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补贴
补贴标准:在深圳的个人创业者每人可以一次性获得10000元的初创补贴,合伙或有股东的公司,可以叠加补贴一共10人,补贴总计不超过10万。
补贴条件:需要正常登记注册和经营当中的企业,创业者之前未享受过创业补贴。
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在深圳的个人创业者每人每月可以获得650元左右的社保补贴,持续补贴3年;有合伙人或股东可以一起申领社保补贴,按股东合伙人人数最高申报10人,补贴合计不超过23.4万!
补贴条件:创业者和合伙人以及股东,需在创业项目名下缴纳社保。
场租补贴
补贴标准:创业项目可获补贴每月500-2340元的场租补贴,可持续补贴3年。
补贴条件:在深圳市创业并且是租赁深圳市的场地用来经营的,提供场地租赁凭证。
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在深圳市创业并且招纳员工就业的,可以按每个员工按3000元的标准补贴,累计可申请10人,补贴总额3万元!
补贴条件:需给员工正常签订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
创业贴息贷款扶持项目
扶持项目:个人创业者在深圳市正常创业,不论是做个体工商户还是创办公司企业,都可以申请创业贴息贷款;
申请条件:并且满足除了车贷、房贷之外,其他商业借贷不超过5万元的,可以进行申请;
培训机构申报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流程
(1)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培训班要申报培训补贴的,应于开班前5日向同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经人社部门发放开班批复函后方可开班;
(2)培训结束后6个月内为受理期,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就业创业培训培训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支付给定点培训机构。
就业培训与创业培训能否同时享受
每人每年只可享受一次就业培训或创业培训,两类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职业技能补贴政策
七类人员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免费进行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向人社部门申请,标准为每人200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的,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且正常经营的(创办电子商务企业的,需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
参加创办企业培训的补贴为每人最高1000元。
以深圳市为例,参加创办企业培训的补贴为每人最高1000元;参加由有关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开发,并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评审纳入补贴范围的创业培训(实训)项目,补贴为每人最高2500元。
此外,可按每人5000元标准,每年资助不超过100名有发展潜力、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优秀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提升创业能力。自主创业人员再次参加同类创业培训项目或交流学习的,不予补贴。
扩展资料:
创业补贴的相关要求规定:
1、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初创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经申请并验证身份证明及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给予企业5000元初创补贴。
2、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审核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每名合伙人计发5000元、合计不超过5万元标准给予企业初创补贴。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只能申请一次初创企业补贴。
3、入驻政府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以下简称主办载体)的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
深圳人保局-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