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习水县永安镇旅游资源和农业生产是什么?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20 17: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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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镇位于习水县东南面,离县城(经二郎)约60公里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06°,北纬28°。东邻二里、南与仁怀以桐梓河为界、西至二郎、北与桑木良村接壤。全镇总面积为105平方公里,辖1个社区、8个行政村、82个村民组,5546户28057人,以汉族为主,杂居少量苗族。全镇地势南北两端为狭长山脉,中部以丘陵为主,土壤主要以黄壤土、水稻土为主。地势海拔差别大,立体气候明显,镇政府所在地海拔为940米,全镇最高海拔1536米(麻窝顶)、最低海拔450米(干溪沟),平均海拔在850—900米。镇内矿藏资源丰富,主要有煤炭、钼矿、石灰石,另外还有重晶石、莹石、铅锌矿等。

贵州省习水县永安镇旅游资源和农业生产是什么?

倒栽洞位于永安镇永和村,属典型的喀斯特地形溶洞。顾名思义,“倒栽”即从洞口进入洞内后通道一直垂直向下,仿佛要整个人身体倒栽着才能进入。行至距洞口约15米,便地势平坦,溶岩与洞内潺潺的流水融为一体,在点点亮光的照耀下,营造出一幅幅形态各异的溶岩画,有的像春天破地而出的石笋素描、有的如层层相叠的石礁油画、有的似光滑圆润的石蛋水彩、有的仿佛一片简笔勾勒的石林。穿过一道道石门,从洞口行至洞穴中央约400米,洞内犹如恢弘的音乐大厅,气势磅礴,洞顶平均高20米,洞底达3000平方米,面积可与6个篮球场大小相当。此外,辽阔的洞底中央还竖立着姿态万千、粗细不一的石笋若干,周围的石墙又镶嵌着10余个大小不一的分洞穴,造型千奇百怪,给人“洞中有洞,洞中有岩,岩中有水”之美感,犹如进入一个石 烂泥槽休闲避暑区位于政府所在地北面,距集镇8.5公里,交通十分便利,永安经润南到习水公路横川而过,通往小岗、天桥、润南、永和的通村公路由此分支而去,该区海拔在1395—1528米,是镇域范围最高的地方,由小岗、天桥、润南三村交汇而成,有岩、有洞、有水、有林,是聚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天然避暑区。刻的仙境,所有游览过倒栽洞奇观的游客无不叹服它的鬼斧神工和巧妙自然。杨家园库区位于永安镇南面,距政府所在地15公里,东接二里乡,南接仁怀市,北接二郎乡,永安镇团结村、大坪村和白鹿村诸多山峰耸峙于库区北面一线。两岸亘连的青山上,片片簇簇的林木倒映于碧波万顷的库水之中,晶莹澄澈的满库碧波,被蓝天白云和飞掠的鸟影衬托,使得水光浮翠,两岸增彩。库区里有鱼类水族20余种和水鸟10余种,鱼儿游弋,鸟儿低掠,颇有妙趣。水库里库叉较多,环境优美。水库的大坝全长200余米,高近200米,颇象巨石横跨湖面之上,极有气势。坝顶的古典式亭廊又给人提供了登坝远望的好场所,使得满库美景尽收眼底。永安镇地处习水东南面,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土地资源各具特色,农业生产条件十分优越,近年来,永安镇大力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行农业区域化布局生产,按照“科技兴农业,因地调产业,改良壮牧业”的农业发展思路,建立起了花椒(青)、有机红粮(红)、油厚朴和核桃(绿)、苕粉丝加工(褐)、生猪养殖(白)“五色农业”为主要支柱的特色产业,农业经济格局凸显,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花椒、红粮、油厚朴、核桃、粉丝加工等示范基地,促进了农民快速增收致富。

万亩花椒——种出永安“双赢之花”

花椒是永安镇党委、政府经过充分调研后选择的产业发展项目,是“十二五”时期实施的主要产业之一。2011年全镇8村种植花椒11000余亩,按照永安镇花椒产业发展思路,通过三年时间,每年新增花椒10000亩,到2013年实现种植花椒30000亩以上,形成“全镇发展花椒、干部重视花椒、户户种植花椒、群众家家受益”的发展氛围。

