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色食品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1、绿色食品的有效期是三年。绿色食品标准具体如下:
(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标准。分别对绿色食品产地的空气质量、农田灌溉水质量、畜禽养殖用水质量、渔业水质量和土壤环境的质量的各项指标、浓度限值做了明确规定;
(2)绿色食品产品标准。对初级农产品和加工产品分别制定相应的感官、理化和生物学要求,例如前面谈到的蔬菜标准。
2、法律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三年。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标志使用人应当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省级工作机构书面提出续展申请。省级工作机构应当在四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相关检查、检测及材料审核。初审合格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续展的决定。准予续展的,与标志使用人续签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颁发新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并公告;不予续展的,书面通知标志使用人并告知理由。标志使用人逾期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者申请续展未获通过的,不得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二、绿色食品申请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绿色食品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具体如下: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
3、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
5、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
6、 申请前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回答
1、初级农产品标签要求:初级农产品标签上至少应标示商品名称、重量、产品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等,使用添加剂的,还应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2、农产品生产记录保存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24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一、初级农产品标签要求
1、初级农产品标签上至少应标示:商品名称、重量、产品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等,使用添加剂的,还应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初级农产品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未经过加工的产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二、农产品生产记录应保存几年
1、农产品生产记录应保存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24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47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3、农产品生产记录,指在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等情况,进行记录并依法将记录进行保存的制度。生产记录主体是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