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股工作总结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19 08: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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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是箭,去来迅疾,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回想起这段时间的工作,一定取得了很多的成绩,让我们对过去的工作做个梳理,再写一份工作总结。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法规股工作总结(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规股工作总结

法规股工作总结1

 一年来,政策法规股在县农业局的政确领导和市农业局法规科的指导及兄弟站室的帮助下,在认真做了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了部门协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年工作完成情况

 1、宣传培训效果明显。通过放心农资下乡、3.15咨询、科技下乡等活动,共悬挂横幅36条,发放宣传资料7500份,张贴农资打假标语70条,赠送政策法律书籍200册,出动宣传车13台次,电视新闻报道3次,利用乡镇集市积极开展农业法律咨询工作,开展法律现场咨询26场次,现场咨询人数达4000人次,展示了真假对比农资商品60余个;年初我们举办了全县农资经营人员进行为期三天的培训班 8月份,我们又发动全县500多农户及农资经营户参加了全省农业法律知识竟赛,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极大的提高了广大经销商和农民朋友的法制水平和学习氛围。

 2、案件校审亮点突出。为搞好全县农业执法案件校审工作,我们采取了从立案跟踪到结案评审,全方位搞好案件校审工作,全县共立案7起,结案7起,无一起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无重大坑农害农违法案件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我局已连续4年无发生错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树立了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农业执法形象,在全市同行案件评查活动中获先进行业水平。

 3、信息报道及时快捷。为了搞好信息报道,我们在第一时间上报了信息5遍(报送市局3遍,省厅法规处1遍,湖南农业杂志社1遍),其中《双牌以涉农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为平台,排忧解难服务“三农”》被刊登在湖南农业杂志第10期农业简迅上。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宣传,增强全民法律意识

 为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增强农民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一是开展主题宣传。结合“放心农资下乡保春耕”等主题活动,深入全县15个乡镇场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农业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并向广大农户推介放心农资产品,我们将这几年来群众反映好,商品质量好的农资商品介绍给群众,正确引导群众选购农资产品,让老百姓买得放心,用得放心。二是开展法律咨询。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在全县各乡、镇集市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展示了真假对比农资商品60余个,宣传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取票证,使用农资科学规范,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等规定。三是开展农业法律知识竟赛。今年8月,我们以全省农业政策法律知识竞赛为契机,结合全县开展的“排忧解难服务月”活动,组织了一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排忧解难服务“三农”涉农政策法律宣传。通过采取送资料、有奖问答、开设专题讲座和咨询等方式,动员500余农户参与全省农业政策法律知识竞赛,使农业政策法律知识炫目于“乡镇集市”,走进了千家万户,深入到“田间地头”。“三农”服务热线咨询人数明显“火热”。

 (二)强化法制培训,提高为民服务素质

 今年,我们组织全县65名农资经营人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法制培训。特邀了双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张定克主任、县农业局高级农艺师,相关股室负责人,讲授了《怎样做一位遵纪守法的经营者》、《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的综合防控》、《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档案的建立与制作》等课程,还通过剖析案例,对实用的法律条文以及经营者自身权益做了重点讲解,所有的经销商还向农业局递交了《20XX年双牌县农业投入品经营质量保证承诺书》,在培训班上学员们既学到了最实用的农业技术又学到了必修的农业法律知识,学员们的法制观念得到了一次大的提升。

 (三)狠抓案卷校审,提升农业执法水平。

 根据自由裁量权基准,认真把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关口,以“务实、高质、快速”为办案思路,对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报送的登记证未续展冒证生产容量严重不足农药案2起;无登记肥料、更改标识标签内容肥料案3起;未审先推及包装标识等农作物种子案2起,共7起案件,从立案开始跟踪调查,到结案展开大家评审,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做到每一起案件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规范使用和填写了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及档案管理,

 有效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行政执法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不足之处是法律适用方面,没有对裁量理由作出说明,全年7起案件已全部校审合格并全部结案,我县农业执法案卷质量与过去比突飞猛进,与同行比以挤身先进行业水平。