在产业发展中,坚持走“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方式,实现公司与农户的“双羸”。由公司出苗出技术,农户出地出劳力,销售生花椒时,公司入户收购,按“二八”分成,即公司占20%,农户占80%,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联结机制,以降低花椒种植户的风险,保障种植户的经济利益。

“政府花椒产业发展的路子就是好,不仅让咱老百姓赚钱有了保障,而且还带动了产业的发展。”天桥村中山组村民陈明祥高兴地说。其中山组组长汪自海算了一笔账:在这些贫瘠的山坡里种花椒一年,相当于种3年的小麦或青稞!实实在在的效益调动了农民种花椒的积极性,极大地促进了永安花椒种植的规模化和产业化。

此外,永安镇目前森林覆盖率仅为18%,根据林业部门测算,种植10000亩花椒能提高森林覆盖率6%,到2013年,全镇森林覆盖率将达到36%。党政领导大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合作种植等形式种植花椒,鼓励农户大力开垦荒山荒坡种植花椒,真正让荒山荒坡变“金山银坡”,既改善生态,又增加农民收入。

有机红粮——红动永安“特色品牌”

“水稻一公斤大概卖到两元钱,亩产一般1000斤,红粮一公斤可以卖到6.2元钱,亩产至少有500斤,这样算下来,一斤红粮可以买到接近一斤半水稻,还不包括国家相关的红粮惠农政策补助。今年我家种植了5亩多红粮,纯收入可以达到7000多元。”粮农邓世勇笑呵呵地对镇上的干部说道。2011年,永安镇8个村全部建设了有机红粮示范园,形成了连片示范的红粮基地。据统计,全镇红粮种植面积达到8000亩,产量突破350万斤,产值达到1000多万元,永安的“半边天”也因为红粮的生产而 “红”起来。

产业结构的调整,过去的鸡肋变成了现在的香饽饽,农民种植的积极性高涨,为扩大红粮种植面积,促进农民增收,永安镇因地制宜,决定实施“保八争十”政策,即在保持8000亩红粮种植面积基础上,继续扩大全镇红粮面积,争取2012年全镇面积突破1万亩。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为了提高红粮种植效益,确保红粮丰产丰收,永安镇还加大对红粮种植户的技术培训力度,采取四定(定点、定人、定田、定任务)的措施来搞好技术指导。同时准备成立有机红粮生产合作社,使永安的红粮产业形成“公司+协会+农户”的生产模式,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积极性,以实现村村寨寨、家家户户种植红粮的良好局面。

油厚朴、核桃——栽出发展“后期之秀”

据《药性论》记载:主疗积年沉气,宿食不消,去结水,消化水谷,止痛之功效。可见油厚朴药用价值极高,市场前景广阔。自2007年起,永安镇就将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与油厚朴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整合项目资源,使油厚朴产业的发展有了稳定的扶持政策。目前,小岗村、天桥村建设成3000余亩油厚朴示范基地,昔日的“荒山”变成了现在的“金山”,农民收入明显增加。

“核栽庭前众人知”,长久以来,农村庭院前后土地由于疏于管理,导致大量土地闲置。永安镇政府立足镇情,以“发展庭院经济,建设核桃品牌”发展思路,在楠木、白鹿、大坪等村栽种5万余株“8158”优质核桃,5年后即可挂果,可以实现产值100万元。“庭院前后栽核桃,山土田地种红粮”成了本地村民一条种植定律。随着对镇情的不断深化认识,永安镇党委、政府积极引导农民改变种植观念,逐步把核桃由庭院向山区拓展,建成白鹿、小岗500亩核桃示范基地,亩产值可达到6000元。目前,天桥村、小岗村广袤的崇山峻岭,荒山荒坡均有婆娑的核桃树,核桃栽种规模已由零星种植向规模化发展,管理由粗放向规范化基地发展,永安发展核桃产业在观念、方式、数量、质量上实现质的飞跃。

红苕粉丝——产品加工“天时地利”

