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怎么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找哪个部门农村危房统一拆除政策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20 09: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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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村来说,不少房屋都是自习搭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因此可以定义为“危房”。后期为了整顿农村的住宅面貌,保障安全居住,会对危房进行改造或者拆除。那么农村危房怎么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找哪个部门?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再来看看农村危房改造找哪个部门?以及农村危房统一拆除政策的具体内容,给有需要的朋友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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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危房怎么改造

1、目前农村的房屋分为以下4个等级:

A级: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其中,C级和D级危房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2、农村危房改造要求因地制宜采用符合当地实际的改造,原则上D级危房应原址拆除重建,属C级危房应修缮加固。

3、农村危房改造,可以进行面积的改造,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后期还应该进行危房验收,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不合格的,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农村危房改造找哪个部门

1、如果要对农村的危房进行改造,一般是找城乡规划建设局,在乡镇的话找乡政府的农房办,村里的话就是找村委会了。

2、危房改造是政府行为,属于政府的阶段性工作,一般情况下政府会设立临时性的组织机构(政府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来组织实施,这类机构设在住建委或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3、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4、危房改造应执行“三两就”原则,即“三”,优先帮助住房危险、经济贫困农户,解决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

三、农村危房统一拆除政策

1、农村危房统一拆除对点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低保户

(3)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4)贫困残疾人员

2、农村危房统一拆除的房屋类型:

(1)长期闲置的房子

现在农村有很多房屋都是长期闲置的,根据目前相关规定,闲置超过3年以上的空房子,村集体有权拆除并将宅基地收回,重新划分给那些更有需要的农民。

(2)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屋

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屋也会被列入危房被强制拆除。随着土地确权之后,农村今后宅基地监管也将会越来越严格,以前农村普遍多宅,而多宅使得大量的宅基地出现浪费,而有的农村却因为有些人霸占着多出宅基地从而申请不到宅基地,因此这类房屋会被拆除。

(3)非农业户口建设的住房

如果房屋所有人非本村的村民,属于非农业户口那么是不允许在农村建设房屋,一旦私自建设房屋并已经居住,那么一旦被村民举报,这样的房屋也会面临拆除。

(4)违规建设的房屋

国家目前对于农村乱搭乱建现象比较重视,以前或许这样乱搭乱建的行为无人监管可行,但是现在不同了,农村在发展,如果再出现乱搭乱建,自然会影响到村容村貌,尤其有些人将房屋建设水源地、耕地、林地等非住宅建设用地上,而一旦发现这样建设的房屋,也是将会拆除。

(5)无人继承的房屋

农村有些房屋非常破旧,甚至已经成为危房,而这样的房屋可能对于其他村民造成影响,尤其经常从这样房子经过的人或许造成人身上的威胁,而这样的房屋一般都是一些没人继承的老房子,针对此类问题,2020年,这样的房子也将会集中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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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必须以农业户口村民现居住的合法建筑为前提,城镇居民建房、违章建筑或不达危房标准的不予补助;已纳入拆迁范围的危房不予重建补助;近年来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已在城镇购房、新建房屋不住或者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己现仍住危房的,不能列入危房改造范围。农村非贫困户,也可进行危房改造。对其他三类重点对象、残疾人家庭、非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对象可以发放补助资金。2020年3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发布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指出要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改造的危房2020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通知强调,要对标脱贫验收攻坚普查,完善档案信息管理。要加强督促检查,改进工作作风,通过实地走访、入户暗访、个别抽查等形式,加大督导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危房改造应执行“三最两就”原则,即“三最”,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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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流程编辑

(一)个人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他贫困户,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家庭收入的证明;住房危险程度(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并有户主在危房前的正面照);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

(二)村级评议

村委会收到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后,应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天)。对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XX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属于新建房屋的,还要同时签订建新折旧协议,一并上报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镇级审核

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明显遗漏农村贫困危房户的,责成村委会重新申报。

(四)县级批准

县级政府对镇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专业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做出的鉴定意见,核定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核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布。

(五)市级备案

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名单等信息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组织实施

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危房改造户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开工建设:1.需要占用耕地的,由主管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用地;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庄空闲地的,由镇政府批准建设;2.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含简易图)或已选定参考样图;3.已选定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4.已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要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不得偷工减料,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七)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级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省、市建设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不合格的,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八)补助方式

经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户,镇上将完善危房改造户的的档案资料,按照县级标准,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危房改造户所留卡号中。

法律依据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文件称“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住建部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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