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湖南农业县域经济竞争力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20 14: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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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

如何提升湖南农业县域经济竞争力

3.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优化城乡资源配置,构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通过加快农村经济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户籍、社会保障制度和城乡社会管理机制。

4. 坚持特色发展。发挥资源、区位优势,着力打造特色产业,形成县域经济特色。因地制宜,将优势产业做出特色、将特色产业做出规模。注重特色园区、特色项目建设,促进特色产业集聚发展。

5. 坚持开放发展。以开放增强活力、凝聚动力,加大对外开放和承接产业转移力度。实行多元化招商,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引导县域中小微型企业与大型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推进中小微型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壮大县域非公有制经济规模,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质量。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农业领域。

6. 坚持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系统建设,着力改善县域生态环境。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生态修复治理,加大水土保持、工业源头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和城乡之间交叉污染。

三、推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重点

7. 以水利和路网建设为核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强县域水利、交通、电力、通信、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和抗灾避险设施建设。完善交通路网结构,提高道路等级标准,提升通达、通畅能力,连通省际、市际断头路。加快县域电力的扩容提质,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农村通信全覆盖,逐步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切实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水利建设,加大洞庭湖和病险水库治理力度,抓好灌区续建配套和塘、坝、堰等小型水利设施改造,全面提高防汛抗旱、防灾减灾能力。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重点,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统筹中心镇、中心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镇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

8. 以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途径,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坚持把新型工业化作为第一推动力,提高工业经济在县域经济中的比重。立足县域现有工业基础、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以技术改造、创新发展为突破口,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用高新技术、先进设备和现代工艺,做强传统产业。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逐步淘汰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落后产能。发挥县域优势,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加快建设县域产业园(集中)区,完善产业园区布局规划,明确功能定位,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引导资源要素、企业和项目向园区集中。支持县域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县域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增强县域工业发展活力。

9. 以县城和中心镇为着力点,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做大做强县城和中心镇,加快中心村(社区)发展,构建以县城为龙头,中心镇为节点,中心村(社区)为基础,交通干线为主轴的新型城镇体系。重点突出县城扩容提质和功能完善,将产业园区建设与县城扩容提质有机结合,提升县城的承载力、带动力和辐射功能。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配套、产业特色鲜明、能有效吸纳农村劳动力及带动周边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镇。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促进资本与人口向中心镇聚集。加快省际边界小城镇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培育镇域产业,提高管理水平,推进省际边界城镇之间交通、旅游、商贸、物流、人流的对接,建设一批省际边界重点镇,使其成为省际边界区域性经济中心,推动具备条件的省际边界乡改镇工作。

10. 以农业龙头企业和优势品牌为支撑,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突出农业基础地位,用现代工业和科技装备改造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县域内每个主导产业重点打造1—2个骨干龙头企业,使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建立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业产业基地,做大做强粮食、生猪、油料、果蔬、棉麻、茶叶、烤烟、水产、竹木等优势产业。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步伐,提高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实施现代种苗工程,提高农产品良种覆盖率、优质率,增强农产品竞争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体系,着力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与加工。着力培育知名农产品品牌,注重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推进农产品品牌整合,每个产业形成3—5个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科技推广普及、农民素质提升。

11. 以生产和生活服务为主要内容,努力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供配套服务。重点发展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创意设计、服务外包、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生产型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县域主导产业融合互动。建设一批现代物流园区,培育一批现代物流龙头企业,形成便捷高效、规范有序、联通国内外的物流网络。适应加快县域城镇化要求,大力发展商贸、餐饮、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着力完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新建一批农村综合性市场,加快建设县域商圈、商贸重镇等。大力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构建适应农村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抓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销售、农业科技信息、农村金融保险等社会化服务。

12. 以地域文化和乡村旅游为内涵,加强文化旅游建设。统筹推进城乡文化建设,实施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构建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充分挖掘地域文化,培育壮大文化龙头企业,推动县域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整合县域文化旅游资源,实施旅游精品战略,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依托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化、饮食文化、红色文化等重点文化资源,打造文化旅游精品。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着力培育一批休闲农业示范点。加强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与合理利用,加快将文化资源转变为文化产业、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

