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以及发展规划,并且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以及改革。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县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照自下而上、自愿联合的原则组成的经济实体。例如:在一个县的范围内,由若干基层供销合作社作为社员社而联合组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法人地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向国家交纳所得税的制度。其所属企业,凡实行独立核算,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者,也具有法人地位。
它的基本职能是: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社员社的工作,保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为社员社提供业务经营、储藏运输、职工培训等服务;办理社员社无力经营的各项业务和商品储备任务,自办或联办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供销社在新时代的作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作为由国务院领导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对于它在新时代的作用,党中央要求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谱写发展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城乡新篇章。
希望供销合作社在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农民生产生活中发挥更大作用。简言之,供销社就是为“三农”提供服务的。农产品销售、农民组织化程度、农业贷款等都是影响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因素和短板软肋,而这正是供销社主要职责的一部分。
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八项职责当中,就有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农村经济改革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合作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全县合作经济的发展。
(二)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发展,负责县本级合作经济发展和社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 (三)指导和管理全县供销社系统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工作,为“三农”提供融资平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的指导、服务和协调,推动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与联合,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五)在全县农村建设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培育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烟花爆竹五大经营服务网络。 (六)指导和推动全县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消费合作社,推动合作经济向农业产业化经营全程和城乡社会化服务全方位拓展;开拓日用消费品“进村入户”和农产品“进城入超”的城乡大流通市场格局,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态。 (七)负责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基层企业行使出资人的职能;监督指导全县各基层社有资产的管理经营。 (八)负责供销社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培训教育,为全县各类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网点提供人才培育、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 (九)负责县级供销社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任务和人员编制,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设6个科室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协调内外部关系;负责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草拟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服务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公文、文书、档案、印章、保密、政务信息、接待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全系统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考核奖惩、干部职工档案管理、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等工作。 (三)业务指导科 负责组织制定全县供销社系统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全系统的业务指导、企业改制、“新网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及领办组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指导、协调各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负责指导改造传统经营网络、发展连锁经营,发展电子商务,建立农产品网上服务平台;负责相关业务发展统计及上报工作。负责领办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网点等业务工作。 (四)安全统筹科 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五)财务审计科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财务报表及统计报表的汇编、上报工作;负责全系统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社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工作,确保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基层供销社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基层供销社资产重组、租赁经营合同签订、租赁租金收缴、财务建帐建制工作。负责县社机关经费收支管理和预决算工作。 (六)资本运营科 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完善管理体制,以管理资本为主,组织指导系统及出资企业审计机构及队伍建设;审核、汇总相关审计报表;负责社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县供销合作社资产管理办公室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承办县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