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由组长李雪,组员王琳、赵明月、崔金、陆映玲、薛星平组成的来自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的家庭农场经营模式调研小队,在7月去往家庭农场开展调研。实践小队以“探寻互联网时代家庭农场运作”为主题开展调研。
家庭农场,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在中国,它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通常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08年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第一次将家庭农场作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之一提出。
家庭农场经营范围以谷物、蔬菜、水果、园艺作物或其他农作物种植以及水产养殖为主要经营项目,可以种养结合或兼营相应的农场休闲观光服务。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聚焦“三农问题”,文件指出,我国农村农业发展进入新时期,农业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成结构性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壮大新产业新业态和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鼓励发展休闲农业、农业电商以及建设田园综合体。
互联网思维是借助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对市场用户产品以及整个商业价值链进行重构的思考方式。互联网正在为传统的行业进行不同程度的赋能。家庭农场与互联网进行结合可以培养出新的模式,新的业态。
家庭这一主体在农业生产经营领域中优越性明显,其不仅主体具有多重适应性,且可以包容各种水平的生产力,也可以匹配不同的生产方式。将其作为农业领域生产与经营的主体,在农业领域有特殊的优越性。
过去,农村实行农业社集体化生产,在那个年代,真正突出了人多力量大的优势,农民集体出动,兴修水利,垦荒拓田,修河筑坝等等,这一系列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直至现在依然被广泛应用,而且在农业生产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它的缺点不断被放大,因为农民集体劳动,集体均分粮食,造成“吃大锅饭”现象,更为突出的表现为有些农民出工不出力,粮食产量很低,农业生产效率十分低下,无法有效推动农业向前发展。
于是,在1978年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大包干”,在土地承包协议书上按下分田到户的红手印,正式拉开了农村土地改革的序幕,这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起始由来。其实质就是将原来集体化的土地,划分成单家独户的农业生产模式。这在那个阶段,极大地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粮食产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成果。它保留了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确立了农民家庭的承包经营权。实承上,就是让农民自主经营土地,因地制宜自主决定农业种植生产。这样一来,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土地真正成了农民的“命根子”,实现了农村发展的伟大飞跃。
随着农村社会的发展,及农业科技的普及,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一家一户的农业生模式,已经显示出了极大的弊端,不适应现代农业的生产需求,在一定程度阻碍了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和产业化的发展;与此同时,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呼之欲出,才能更好地推动农业向市场化发展,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力增加农民收入。
自2019年底,各地完成了土地确权,这标志着土地流转的序幕的拉开。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种植的科学化成为当前最重要的事事。同时,农业机械化、田间管理信息化、农产品的标准化,才能产出更加优质的农产品,也才能提高市场竞争力。所以,农民就要抢抓适度规模经营的机遇期,这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我们现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种植模式,以难以达到的这个要求的。具体表现在年轻农民都进城务工,使得有限的劳动人数大大下降,加之土地极度分散,大型机械难以耕作。农民自家种地,科学种田知识匮乏,过度施肥、施喷农药,造成各种资源的严重浪费和土壤污染,生产出的农产品很难达到市场要求的标准化,不但无法实现农业的现代化,而且在市场上也没有竞争力。因此,农村土地适度规模化将改变当前这种方式,这也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因此,分田单干预农村集体化土地经营,它适应了不同发展时期的农业生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我们不能因为农村社会发展到现阶段,需要适度规模化经营,而就否定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分田单干的巨大作用;也不能因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造成了单田分干,就得出不利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结论。所以,利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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