13. 以资源节约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着力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与自然资源、人力资源、资本的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和节约资源,引导县域经济创新发展。依靠科技加快县域新型工业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传统工业的技术含量,加强高新技术对工业的渗透嫁接,提升传统工业产业,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用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重点抓好良种繁育、农业生物、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集约化高效养殖、农产品保鲜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等农业新技术。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逐步形成国家扶持与市场引导、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鼓励科研机构到县市创办经济实体,促进县市、院(所、校)对接,开展科技合作。

四、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14.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配套措施。适当调整市、县财政收入分配,促进财力分配向县域倾斜,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增强县级政府可支配财力。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减少专项转移支付使用限制,使县级财政有更大的调剂空间。实行分类分档配套,视情况逐步降低公益性建设、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的县级配套。支持县域产业发展,从2012年起,增加省县域经济工作引导资金。创新财政扶持机制,实施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每年扶持3个特色产业,每个特色产业集中扶持3个重点县市区,每个重点县市区扶持3年。整合现有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鼓励撤乡并村,每撤并一个乡(镇)、村由省财政给予一定奖励,并列入补助基数。探索研究建立流域内生态补偿机制。

15. 强化金融支撑。完善县域金融服务功能,建立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稳步提高县域新增贷款占全省各项新增贷款的比重,到2015年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县域存贷余额比达1∶0.55以上。开发适合县域经济发展特点的信贷产品,推动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金融、民间金融共同发展。引导股份制商业银行、区域性商业银行、外资银行等到县市设立分支机构。大力支持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成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力争5年内每个县市区设立一家村镇银行。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支持每个县市设立1—2家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对中小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实行差别授权管理,下放授信审批权限。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支持组建中小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为信贷资金介入创造条件。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引导规范农户和农村中小微型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资金互助。稳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住房及宅基地、农业机械、水域使用权等抵(质)押贷款试点。对县域内工业园区、中小微型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个体工商户等经济主体,开展信用评定,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继续做好现有农业保险项目实施工作,积极探索将农房、土地规模流转及地方农业支柱产业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抗风险能力。实施“县域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加强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

16. 加强用地保障。确保科学发展用地需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重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项目。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央企等战略性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分解下达土地使用年度计划时予以统筹,纳入所在市州计划,对于重大项目征收耕地所在市州、县市区不能占补平衡的,实行跨市跨县占补平衡。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县域产业园区倾斜,县域产业园区建设用地指标与农村村庄整理复垦和新造土地增量挂钩。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依据项目投资强度确定用地规模,减少园区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严格控制厂区绿地面积,提高工业用地产出率。盘活土地存量,对未按照土地用途用地、达不到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过低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收回并重新进行招商。

17.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县域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和“三支一扶”人员的选拔制度。创新人才引进机制,着力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把经济管理经验丰富、专业化水平较高的人才交流到县域各层次领导岗位,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定期选拔优秀干部到县市区工业园区或企业挂职或任职,鼓励技术人员和海外留学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到县市区创业,对县市区引进的高级技术人才(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到县域经济领域创业满3年的,由当地财政给予一定补助。继续实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每年从全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选派技术人员到县市区、乡镇挂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眼县域产业提升和发展需要设置专业,切实培育县域技能型人才。县市区要加大统筹力度,充分发挥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统筹区域内各类专业培训。

五、加强组织保障

18. 加强组织领导。省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省县域经济发展重大事项,组织、指导、协调、考核全省县域经济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制定支持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服务到位的工作格局。市州要加强对县域经济的指导和支持,要保持县市区领导班子相对稳定,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无特殊情况至少干满一个任期。有计划地选派经济强县市区的领导到经济欠发达县市区任职,加大县域干部与省直、市直干部交流任职和挂职、跟班学习的力度。建立全省县域经济运行综合分析制度,对县域经济运行中倾向性、前瞻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加强县域经济区域协作,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

19. 扩大经济管理权限。按照“能放则放、权责统一”的原则,选择浏阳市、耒阳市、澧县、沅陵县为扩大经济管理权限试点县市,试点县市除国家另有明确规定外,享受与地级市相同的经济管理权限。省级行政审批权,试点县市能够办理的(除国家另有明确规定以及水电、矿产开发等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等项目外),原则上直接放权或委托给试点县市。试点县市可直接参加省及省直部门召开的相关会议。试点取得经验后,扩大推广范围。县市区争取上级支持的项目申报实行双轨制,不需市级配套资金及平衡安排的项目由县市区直接报省,国家、省的项目资金由省直接安排到县市区。

