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农为邦本,本固邦宁。我们要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必须看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
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来说,“三农”向好,全局主动。当前,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日益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对此,我们要有清醒认识,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未来的发展方向
尽管我们的“三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集中体现。从现在到2035年,也就3个五年规划期,要抓紧行动起来。
对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35年、本世纪中叶的目标任务,要科学分析、深化研究,把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搞清楚,科学提出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当前,首先要把“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制定好。
新中国农业生产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即1949—1978年、1979—2003年、2004年至今。
1949—1978年:“以粮为纲”和农产品“统购统销”,强调的是农业生产的综合平衡,是一种超越了单纯粮食生产的“大农业”思想。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在很多地方变成了“以粮为纲,其余扫光”,极大地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1979—2003年:“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和农产品供给的初步市场化,从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依靠科技进步发展优良品种等方面推动农业生产向深度发展。并提出新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对农业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要求调整和优化种植结构,发展畜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
2004年至今:农产品供给多元化和完全市场化,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发布,重点是解决如何提高农民收入的问题,自那以后,已经连续14年发布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为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物质上和制度上的保障。
扩展资料:
1、土地改革是把土地分给农民,实行小农经济,仍是是封建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将土地承包给农民的制度。农民承担义务。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经营权的使用权
2、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的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也被消灭;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创造了条件;
3、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农业生产的发展为工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原料和广阔的市场,为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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