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报告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这为“三农”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也启示我们,在新征程中,“三农”工作仍然至关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
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的现代化。尽管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但农业依然是短腿,农村依然是短板,农业农村发展依然相对滞后。绝对贫困问题解决了,老乡们过上了好日子,但还要继续努力往前走,让生活越来越美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求我们必须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农业现代化要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摆在更突出位置,应有拓展农业功能的深度。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基础是解决好14亿多人的吃饭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摆在更突出位置。作为初级产品的产出部门,虽然农业可能平时不显山不露水,但关键时候其重要性可压倒一切。
因此,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基本盘。随着时代发展,虽然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在下降,但农业的多重功能多元价值日益凸显。要以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掘农业的生态涵养、休闲体验、文化传承功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农村现代化要把提高农民收入摆在更突出位置,应有维护农民利益的厚度。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农民与农村是共同富裕的着力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工作虽然连续,但前者重点解决农村绝对贫困问题,后者主要解决“三农”问题,也更具综合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要善于处理更复杂的利益关系。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已经5年,乡村格局正处在演化调整的关键期。伴随乡村建设行动,有的地方酝酿大拆大建,有的地方打起农民土地主意。农村的资源取之于农,理应主要用之于农,要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和土地增值收益,让农村改革的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农民。各地应多听农民呼声,多为农民着想,千方百计提高农民收入。
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要一并推进,应有促进城乡融合的高度。从地图上看,城市是一个点,乡村是一大片,城市的发展要靠乡村的托举。城市和农村是命运共同体,衰弱的乡村无法承载繁荣的城市,振兴乡村必然涉及城乡关系的深刻调整。要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把农业农村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优先任务,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一方面,改变以往农业农村资源要素单向流出的情况,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社会治理等方面综合施策,统筹解决农业农村面临的“人、地、钱”难题。另一方面,顺势而为推进新型城镇化,保持足够的耐心,让农民在城乡间自由流动、进退有据。
总之,唯有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才能把14亿多中国人的饭碗端得更牢,让广大农民生活得更美好,将广袤乡村建设得更加宜居宜业、更加和美。
国家三农政策是什么呢
靠前监督护航“三农”发展
为确保党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乔利乡高标准、高质量、高成效落实落地,南宁市马山县乔利乡纪委将“三农”工作作为监督重点,聚焦保障粮食安全、加强耕地保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强化监督问效,护航“三农”发展,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精准监督,抓好源头管理。镇纪委认真摸清各村(社区)耕地基数、产业种类、种子、农药、农械储备及采购情况,明确重点及薄弱环节,有的放矢进行精准监督。通过联合乡农林水利站,以种子、化肥为监督检查重点,严查政府发放惠农种子、农药流入市场售卖等违纪违法行为;采取“拉网式”排查乡农资销售门店,严打销售假劣产品和违规农药,从源头保障农耕安全。同时,走入“田间地头”,与种粮、蔗农、药材等养殖“大户”进行零距离沟通,了解农民春耕备耕难点,与相关部门沟通,提供技术、农资、惠农政策支持逐项打通农民农耕“最后一公里”,全力维护好群众“粮袋子”,保障粮食大丰收。
强化日常监督,紧盯主责主业。紧盯乱占耕地、耕地地力补贴发放等问题,成立2个督查组,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插现场,通过实地查看乱占耕地建房复耕复绿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核查耕地面积、查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台账、农户申报材料等资料,确保每一寸耕地都恢复原样,每一笔补贴都实实在在地发放到位。同时,积极运用联动监督机制,通过日常巡查、测绘核验、现场调查取证等方式全面摸底调查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全力推进退桉还耕。督促相关部门定期通报整治进度,要求各村(社区)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该乡前共清退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土地1050余亩。同时,持续开展撂荒地整治,坚决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强化综合监督,提升协同效能。聚焦各村(社区)“三资”中公开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综合运用调研座谈、实地走访、入户访察、查阅台账等方式,对“三资”监管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进一步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持续加强对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农林水利站等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切实落实统筹保障职责,做好耕地保护、农耕物资供应、价格稳定、技术指导服务以及农资物品质量监管、涉农补贴发放等保障工作,全面落实惠农政策、推进农业项目,全力支持“三农”重点领域发展。
法律分析
三农政策是指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应对农业发展问题,不仅要着眼于三农本身,而更应注重从“三农”之外即各自对立面采取对策。农业易相发展理论对于化解“三农”问题的意义在于对立统一、相互转化的三个方面: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新型化、功能多元化及人本化;农村城镇化及社区化、均等化、农场化;农民新型非农化、职业化。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一)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随着我国人口增长、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趋紧,粮食产需仍将维持紧平衡态势。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国际农产品市场供给不确定性增加,必须以稳定国内粮食生产来应对国际形势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各地区各部门要始终绷紧国家粮食安全这根弦,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提,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坚持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切实把握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二)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我国耕地总量少,质量总体不高,后备资源不足,水热资源空间分布不匹配,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提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三)坚持共同扛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必须举全国之力解决14亿人口的吃饭大事。各地区都有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粮食主产区要努力发挥优势,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继续为全国作贡献;产销平衡区和主销区要保持应有的自给率,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共同维护好国家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