 (四)加强部门协作,优化发展环境

 1、整理汇编了涉农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县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们对农业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清理,共清理成5部法律、6部行政部法规、7部省级地方法规、2部省级规章、27部农业部规章。现阶段我县执行7项行政许可、46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10项行政确认、15项监督检查、其它行政行为1项。为我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律后盾。

 2、加强市场监管,全面清理农药经营资质。根据湖南省农业厅、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湘农业联〔201X〕5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全面清理、登记造册。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上网公布,农业部门出具《农药经营条件审查确认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办理营业执照。

 3、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如租赁周冲村稻田种粮户胡志茂所种水稻出穗不整齐一事,因当事人不明真相多次要求经销商陪偿未果,决意层层上访,为此我们高度重视,深入田间实地调查,查明该农户反映水稻出穗不整齐的原因是水稻黑条矮缩病所致,通过摆事

 实讲道理,终于打消了他上访的念头。我们还积极配合县环保局就良村水稻和香芋等农作物被污染的情况进行了田间调查,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既保障了农民切身利益,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农业执法队伍不专业,手断落后,缺乏经费,缺乏配套先进的检测设备,影响执法的顺利进行。

 2、农民识假辨假农资产品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3、农业投入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难,尤其是肥料方面的管理缺乏进一步较细的法律。

 四、明年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清理整顿农资经营主体,严禁违法违规经营,坚决杜绝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2、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

 3、加大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法规股工作总结2

 20XX年上半年,法规和协调股在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责任,积极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现将半年来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推进责任落实。

 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召开由乡镇分管领导、县直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专题会议2场次;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20XX年预算增加工作经费5万元;调整细化完善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针对今年工作实际,分别向全县14个乡镇、16个县直单位、7个重点企业下发,明确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将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县政府安委会对责任落实情况拟于今年七月初和次年1月份进行半年督查和年终考评,并建立起了行政一把手"履职报告"制度,努力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形式多样,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题,抓住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这一中心,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制订并下发"安全生产宣传月"实施方案,部署安排全县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

 二是会同县公安局、水务局、卫生、电力公司等部门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和巡回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多人次,展览60多幅;

 三是强化标语、信息、网络宣传。在县城和各乡镇主要街道、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使安全理念深入千家万户;

 四是举办特种作业培训班。县安监局于今年上半年组织举办了2期电工特种作业复审培训班,培训(复审)电工209人,特种作业培训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高度重视,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继续采取全员挂钩、领导带队分片包干的方式,深入各乡镇、县直单位、企事业督促指导主体责任级评工作。在去年完成其他行业领域已完成级别评定354家、事业单位级别评定58家的基础上,今年1—6月份,完成了70家企业的级评工作,8家D级企业被关闭(倒闭)注销,企业主体责任级别评定工作稳步推进。

 四、集中力量,扎实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根据上级的统一布署和安排,我局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制订并下发了《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X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委〔201X〕4号),提出了打非治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打击的重点、范围、内容要求和工作分工,成立了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县政府明确由县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安监、交通、建设、国土、交警、消防等部门,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乡镇和行业,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通过开展集中执法、专项执法,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和取缔了一部分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1—6月份,打击关闭无证(证件过期)非煤矿山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家。

 五、夯实基础,强化安全监管监察。

 在制定计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的基础上,做到按计划每季度一次深入矿山、危化企业检查,并结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打非治违工作,指导、规范部门和企业开展自查自改,督促企业隐患整改到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今年我县矿山、危化各有1个企业(横埕昊天碎石场、星耀气体公司)通过了安全标准化验收,剩余企业计划年内全部完成;农药新发证1家、换证75家;共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发出整改指令书7份,查处隐患49条。

 六、严肃认真,依法开展事故调查。

 今年以来,我县发生了的三起工伤死亡事故:茗溪新区中兴桥"1.18"模板坍塌事故、坑底地头铁涧水库"4.25"坠落事故、东区龙庭国际项目"5.12"坠落事故,我局立即与相关部门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安监、公安、监察、总工会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指**监局长为事故调查组组长,展开事故调查。目前三起事故经过现场堪察、制作笔录、综合分析等大量工作,完成了事故调查报告的撰写,事故的性质得到了认定,目前事故报告已经上报县政府等待批复,相关人员受到了处理,已经刑事立案8人,通报批评单位1个,通报批评2人。通过事故的处罚,有效地震慑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效果,进一步严格了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七、综合协调,履行综合监管职责。

