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休闲农业的发展可谓如火如荼,国家对休闲农业支持力度巨大。农业局、旅游局、林业局、商业局、科技局和发改委都有相关项目可以申报。例如休闲农庄,可以申报星级园区,可以在网上查到相关政策。2015年,农业部目标是以“三农”为特色,以企业为主体,认定300个星级园区,其中五星级50家、四星级100、三星级150家以及10家休闲农庄。
1.休闲农业有望被列“十三五”规划的重头戏
近两年,各地休闲农业发展十分迅速。以南昌县为例,该县休闲农业经营面积达18.3万亩、资产总额达26.8亿元,年接待人数447.7万人次,截止2014年底,该县休闲旅游年综合收入25.4亿元,带动农民从业1.56万人。再如湖南浏阳,目前,全市有休闲农业企业、乡村旅游景点、农家乐340多家,上半年共接待游客188万人次,实现经营收入3.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2%。各地对休闲农业的呼声甚高,在未来的“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中,休闲农业极有望成为重头戏。
这意味着:
休闲农业在未来将占有更重要的发展地位,与之相应的补贴资金也会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只增不减。
2.休闲农业用地机制将进一步创新
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多年来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对于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等不属于农业用途的相关用地,明确提出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进行管理。随着休闲农业发展带来的巨大效益,对于休闲农业用地机制,国家也将有新的政策予以支持。
这意味着:
休闲农业用地政策将更加灵活,对于现在寸土寸金的现状,休闲农业有望会拥有极低成本拿到土地。
3. 金融信贷支持也将进一步加大
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涉农金融机构在农业重点县各支持至少一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包括发展休闲农业在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一对一”全面金融服务。在拓宽休闲农业抵质押担保物范围方面,针对休闲农业在内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和融资需求特点,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开展大棚抵押、林权抵押、农机具抵押、水域滩使用权抵押、现金流抵押、涉农直补资金担保等抵质押融资方式,满足休闲农业发展的多元化融资需求。随着央行数次降准,针对休闲农业的这一金融优惠政策必定将进一步加大。
农产品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很多,一般体现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比如增值税方面的,
1、自产农产品。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包括初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增值税。
2、鲜活肉蛋产品。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比如,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包括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一、正面回答
1、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对于销售种子、化肥、农药、有机肥料、农用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3、从事部分鲜活肉产品、蛋产品销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产品、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4、流通环节从事蔬菜销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二、分析
国家政策加大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产品流通、支持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
三、相关法律条令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根据财税2017的37号 规定,初级农产品范围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释农业产品征税范围的通知》财税字1995的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包括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动物骨粒、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标准生产的巴氏杀菌乳、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标准生产的灭菌乳。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
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比如,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包括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