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同意农村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走大规模机械化耕种方式吗?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20 03: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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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交给大户,我可以联合几十个户凑50亩地自己种植。这样可以搞养殖也可以搞经济作物,还可以享受国家的补贴政策?地是农民的根啊走南街村的路线集体化也可以享受到国家的补助?还可以看国家政策作什么挣钱?千万别再一家一户的了,享受不到国家的补贴啊。邻居们可以凑三十亩地的就有补贴。自动组织最好的。

你同意农村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走大规模机械化耕种方式吗?

农民承包的土地,拥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在农民的生活还不能完全脱离土地的情况下,多数农民是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岀去的,如果农民的生计问题能够得到彻底解决,土地流转就会自然水到渠成。

土地流转,首先要考虑农民的生活来源问题,对于那些外岀打工,家里又没人料理,这样的土地考虑流转是可以的。对于那些一时还离不开土地的农民来说,土地就是他们的饭碗,种地再不赚钱,必定还有饭吃。如果离不开土地的农民没有了土地,生活就没有了保障,这种情况自己经营总比流转岀去要好的多。

土地集约化,农业机械化,这是农业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但这要有一个过渡期,要在其他产业的发展,能够把农村劳动力真正从土地上解放岀来,农民的生计不再依赖土地,农民才会自愿放弃土地,这样才会真正实现现代农业的要求。

随着乡村振兴步子的加快,农村产业也会很快兴起,如果真正找到了适合农村发展的产业,农民生活有了新的来源,农民就会愿意退岀土地,这样农业发展步子也就会自然加快。

此提问题,实际上是一个涉及关于农业发展方向与农业耕作方式两个不同的问题。因此,要回答此问题,必须就发展方向与耕作方式分门别类予以阐述,方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可以肯定地说,真正经历过新中国发展历程的人都知道,新中国成立之初,首先就是进行了千百年来的土地改革,让全体农民都获得了真正属于自己耕作的土地,同今天的分田到户并无二样。然而,在面对自然自然灾害与农田基本保障建设时,农民已深深地感受到了,单家独户的力量就明显力不从心。因此,农民开始自发地组织起来(非国家强制),加入到互助组,并由此上升加入到合作社,最终在国家的引导下,走上了人民公社的集体化道路。

在集体化的二十来年中,虽然农民生活极其艰苦,但“改造中国”的积极性高涨,以“愚公移山”精神,可谓是“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大搞农田与水利基本建设,不旦为将来的农业的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还支撑着国家工业化的建设,使得我国用短短的几十年,就实现了资本主义国家一两百年才完成的工业化,并成为世界少有而又体系基本完整的工业化第六强国。

不可否认的是,在集体化发展过程中,由于急于求成,确实发生过一些错误的做法,甚至在某个时段挫伤过农民的积极性。但那只是实行过程中方法扁离的问题,而不是发展制度与模式问题。如果我们在坚持中加以改革,改正错误的做法,农业的发展也不至于徘徊到现在。

由于受此影响,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又实行起了分田到户的单干政策,确实在当时起到了一定而又不可否认的积极作用,但毕竟是短暂的。因为后来在国家取消了几千年来的农业税,甚至还倒给农民以耕作补贴后,不旦未能调动起农民的积极性,反而抛荒更严重,粮食进口不减反增,大多数农民也并未从单干中致富,甚至国家竭尽所能脱贫攻坚。连当初冒险带头单干的小岗村,后来在沈浩书记带领下,也不得不搞起了土地流转。

从脱贫攻坚与小岗村的变迁中,人们不难看出,分田到户的单干,虽然在一定的时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它依然没有摆脱 历史 上沿袭了几千年小农经济的属性,它严重丧失了集体抗击自然灾害与农田基本保障的能力;它严重制约了乡镇集体经济发展,而失去了以工扶农、全面发展的条件;它严重制约农业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以及可持续的发展,无助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有鉴于此,目前国家在推行土地流转政策,也就是提问中所说,将单家独户的土地流转由有“资本”的“种植大户”进行耕作。毋容置疑,土地流转肯定优于单干的发展模式,至少能避免单家独户单干的种种不利弊端和不利因素,有利于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发展。

但是,严格来说,土地流转依然没有脱离剥削的本质,反而将农民由土地使用的主人,变成了被顾者(打工仔),其剩余价值依然被少数人或说是资本(而非国家与集体)剥夺;它依然摆脱不了 社会 的两极分化,依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困扰。

因此,要真正实行党***民艰苦卓绝、为之奋斗所要实现的消灭剥削,共同富裕的目标,唯有继续坚持走 社会 主义集体化发展道路,按照人尽其才,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 社会 主义分配原则,壮大集体经济。只要这样,才能像如今的周家庄、南街村农民那样,让全国农民真正享受到免费住房、免费教育、免费医疗等福利;才能真正让全国农民安居乐业, 社会 和谐共生。