 今年以来,县安办、安监局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协调、服务职责,对群众来信来访、领导批示企业反映的公共安全隐患问题高度重视,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实地察看、现场办公、信访件转办等方式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了多起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公共安全隐患问题,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如:龚贵强实名举报反映寿庆二级路存在的未设立道路标志标线等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带领相关人员到实地进行勘察,会同业主和施工单位认真研究,将举报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落实,并及时反馈给举报人;车站三角坪群众反映电力线路存在隐患问题,安监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将举报件转交给供电公司,督促其消除隐患,让群众满意和放心。真正做到了信访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此外,我局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积极配合和督促相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配合交通部门,派员抓好农村道路安保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农村道路保质保量及时安全投入使用;配合旅游部门,对我县重点旅游项目北浦旅游公司漂流项目进行了调研和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隐患,限期进行整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县委部署,贫困户"五个一"挂钩帮扶2户,"一助一"爱心助残挂钩帮扶2户。

 20XX年上半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方方面面的因素影响,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事故四项指标完成情况不够理想,安全生产形势还较为严峻。

 二是个别乡镇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尚未全面开展。

 三是部份生产经营单位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尚有待加强。

 四是企业主体级别评定工作开展不平衡,落实起来任重道远。

法规股工作总结3

 一、本周工作小结

 1、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参加县政府开展的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

 2、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

 二、下周工作计划

 1、根据市局文件精神开展依法行政材料整理工作;

 2、组织干部职工对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进行再学习;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法规股工作总结4

 20XX年法规科在分局班子的正确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依靠各勤务区大队的大力配合与支持,紧紧围绕全局总体工作思路,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年初指定的工作目标,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上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相继出台实施细则

 按照市局及区政府的要求,完善相关执法制度实施细则,在迎接区法制办执法制度建设情况检查中,重新整理编写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汇编》,系统梳理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资料,为全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强案卷管理工作,提升执法工作水平

 为规范我局各大队的案卷管理,提升各大队执法工作水平,及时印发市局、区法制办的《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则》(重新修订稿)、《行政处罚立案标准》等文件,规范各大队行政执法行为和办案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水平。

 建立建设市场、一般案卷登记台帐,完善立案、结案案卷交接登记。实现案卷动态管理,掌控各勤务区大队、特勤直属大队案件查处推进进度。

 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各部门上交案卷的立案审批、调查取证、送达与执法等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11处,形成了自查报告,督促整改。

 (三)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考核工作

 上半年,法规科完成了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对各勤务区大队、特勤大队、直属大队在依法行使职权,执法文书使用、填写及送达,罚没款、暂扣物品管理等执法环节进行了绩效考核,对8个存在问题的部门扣25分。

 (四)完成各类报表,提供决策依据

 统计上报市局建设市场报表;上报沈阳市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5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查处方案汇总表;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表;上报区政府法制办重大案件备案表、上报局半月执法案件受理、立案、结案统计表7份;保证统计数据真实详尽,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做好各类案件的证据保全工作

 年初以来,法规科加大力度做好各类案件证据保全工作。几个月中在于洪、沙岭、造化、北陵街道拆迁工作中,面对拆迁工作环境复杂,工作任务量大的特点,法规科在每次拆迁行动中,认真做好证据保全工作。每次在收集照、录像证据后认真把关,仔细做好证据的登记、保存工作,以便在以后用到证据时能够及时准确的找出来。

 (六)认真做好案卷移交、存档工作

 在对各类案卷的登记、移交、存档工作中能够做到案卷明细清晰,案卷整理规范,认真履行案卷移交程序,保证各类案卷的存档和调出做井然有序,年初以来法规科移交结案存档案卷172份。

