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地珠三角居住的香港居民可以每月回港领取生果金。
高龄津贴是社会福利署为70岁或以上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的现金津贴,以应付因年老而引致的特别需要。申请人不需通过入息审查。高龄津贴申请人士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70岁或以上。
2、符合下列居港规定:
(1)已成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
(2)在紧接申请日期前连续居港最少一年(在该年内如离港不超过56天,亦视为符合连续居港一年的规定)。
3、於领款期间,继续在香港居留。
4、没有领取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其他津贴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及并非受合法羁留或在惩教院所服刑。
目前香港65岁或以上的长者,可以每月申领625元至705元不等,俗称“生果金”的高龄津贴,但在一年内离开香港超过180日,便不能领取。另外,根据香港特区政府推出的“综援长者自愿回广东养老计划”,原籍广东的长者返回广东省养老可继续领取综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