20.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锐意改革,敢于创新。在加强县域经济发展硬件建设的同时,着力优化县域经济发展软环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措施,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实行部门联企业、领导联项目负责制。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创新、知识产权、投资融资、管理诊断、检验检测、人才培训、市场开拓、财务指导、信息化等服务。建立法治、阳光、规范、效能型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打造诚信政府,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强化信用自律。

21. 完善考评和激励机制。实行不同类型县域经济考核评估,从2013年起在继续以规模总量为主考核经济强县市的同时,按长株潭、湘南、洞庭湖、大湘西四个区域,对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实行分类考核。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体系,新增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开放经济及社会发展等指标。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县域经济发展实绩作为县市区主要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大表彰奖励力度,每年对上一年度经济强县市和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进行通报表彰,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农产品销售渠道分析

摘要: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农村开始实行产业化发展以来,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形成了多种适应性较强的销售渠道,但这些渠道也有急需完善的地方。在构建和完善农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农产品销售方式过程中要注意:农产品品牌化、入世对我国农产品销售的影响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等三方面问题。

键词:销售渠道改善措施三个问题

在绝大多数农产品购销体制已经放开,农产品总量供大于求,许多地区出现农产品销售难的今天,对农产品销售渠道进行分析研究,找出适当的办法提高销售渠道的销售能力,对于解决农民及其他各销售主体的燃眉之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产业化发展都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各类农产品销售渠道优点、存在问题及完善办法分析。

(一)专业市场销售

专业市场销售即通过建立影响力大、辐射能力强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来集中销售农产品。专业市场销售以其具有的诸多优势越来越受到各地的重视。

具体而言专业市场销售具有以下优点:

1.销售集中、销量大。对于分散性和季节性强的农产品而言,这种销售方式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河南农民主要就是通过西瓜专业批发市场把优质的西瓜销往各地。

2.对信息反应快,为及时、集中分析、处理市场信息,做出正确决策提供了条件。

3.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快速、集中运输,妥善储藏,加工及保鲜。解决农产品生产的分散性、地区性、季节性和农产品消费集中性、全国性、常年性的矛盾。

但在现实运作中专业市场还存在以下问题:

1.市场管理矛盾突出、市场体系不健全。在一些专业销售市场,市场销售主体——农民经纪人在从事购销经营活动中,一手压低收购价,一手抬高销售价。不仅农民利益受损,而且往往造成当地市场价格信号失真,管理混乱。此外,税费管理政出多门、标准不一等问题,也在一些地区存在着。

2.信息传递途径落后、对市场信息分析处理能力差。在有些专业销售,市场信息传递很大程度上仍依赖于口头传递和电话交流,缺乏网络等交互性强的覆盖范围大的工具;对市场信息不能实现集中处理。

3.市场配套服务设施不健全,不能有效实现市场功能延伸。

针对以上问题在建设专业市场过程中可采取以下改善措施:

1.注重对市场经营者的资格审定,培养合格的农产品经纪人,并进行后续培训指导。

2.建立统一高效的市场管理体系,分请政府、管理者和经营者的职权和关系。

3.健全信息体系。建议由政府建立信息交互平台,构建农产品销售网站,选拔优秀经纪人为网站搜集资料;同时注意对市场信息进行集中处理,做好市场预测。

4.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过程中,注重市场功能的完善和多种服务设施的配套。

(二)销售公司销售

销售公司销售即通过区域性农产品销售公司,先从农户手中收购产品,然后外销。农户和公司之间的关系可以由契约界定,也可以是单纯的买卖关系。这种销售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夏邑县在发展农业的过程中,依托各乡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各类销售公司,有效的解决了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

从实践来看通过销售公司销售农产品具有以下优点

1.有效缓解“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农户可以专心搞好生产,销售公司则专职从事销售,销售公司能够集中精力做好销售工作,对市场信息进行有效分析、预测。

2.销售公司具有集中农产品的能力,这就使得对农产品进行保鲜和加工等增殖服务成为可能,为农村产业化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但从实际运作过程来看,通过销售公司销售农产品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

1.风险高。特别是就通过契约和合同来确立农户与公司关系的模式而言,由于组织结构相对复杂和契约约束性弱等原因,使得这种模式具有较大风险。比如当农产品供大于求,合同价格大于市场价格时,公司不按合同价格收购契约户农产品。反过来当农产品供不应求时,市场价格高于合同价格,农户不按合同向签约公司交售产品,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失。