 (七)认真做好各类文书的下发、回收、登记工作

 为使各类文书的下发、回收、登记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法规科认真做好文书管理台帐管理,仔细规范填写文书管理台帐使用情况登记表的登记工作,在各类文书不足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到市局领取,保证了各大队各类文书的使用。1X年1月至6月,法规科共下发各类文书371本,收回34本。

 (八)钻研业务知识,确保各类案件准确无误

 20XX年上半年,法规科努力专研法律业务知识,认真对待每件起诉和应诉案件,年初以来共接到应诉案件6件,起诉案件2件。

 (九)做好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上半年送区法制办审验执法证件54件,换领执法证件10件。

 二、上半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房产条例废止后,房产类案件执行起来比较困难。

 2、各部门案卷制作质量还存在参差不齐的现象。

 3、与各部门的沟通还不够紧密。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10年上半年,法规科的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下半年法规科将在巩固上半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改进不足,开拓创新,继续努力使法规科工作在上一个台阶。

 (一)紧紧围绕10年工作计划开展工作。下半年法规科将坚定不移的按照本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法规科各项工作,继续完善执法证件管理、听证案件、诉讼案件、复议案件、法院执行案件、文书管理、案卷管理、证据保全9大类24个台帐的管理工作,完成绩效考核的各项工作内容。

 (二)加强房产类案件执行力度,尽快完成组卷报送法院。

 (三)加强与各大队的联系,保证执法工作有效开展。下半年法规科将加强与各部门沟通,积极听取各部门指导意见。下半年法规科将加强与各大队联系,积极解答各大队的业务咨询,保证各大队的执法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下半年法规科将会继续开拓进取,锐意创新,高标准完成法规科的各项工作任务。

法规股工作总结5

 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山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和《长治市引深推行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增强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制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机关和执法单位的行政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建进程,确保建设行政执法依法进行。结合我县我局实际,为加强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我股提出了建设法治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围绕这一目标,我股在今年上半年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抓学习、强素质,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为了加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我们制定了建设法律法规学习制度,编制了培训学习计划及学习讲义,安排了近十期的法律法规讲座,每课都配备了签到记录,每位执法人员都认真记录了笔记,最后通过考试了解了每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情况,加深了对所学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为依法行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抓制度、促公开,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有序进行。

 我股还建立健全了各项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做到了以制度治局、以制度治建、以制度治人,把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我股还对与城市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的收集和整理。并且把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情况都进行了公示,制作了版面,让每一位办事人员都能详细了解城建执法依据及程序,让每一位城建职工都能清楚自己的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怎样执法。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三、抓规范、促统一,树立依法行政工作好形象。

 今年我局全面使用了全省建设系统统一的法律文书,做到了专人填写、专人送达、专人负责、一案一卷、专人管理,上半年共下达停工通知书8余份。依法行使了职权,严明了法纪,在群众中建立起了规范、统一、高效、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在国家法定的法制宣传日,我股在局领导的带领和组织下,深入街道社区,大张旗鼓的进行了与城建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我们还深入工地进行建设法律法规及农民工知识的宣传,发放农民工知识读本300余册,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各建设工程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很好的完成了全局系统今年上半年的普法工作。

 今年是我局全面建设法制机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体干部职工法制意识普遍增强的一年,也是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前进和完善的一年。我股的工作一定还存在许多不足和差距,希望上级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我股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和提高,争取把下半年的工作做好做实。

 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好全局系统普法工作。

 2、组织好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考核、证件管理工作。

 3、做好全局建设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完善建设系统法律文书的制作、执法程序审查和法律文书的备案管理工作。

 4、完成局里交办的其它工作。

环境安全性评价的核心问题是转基因植物释放到田间后,是否会将所转基因移到野生植物中,是否会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打破原有生物种群的动态平衡。包括:1)转基因植物演变成农田杂草的可能性。2)基因漂流到近缘野生种的可能性。3)对生物类群的影响。

关于食品的安全性。

经和组织(OECD)1993年提出了食品安全性评价的实质等同性原则。如果转基因植物生产的产品与传统产品具有实质等同性,则可以认为是安全的。反之,则应进行严格的安全性评价。在进行实质等同性评价时,一般要考虑以下主要方面:1、有毒物质:必须确保转入的外援基因或基因产物对人畜无害。2、过敏源:在自然条件下存在着许多过敏源,在基因工程中如果将控制过敏源形成的基因转入目标植物,则会对过敏源造成不利的影响。