关于是否可以都实行“大规模机械化耕种方式”问题,可以说,无论是实行怎样的农业发展模式,但因我国地理与气候环境,可谓是千差万别,能否采用“大规模机械化耕种”,只能是因地制宜,“量体裁衣”,而不可一概而论。

作为一个农民,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有了土地,农民的生活才有一个最起码的保障。

如果把农村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走大规模机械化耕种的方式,从大的方面来说,这可以把亿万的农民从传统的小农经济的经营方式中解放出来,大幅度的提高生产效率,加速实现我国农业的机械化和现代化。

但是这么做,很多靠种地为生的农民最基本的生活无法保障怎么办?不解决这个问题,我觉得这些靠种地为生的农民是不愿意把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走大规模机械化耕种的方式。

因此这种大规模机械化耕种的方式要真正实行起来,我觉得在现阶段还是有一定的难度,唯只有随着 社会 保障能力的提高,使得众多的农民变得不依靠土地,从事其它产业也能够生活的很好,这样才能够使得众多的农民愿意把土地流转出去,交给种植大户,走大规模机械化耕种的方式。

我不同意农民的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我也不同意走大规模的机械化耕种方式;我同意的是可以把部分的土地流转给认真种地的种植大户,我也同意农民们自发自主的成立各种各样的专业的农业生产各作社,我同意的是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现大规模机械化耕种方式,而在那些承包土地的农民家庭中,应该实现的是小规模的、现代化的、机械化的耕种方式,这才是最符合中国国情的!

中国有几亿农民,农民都是靠种地生存的,把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那就是让种植大户抢走了几亿中国农民的土地资源,剥夺了几亿中国农民赖以生存的种地的权利,如果把土地全部流转给种地大户的话,农民们也只能是一亩土地收取了三百二百元的土地流转费用,而会有绝大多数的中国农民,这个绝大多数的中国农民,至少也都有80%以上的中国农民们,没有粮食吃,没有粮食吃的中国农民们,就会又退步到贫困的生活地步的!

现在的种植大户,有的种植大户对流转的土地是采取积极态度的,也进行了大量投入的,土地投入的多,土壤的质量也就得到了保证,粮食产量也会增加的,这样的种植大户,在土地流转方面,是做了积极贡献的,但是,也有部分的种植大户,把土地流转到手之后,不是对流转的土地进行投入,而是在利用流转土地做文章的,比如套取国家对土地,对粮食方面的各种补助补贴,还有的种植大户拖欠农民的流转费用,更有甚者,流转土地到手后,也有抛荒弃种的,所以,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来看,根据中国的国情来看,把土地全部流转给种地大户,对靠种地为生的几亿中国农民来说,是不公平,也是不合适的!

至于说走大规模的机械化耕种方式的问题,其实,现在的农村,已经基本上是实现了农业机械化,因为中国的土地是承包给了千千万万户的农民家庭,所以,中国的土地需要的是机械化的耕种方式了,但是,除了那些大型的国有农场,比如黑龙江省的那些国有农场,还有新疆的生产建设兵团之类的大型的农业公司之外,在中国的农村,需要的是机械化的耕种方式,而不是大规模的机械化的耕种方式的!

在现在的中国农村,由于实行的是家家户户的土地承包模式,所以应该是实行的家家户户小型的、小规模的农业机械化的耕种方式,也就是现在日本的农业机械化的生产方式,在日本,由于可以耕种的土地面积有限,也没有实行大规模的机械化耕种方式,而是全部实现的是各种各样的小型的、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机械的,这样,也就实现了日本农业现代化, 科技 化的发展,日本的农业在全球也是领先的,日本的经验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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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在的农村实况,土地流转是个必然。因为一家一户的小块种植模式早己落后时代的发展。怎么流转?流转到谁人之手?是个很大的问题。流转到种植大户呢还是流转到由***领导的行政村呢?都可以试。我的主张还是集体管理为好,这样才能共同致富。

不同意!