2.行政干预在一些地方存在,特别是在国有制流通企业改制过程中,还存在“拉郎配”等行政干预行为,使得销售公司不能正常运作。

3.销售公司和农户之间缺乏有效的法律规范。

可以采取以下办法解决上述问题:

探索新的组织模式。如试行“公司+合作社+农户”或“公司+大户+农户”等模式,寻找有效规避风险的途径。同时公司和农户之间也可以通过专用性资产投资,相互参股经营,成本预付或收益预付等方式提高双方毁约的成本。

转变政府职能。政府应主要通过税收、信贷等杠杆调节经济问题,减少直接行政干预;同时应通过“助强扶忧”和政策倾斜扶植一批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促进本地资源优化,加快农业发展。

加快法制建设,完善农村经济法规。同时应加强对参与主体特别是农户的法制教育。

(三)合作组织销售

合作组织销售即通过综合性或区域性的社区合作组织,如流通联合体、贩运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合作组织销售农产品。购销合作组织为农民销售农产品一般不采取买断再销售的方式,而是主要采取委托销售的方式。所需费用,通过提取佣金和手续费解决。

购销合作组织和农民之间是利益均沾和风险共担的关系,这种销售渠道的优点在于:

1.既有利于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又有利于减小风险。

2.购销组织也能够把分散的农产品集中起来,为农产品的再加工、实现增殖提供可能,为产业化发展打下基础。

从现实运作情况来看,通过合作组织销售农产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合作组织普遍缺乏作为市场主体的有效法律身份,不利于解决销售过程中出现得法律纠纷。

2.农民参加合作组织的自愿、自主意识不强。各类合作组织的形成动因主要是行政力量的撮合。

3.由于合作组织普遍缺乏资金,很难有效开拓市场。

4.合作组织缺乏动力、决策风险较高。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善:

1.完善农村经济法规,确立合作组织的明确身份。

2.对农民进行引导。引导其加入合作组织,在引导过程中不能采取强制性措施,应主要通过示范作用促使其自愿加入。

3.政府应对有发展潜力的在资金和人力方面给合作组织以支持和帮助。同时合作组织自身也应该注意资金的积累。

4.引入竞争机制。比如成立多于一个的同类合作组只,促使合作组织之间竞争,更好开展工作。合作组织在决策过程中决策层应与成员进行必要的协调与沟通,以减少决策风险。

(四)销售大户销售

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在农村涌现了许多靠贩运和销售农产品发家致富的“能人”。把农产品收购集中,然后源源销往各地;也有的是联系外地客商前来农产品生产地直接收购。

从实践来看,这种销售渠道具有适应性强、稳定性好的特点。具体来说:

1.适应性强。能够适应各种农产品的销售,集中把当地农产品销往各地。浙江绍兴地区出现的销售大户,不仅解决了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而且繁荣了当地经济。

2.稳定性好。由于销售大户的收益直接取决于其销量,这就充分调动了“大户”们的积极性,他们会想尽各种办法,如定点销售与零售商利润分成等方式来稳定销量。

但作为个体农产品销售主体,在市场操作过程中往往遇到以下问题:

1.信息不畅。由农户转化而来的销售大户,很难在市场信息瞬息万变的今天,对市场信息进行有效的搜集、分析、处理作好市场预测。

2.风险较高。对于进行农产品外运的大户来说,会遇到诸多困难,如天气、运输、行情等。

3.“大户”对市场经济知识缺乏较深了解,销售能力有限。

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善:

1.政府完善信息体系,对大户进行必要的信息指导。

2.引导大户进行商业投保。即“大户”交纳一定的保险费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保险。

3.采取聘请专家指导,举办培训班,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办法提高销售大户的销售能力。

(五)农户直接销售

农户直接销售即农产品生产农户通过自家人力、物力把农产品销往周边地区。近年来河南瓜农在售瓜过程中,较多采取了这种销售渠道销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这种方式作为其他销售方式的有效补充,具有以下优点:

1.销售灵活。农户可以根据本地区销售情况和周边地区市场行情,自行组织销售。这样既有利于本地区农产品及时售出,又有利于满足周边地区人民生活需要。

2.农民获得的利益大。农户自行销售避免了经纪人、中间商、零售商的盘剥,能使农民朋友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