利用转基因动物生产出来的药物安全性问题不大,可根据其结构与天然蛋白结构是否一致来判断安全性。但是在生产过程中,转基因动物如何对应GAP,GLP,GMP、如何避免转基因动物的遗传物质进入药物是应该重点强调的问题,另外,作为动物药厂的动物本身一旦不“产药”了,对该动物的后继处理也应慎重考虑。

目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制定了各自对转基因生物(包括植物)的管理法规,负责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价和监控。在美国分别由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APHIS)环保署(EPA),以及联邦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负责环境和食品联各方面安全性评价和审批。

中国的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相对滞后,到目前为止,只有2部基因工程安全管理规章:

1993年12月国家科委发布的《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1996年7月农业部发布的《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另外,部门和行业的管理规定力度不够,不适应工作要求:

据了解,中国大陆目前正在进行研究的基因工程受体生物92种,而申报只有22种,从事此类研究的单位80多个,申报安全性评价的只有19个。但是最令人担忧的是基因工程安全评价没有一个完全合理的办法。

北京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促进中心此次举办第七次生命科学前沿讨论会--基因工程和生物安全性问题,邀请了部分在京的转基因专家,畅谈讨论,旨在为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出谋划策。

一个公众关注的话题--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

一个上至国家领导,下到平民百姓都关心的共同话题----转基因生物安全,是近年来在媒体上出现频率较高的新概念。 转基因生物安全,从整体意义来说,它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近年来,国际上对转基因生物的争论,已扩大到了政治、经济、贸易、社会、伦理等多个层面,而且争论的热点和焦点,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引发的环境安全与食用安全问题。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 转基因食品安全吗 严格说来,任何食品都不存在绝对的安全性。国际上目前广泛采用“实质等同”原则,即以转基因食品与非转基因食品比较的相对安全性,作为评价依据,只要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品“实质等同”,就是安全的。目前国际上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还有争论,但目前尚没有明确的科学证据表明转基因食品对人体有害。 虽然没有发现转基因食品对人体有害,但本着对人类负责的态度,许多政府部门和科学家对转基因食品“可能存在的潜在危险”比较关注,人们担心转基因活生物体及其产品作为食品进入市场,可能对人体产生某些毒理作用和过敏反应,其营养成分的变化、转基因成分加工产生的变化,有可能对人体产生某些负面影响。这只是“可能存在的潜在危险”,目前并没有证明确实存在这些危险。 我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比较严格的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前,要经过一系列的安全评价试验。在中国境内进行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应用前,应经过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阶段的安全性试验,经安全评价合格的可领取安全证书;申请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入市场销售前,应由农业部认定的技术检测机构经过申请领取安全证书、申请进口标识、申请国内标识三个阶段。 目前,经政府部门批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尚未发现其对人体健康有何副作用。 转基因生物发展趋势 尽管国际上对转基因生物技术及其安全性争论不断,全球对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研究始终没有放弃。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由1996年的170万公顷增加到2001年的5260万公顷,6年间增加30多倍。至2000年,已有近50个国家相继培育成200多种转基因作物,其中各国已获准上市的转基因作物产品种类已达149个,仅美国就有42个,由转基因作物生产加工的转基因食品和食品成分已达4000余种。转基因农作物及其产品市场销售额由1995年的7500万美元,增加到2000年的30亿美元。转基因作物的发展趋势是不可逆转的。 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加大对生物技术研究计划的支持。目前,中国正在研究的转基因生物有130多种,涉及的基因种类超过100种。其中在棉花研究领域,有45个优良品种获准进入环境释放,经国家审定的抗虫棉有13个,并在全国12个省推广,2001年种植面积达到60万公顷。 从1997年至2001年,经过安全评价,农业部批准水稻、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杨树等10种转基因植物进入田间环境释放,批准转基因棉花、矮牵牛花等植物和兽用微生物基因工程疫苗进入商业化生产。近年来,中国还实施了“转基因棉花种子产业化”、“基因工程疫苗产业化”等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并开始在生产中发挥效益。 政府对转基因安全问题负责 农业生物技术,在为农业生产、人类生活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可能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潜在的风险,所以从科学上讲,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还需要长期的跟踪研究。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生物多样性大国,又是大豆、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的原产地,在发展生物技术的同时十分重视生物安全。对农业转基因生物采取“积极研究、慎重推广、加强管理、稳妥推进”的方针。对于起源于我国的重要物种,如大豆、水稻,以及大宗粮食、油料作物要加强管理、慎重推广,稳妥地推进产业化。