没错,耕地流转至民营资本,可以实现现代化农业。并且,其现代化进程,较任何一种体制形式下,来得可能更迅速些。但是,由于民营的私人性,决定了它有一下几个问题无从解决,或解决不好,会给 社会 带来诸多弊端。

一,粮溅利微,土地商肯定着力于经济作物,拒绝种粮食作物,长此以往,定会危及国家粮食安全。

二,土地商所种农田作物,如遭遇市场不利或天灾,为避免造成更大亏本,他们常以逃之夭夭而赖掉农户地租。土地撂荒和农户因追租而带来的烦扰是不可避免的。

三,即使实现了民营体制下的农业现代化,且现代化带来了巨大的农业红利,但这些几乎和农民无关,农民也只挣几个地租钱。农民共同富裕绝无可能。

四,农业机械化,农民面临失业田间劳动。而随着城市智能机器人的兴通,环保力度的日趋加强,建筑行业随着城市建设日趋完善而衰退,那些从事密集的手工、半手工的农民工,那些从事高污染、高危、高温等低端劳作的农民工,还有那些建筑工地上的农民工,总有一天会统统失业。那时,农民进城无业,回家无田,仅靠区区一亩几百元地租,怎去维持生计。

以失去广大农民稳定生活而换取的农业现代化,不是共同富裕意义上的 社会 进步,有违***的初心。

农村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这种情况,可能现在以前就有了,但不是太多。

如果农户自愿流转,又经当地政府权力部门审核批准,种植方向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应该签定流转协议。

但必须确保农户在规定时间内享受流转收益。

旧 社会 田地是个人的,可以买卖,所以那时如果急需用钱,或者有人吃喝嫖赌,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维持生活的那点田地就卖了。这样,土地就慢慢集中到少数人手里。

我们现在土地虽然不是个人的,但也承包到户了,一包三十年,也和个人的差不多。虽然不允许买卖,但可以流转。题主问将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走大规模机械化种植方式。我认为这办法不可行。

1、土地流转说白了就是土地买卖。农民将土地流转出去,年轻的时候可出外打工,年老以后仅靠那点退休补贴恐怕会使生活难以为继。况且市场经济特点就是千变万化,一旦打工农民失业,失去土地后连基本的生活保障也没有了。

2、所谓种植大户,大多也没什么高新技术,谁也无法保证他能够挣到钱。并且有的种植大户怀有投机取巧心理。如有一个种植户,通过上面关系打听到修高铁经过某地。他就流转一千多亩地种葡萄。但后来并没有修高铁。这人支不起土地流转费跑路了,地也荒了,受损失的还是农民。

大规模机械化来讲种方式是符合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的。但我不同意农村土地流转给大户承包。因为这种承包只是暂时解决了部分农田抛荒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农业现代化和粮食安全的根本问题。这是一种向更私的方向发展方式,对农民共同致富没有任何好处。更重要的是,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大户承包了,农田非农化倾向十分严重。由于粮食价格低,赚不到什么大钱,他们就把基本农田改为池塘,种藕种草,养鱼养虾。这样的承包,对国家的粮食安全有害无益,更不利于农业农村的长远发展。

土地可以流转,与其流转给大户,不如流转给村集体,或者收归村集体,让集体与农场合作,搞股份公司。这样,既有利于农村农业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农业现代化,又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共同富裕。这是最好的设计,科学合理的安排。像现在的小岗村就是跟北大荒集团合作,搞得挺好的。小岗村现在的路子是符合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共同富裕的正确道路,值得各地学习和推广。

总之,只要有利于共同富裕的目标,有利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什么方式合适就釆用什么方式。

1978年11月的一天晚上,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小溪河镇小岗村18位村民冒着坐牢的危险,在一份承包责任制的文书上按了鲜红的手印,从此,中国农村开始了由“人民公社”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性变革。但在“敢为天下先”的辉煌之后,小岗村却渐渐放慢了前进的脚步,始终未能迎来发展的春天。

小岗村名片

人口:108户人家,

476人

人均年收入:4000元

第一产业:粮食、葡萄、养殖

第三产业:外出打工、旅游公司、养殖小区。

工业:一个电缆厂、一个面粉厂将陆续建成投产业,张家港长江村的

汽车配件厂将搬迁到小岗。

如果没有28年前的那场震惊全国的包产到户的风险,小岗村也会像分布在我国其他地方的许多村落一样默默无闻。即使现在看去,它也并无二致———一条笔直宽阔的“友谊大道”,路两边各有一排疏间有距的松柏、广玉兰和黄杨。村外是土坡“岗”和大片的葡萄园,村北不远处有一座现代化的特种猪养殖场,那里不时有猪叫声传来。

18位农民立下

包产到户“生死状”

1978年以前的小岗村,只有20户人家100多人,是全县有名的穷困村,“吃粮靠返销,用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每年秋后,家家户户都要外出讨饭。全村没有一间砖瓦房,许多农户的茅草屋破烂不堪,家徒四壁,有的穷得全家只剩一床棉被。

1978年秋,凤阳遭遇特大旱灾,粮食欠收,不少农户又开始准备出门讨饭。11月底的一个夜晚,队干部召集全村人开会讨论生产问题。最后,他们作出了一个大胆决定:包产到户!昏黄的灯光下,18位农民神情严峻地立下“生死状”,在一张秘密契约上一一按上了鲜红的手印。会议一结束,他们连夜将牲畜、农具和耕地按人头包到了户,拉开了中国农村波澜壮阔的改革序幕,由此载入史册。