广大农村具有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但缺少深加工。以小岗村为例,一户平均种植3-4亩红薯,全村一共种植有1000多亩红薯,但现实的状况是,村民种植的红苕大部分被当成初级饲料喂养牲畜了。没有对其进行深加工。而把红苕加工成苕粉丝,可以大大提高红苕经济附加值。据了解,红苕在本地只能卖2-3毛钱一斤,而苕粉则能卖2-3元钱一斤,另外,加工粉丝过程中留下的红苕渣可以喂养牲畜,从而可以形成一条特色农业产业链。

为实现这一目标,镇政府紧紧抓住“三个接近”,即接近原材料地、接近遵赤高速公路、接近兴隆煤矿市场的区位优势,按照“谁承包,谁组建、谁受益”的原则,建立了白鹿粉丝专业合作社,使永安的农产品加工走上了“基地+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提升了红薯的经济附加值,使农民充分受益。

生猪养殖——养鼓农民“钱袋子”

白鹿村向家山组生猪养殖大户向天权,利用镇出台的产业结构调整优惠政策,2007年投资2万元,在村南建起占地2亩的生猪养殖场,建猪舍8间,并从外地引进优良生猪3头,进行繁育饲养。遇到疑难问题,他就邀请畜牧兽医技术员上门进行技术指导。并订阅了《种养新技术》、《中国畜牧兽医报》等多种报刊,使养殖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现存栏母猪4头,仔猪30头,年出栏生猪20余头,年纯收入达到2万余元。在他的示范带动下,目前向家山组20户均50头以上的畜牧养殖小区2个,人均纯收入超过2500元,生猪养殖是畜牧发展的主导产业。2010年全镇生猪存栏已达到13561头,户均产值3000元。同时,镇党委、政府积极帮助养殖户贴息贷款近50万元,建立了20户人均50头畜牧养殖小区5个,年产外三元仔猪500头以上仔猪场3个。目前,以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猪养殖模式已初见成效,同时,在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的辅导下,永安镇充分发挥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全镇生猪养殖正朝着“猪—沼—粮”特色农业方向蓬勃发展。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的机构职能

贵阳城市经济圈及安顺市——加快打造以烟草、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及汽车零部件、磷化工、铝工业、现代中药、特色食品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都市型经济中心区和产业集聚区;统筹规划、科学定位,推动特色工业园区建设,加强工业园区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染集中治理,环保设施与园区其他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建设发展总部经济,促进金阳新区开发开放。x0d毕节地区、六盘水市、黔西南州——围绕能矿资源开发,加快发展能源、以煤化工为主导的优势原材料等优势产业,重点建设一批电力、煤及煤化工、黄金等工业项目和循环经济生态型工业示范基地。x0d遵义市——加强与成渝经济圈、贵阳城市经济圈的联合与合作,重点做大做强名优白酒及特色食品、能源、原材料、机械电子、家用电器和竹纸一体化等优势产业。x0d黔东南州、黔南州及铜仁地区——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加快发展特色食品、民族药业、林纸一体化、特色农产品加工等绿色产业和水电、特色矿产资源加工。

(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原省农业办公室、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省农业机械事业局和省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行政管理职责,整合划入省农业委员会。

(三)原省乡镇企业局承担的除农产品加工以外的行政管理职责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

(四)原省农业办公室(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承担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交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担。

(五)加强省委农工委组织领导农业经济发展、农村社会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职能。

(六)加强农产品产需调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总量平衡。强化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七)增加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职能。 (一)负责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预测及综合统计工作,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工作、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综合性文件;提出处理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原则和措施的建议;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拟订;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省农业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改善;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发展农业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四)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出口的建议;研究制定农业生产资料、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拟订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依法开展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

(七)负责动物重大疫病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省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省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开展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工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信息服务。

(十)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负责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加工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一)负责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农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农业行业技术工人等级考核与评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专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十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渔事纠纷,维护淡水管辖水域渔业权益;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十三)负责农业生态和农村能源有关工作。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协调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导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业等服务业。

(十五)组织和指导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建议,并协调相关事项;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参与农村社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相关工作。

(十六)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农业贸易谈判和农业贸易规则拟订;组织开展对外农业贸易和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拟订,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外援项目。

(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部、中央农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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