因而又称之为税额减免.
具体包括:
1、购进免税农业产品.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是指向农业生产者购入农业初级产品.
2、购进其他非固定资产货物.纳税人购进其他非固定资产货物的进项税额为销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进口非固定资产货物.进口非固定资产货物的进项税额,为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购进应税劳务.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为劳务提供者开具加工费或修理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5、购进或进口固定资产货物.纳税人购进或进口固定资产货物,无论是否收到增值税抵扣凭证,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应并入固定资产价值,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有11%、13%和17%三种,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从2017年7月1日以前,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从2017年7月1日起,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1%。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税法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3、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