小岗实行“大包干”,一年就大变样:1979年秋收,小岗村的粮食总产由1978年的1.8万公斤猛增到6.6万公斤,人均收入由上年的22元跃升为400元,震惊四邻。这一变化不仅结束了小岗村20多年吃“救济粮”的历史,而且上缴国家粮食3200多公斤。小岗的成功使周边群众纷纷仿效,“大包干”如星星之火,迅速燃遍了中国农村大地。党和国家***曾先后视察小岗,并对小岗村作出了高度的评价和肯定。

一年跨过温饱线

20多年没过富裕坎

听说记者要前往小岗村采访,凤阳县政府的两位干部马上说:“那个地方有什么好采访的,多年来一直没什么变化。”用他们的话说,小岗村是“一年跨过温饱线,20多年没过富裕坎”。

“大包干”后的20多年里,当全国大部分地方的农村经济蓬勃发展的时候,小岗人却依然沉浸在“大包干”成功的荣誉里,抱着“小富即安”的思想观念在吃“老本”。

小岗村位于淮河平原的腹地,举目望去地势平坦,没有丘陵。但土地贫瘠,碱化严重,适宜种植水稻、小麦。

宽阔的水泥路,两头各有一个气派的牌坊,路两边栽有四季常青的松柏;小学校里时髦漂亮的教学楼;高耸的自来水塔……

“与20多年前相比,这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远没达到小康。因为农民除了种地卖粮,没有其他经济来源。”

“小岗发展成这个样子,我都不甘心。”50多岁的段永霞愤愤不平地说,她是当年按手印的18位村民中严宏昌的妻子。在她看来,小岗失去了太多的发展机会。

作为村里的能人,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严宏昌说自己先后搞了8个项目。其中镀锡铜线厂在凤阳县创了三个第一:投资额第一,科技含量第一,利税第一。这个项目后来成为县里的企业。

前几年小岗与全国别的农村一样,同样经历着农民负担重、收入增长缓慢的历史阵痛。

一再的挫败使小岗村人在与市场的搏斗中败下阵来,只能任由“小岗”这个无形资产被人利用。在“百度”网页上可以搜索到“小岗村”香烟的广告,但是“小岗”这个企业却跟村毫无关联。

多年来,安徽省委、省政府给了小岗不少的支持,小岗也成了外人眼中扶不起来的“阿斗”了。

记者在河南碰到的一位县级干部,提到小岗村就很遗憾地说:“小岗村啊,没办法扶持,问题太多。”

小岗这块牌子不能闲置

在沉寂多年,几乎淡出公众视线之时,随着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决策的提出,错过改革开放发展机遇的小岗村在村党委书记沈浩的带领下,终于又开始发威了。

如今,小岗村的村民们口里说出最多的两个词就是“发展”和“新农村”。扛了20多年“中国改革开放第一村”的大旗,小岗人发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征程上,“旗手”落到了队伍的后面!小岗,满怀求发展、建设新农村的迫切心理和渴望。

2005年6月19日,小岗村投资300多万元的大包干纪念馆建成开馆。纪念馆真实再现了当年“大包干”从酝酿到发生、发展的惊心动魄的历史过程。纪念馆已经被列为省、市、县三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近10所知名高校定将其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2006年2月18时下午2时,70多户小岗村的家庭代表在村委会开会,会后宣布,“小岗村发展合作社”要以每亩500元的价格租用农民的土地。

严俊昌告诉记者:“来参加会议的70多户村民100%都同意将土地返租给合作社,在合作社先给租金的情况下,大部分同意出租,租期暂定5年,5年后,农民可以以土地入股分红,或者重订租金。”

小岗全村1800亩土地,除了400余亩已经种植葡萄外,沈浩打算将其他的土地全部纳入合作社,将集中起来的土地种植高效饲料和蔬菜。

按照这种集体经营模式,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小岗村与上海三农公司达成协议,今年在小岗村兴办国家标准化的10个养猪小区,年出栏5万头,吸收60名村民就业。

“根据村民代表的讨论,小岗在未来几年内还会出现种猪生产协会、物业社等集体组织,还计划成立8个不同类型的“社”,按照现代工厂的管理模式来经营小岗村,在3~5年内确保小岗人均年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沈浩向记者透露。

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小岗人计划在小岗建设大约占地15亩的农贸市场。农贸市场有100个摊位,每个摊位年租金200元。

沈浩踌躇满志地告诉记者:“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岗村应该重塑辉煌,在农村发展方面把红旗再树起来,我们争取成为‘富裕起来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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