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购买农产品时发生的运输费用,但取得的是普通发票,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吗?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19 22: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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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从2007年开始运输发票也要开具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的,可以用扫描仪扫描抵扣进项了,如果不是这样的发票,进项税是无法抵扣的.

企业在购买农产品时发生的运输费用,但取得的是普通发票,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吗?

运费是企业购销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一种费用。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销货物过程中所支付的运费,只要取得了符合规定的运费凭证,即可按照7%计算进项税额,但是现实经济生活中企业支付的运费或取得的抵扣凭证五花八门,造成不能抵扣7%进项税的损失。因此,本文将一些比较典型的各种行为归纳起来,希望能对财务人员有所帮助。

1.代开的运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代开的运费发票不符合“国有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监制章的货票”这一条件,所以不得抵扣其进项税额。

2.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货运发票能否抵扣?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固定资产的货物支付的运费能否抵扣?由于售价低于原价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因此其运费亦不得抵扣。

4.纳税人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所发生的运输费用是否可以抵扣?纳税人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所发生的运输费用,不得计算其进项税额抵扣。

5.纳税人同时购入固定资产和原材料,发生的运费如果可以合理划分,则运输原材料部分的运费的进项税额可以计算抵扣,如无法划分,则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6.运输费用可按7%计算进项税额,但运输发票是“定额发票”,则不能扣除是吗?是的,国家税务总局明文规定定额运费发票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7.速递费用、邮政费用可以比照运费处理吗?不可以,速递业务、邮政业务不属于运输业务,其发生的运费不能计算抵扣。

8.境外运输费用能否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企业出口货物的销项金额是指出口货物离岸价格按外汇牌价计算的人民币金额。所以,企业从中国口岸到境外目的地之间所收取的运费不包括在销项金额内,其所发生的运输费用,也不能计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

9.工业企业货已入库,但运费未付,运费可否抵扣?增值税条例规定劳务必须付款后方可抵扣其进项税额,所以如果运费未付则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0.一般纳税人购入原材料已付款但未验收入库,其运输费能否计算进项税额?增值税法规定对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其抵扣进项税额的时间为,工业生产企业购进的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在购进的货物已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11.准予抵扣的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和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请问这里所说的“建设基金”具体是什么?这里所说的“建设基金”是指“铁路建设基金”。

12.联运发票如何计算进项税额?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外购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费用,在计算运输费用进项税额时,必须根据铁路、公路、民用航空等单位开具的“铁路运输货票”、“公路运输货票”等货票,不得依照联运发票计算进项税额。

13.企业销售产品所发生的运费是否可以按照7%的扣除率抵扣?凡是企业销售产品所发生的运费,如符合税法要求不作为价外费用处理,可以根据货运发票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14.如果价外费用中所含的是运费,那么如何把它换算成不含税,是1.17还是1.13?根据增值税法的规定,价外费用在换算为不含税时,应根据外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率决定;即货物的适用税率是17%就按17%换算,是13%就按13%换算。

15.管道运输费用可以比照运费处理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和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管道运输费用,可以根据套印有全国同意发票监制章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按7%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16.对销货企业取得由货运中介单位转交的“销货人”不是销货单位,而是货运中介单位的铁路“货票”,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作为扣税凭证。一是销货企业与货运中介单位签订有委托办理货运协议书;二是货运中介单位将铁路“货票”(原件)转交给销货企业;三是销货企业能准确提供与铁路“货票”相符的销货发票。

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扣除的方法:

1、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百分之三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百分之九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百分之九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百分之十三率货物的农产品,以农产品买价和百分之十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下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和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从销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按百分之十抵扣进项税额;

3、购进中国粮食购销企业的免税粮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发票金额按百分之十抵扣进项税额;

4、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按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和基金金额按百分之七抵扣进项税额;

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有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百分之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6、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可凭借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综上所述,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法律依据: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

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方法(一)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方法核定:

1、投入产出法: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行业公认标准和行业平均耗用值)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以下称农产品单耗数量)。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农产品单耗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含税,下同)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以下简称“扣除率”)计算。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和平均购买单价时,应依据合理的方法归集和分配。

平均购买单价是指购买农产品期末平均买价,不包括买价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和入库前的整理费用。期末平均买价计算公式:

期末平均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期初平均买价+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当期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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