但这种销售渠道的不足在于:

1.销量小。农户主要依靠自家力量销售农产品,很难形成规模。

2.销量不稳定。尽管从长期来看可以避免“一窝蜂”现象,但在短期,很可能出现某地区供大于求、价格下跌的状况,损害农民利益。

3.一些农民法律意识、卫生意识较差,容易受到城市社区排斥。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加以弥补:

1.设立农产品直销点。农户也应该学习一定的市场销售技巧,通过成立直销点以及与零售商建立良好关系来保证稳定的销量。

2.加强对农户的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市场意识。

(六)网络销售和促销

网络销售即通过计算机互连网络进行销售。这种销售方式作为一种新兴的销售方式,在东南沿海一些发达地区得以应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随着互联网络的普及,可以预见这种销售渠道会显得越发重要。

现阶段来看这种销售渠道具有以下优点:

2.信息传递量大、信息交互性强。通过互联网可以使各地客商充分了解本地区农产品信息,促使其购销行为发生。

3.节约交易费用。一方面客商不必为了解行情,来到农产品产地,为其节约费用,这样会促使起交易行为发生。另一方面,各销售主体也不必为搜集信息东奔西跑,节约销售成本。

但从大范围来看,在现阶段网络销售还有以下困难:

1.网络基础薄弱。至今很多地区没有一家具有影响力的农产品信息网站。

2.网络知识普及率低。在一些地区很多农民经纪人根本就没见过电脑。

3.我国电子商务和网络销售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和规范网上交易行为。同时在很多县区缺乏有良好信誉的销售主体。

就以上问题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善:

1.政府在政策、资金及人力上对网络发展给予支持。同时各地应抓住农业信息网建设的机遇在较短的时间里,建立具有区域性影响力的农产品销售网站。

2.加大信息化宣传力度,积极普及网络知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网络意识和信息意识。

3.政府在政策上给网络销售主体以支持,帮助其树立知名度,解决货物发送等问题。

二在构件和完善农产品销售渠道过程中应注意的三个问题

(一)农产品品牌化问题。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农产品的消费也有向优质和名牌倾斜的趋势。名牌产品对于扩大销售量,提高产品附加值,衍生家族品牌都将起到重要作用。而销售过程又和品牌的树立存在直接的关系,所以各销售主体应树立“全局”意识,共同树立和维护本地农产品品牌。

具体而言应做到:

1.保证产品质量。不要为了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销售劣质产品而不惜损害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

2.突出产品特色。只有具有特色的产品才能在市场上站稳脚跟,各销售主体应协调行动,共同宣传本地农产品特色。

3.注重品牌保护,由政府出面建立全过程的品牌管理体系,作好品牌名称决定,商标保护等。

(二)“入世”对我国农产品销售的影响及农产品销售渠道的相应调整。

由于我国农产品生产规模小、技术水平低、产品质量较差,尤其大田类农产品的竟争力很低,难以和国外质量好、价格低的农产品进行竞争。因此可以预见国外农产品将对我国农产品市场形成巨大冲击。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入世”会扩大我国农产品对外销售空间,在融入世界的过程中我们也可以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种市场,提高我国农产品销量,加快我农业发展。

为了做好我国农产品外销工作,有必要对一些农产品的销售渠道进行调整

1.改变农产品进出口业务主要由省级外贸公司承担的局面,成立县级外贸公司,并使其成为承担农产品进出口业务的主体。农产品进出口业务主要由省级外贸公司承担的销售模式弊端在于:有货源的乡就重点扶持,没好货源的乡就放弃不管;农民的一些信息很难反应到省级外贸公司;省级外贸公司也不可能对全省每个乡都很了解。而县级外贸公司则比较贴接近农户,与乡级单位和农户进行沟通比较容易。

2.延伸相关销售渠道,采取多种方式提高销量。沿海地区应设立农产品对外销售窗口。同时通过补偿贸易、契约贸易和期货贸易等多种形式稳定和提高农产品销量。

(三)摆正政府角色,转变政府职能。

在构件和完善农产品销售渠道过程中,在进行农产品销售过程中,政府主要应提供服务,其中关键的是抓好信息体系、市场体系、质量标准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和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1 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

3 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 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6 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其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

7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8 清算组织成员和负责人产生的文件及名单

9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准予注销通知书(有分支机构的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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