为此,根据国际相关组织和多数国家的做法,我国政府制定并颁布了转基因生物安全法规,以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 2001年5月23日,我国政府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条例》在原农业部颁布的《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从研究试验延伸到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条例》规定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安全评价制度、标识管理制度、生产与经营许可制度和进口安全审批制度,标志着中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活动开始实施全面的管理。 2002年1月5日,农业部又发布了与《条例》配套的三个管理办法,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自3月20日起施行。 从维护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角度出发,《条例》及其配套规章体现了科学、透明、公正的原则,适用于来自包括中国在内的任何国家的农业转基因产品,对国外企业充分考虑了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是符合国际惯例的,是对人民负责的。 严格管理程序出效益 自2002年3月20日《条例》的三个配套管理办法实施以后,农业部就收到了美国孟山都、杜邦及陶氏益农、德国拜耳、瑞士先正达等五家境外公司19份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申请,涉及转基因大豆、玉米、油菜、棉花4种作物和抗除草剂、抗虫、雄性不育3种性状。 食用安全作为转基因生物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环境安全同等重要,不可或缺。为此,农业部在2002年下半年启动了食用安全检测工作,组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天津防病中心等单位制订了《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食用安全检验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对5家境外公司的反馈意见进行了研究。根据安全评价的需要和专家意见,农业部确定了对进口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进行抗营养成分分析和大鼠90天喂养两项验证试验。 根据《条例》及配套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管理程序,农业部先后安排了环境安全检测试验和食用安全检测试验。环境安全检测包括生存竞争、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基因漂移3个指标的试验,由中国农科院植保所、山东农科院、南京农业大学、吉林农科院、中国农科院油料所和华中农业大学承担;食用安全检测包括大鼠90天喂养和抗营养成分分析两个指标的试验,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防病中心和中国农业大学承担。 2002年四五月份,我国大豆进口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全年大豆进口明显减少。据国家海关总署统计,2002年我国累计进口大豆1132万吨,比2001年减少262万吨,下降18.8%。这是什么原因?农业部相关同志分析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规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大豆进口猛增的势头。 据介绍,前几年,我国进口大豆总量不断攀升。2002年,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法规的实施,对国外转基因大豆输入我国进行了有效和有序的管理。由于大豆进口量的减少,从而引发了国内大豆价格上扬,库存减少,收获期大豆价格上涨,主产区价格比去年同期高出0.35元/斤,每亩收益达到110元左右。这不仅大大提高了农民种植大豆的积极性,而且较好地推动了农业部大豆发展振兴计划的实施。 确保法规的有效实施 为保障《条例》、三个管理办法及临时措施的实施,农业部成立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了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建立了由农业部、外经贸部、卫生部、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部际联系会议,负责研究、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管理。 对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评价是实施安全管理的核心,为此,我国成立了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会由各部门和科研教学单位从事生物技术与生物安全研究和管理的58位专家组成,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价工作。 为适应加入WTO的需要,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进口、标识认可的申请、审批透明和公正,农业部还制定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程序、进口安全管理程序、标识审查认可程序等三个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申请、受理、审查和批复等各环节及时间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公开发布。 目前,农业部已经完成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与检测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正积极加强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研究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组织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的认定工作。 相关链接 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和国务院法制办的立法要求,由农业部牵头起草《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条例》于2001年5月23日以国务院第304号令公布并施行。 《条例》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中应遵循的5项农业转基因生物管理制度。具体条文如下: (1)安全评价制度。国家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按照植物、动物、微生物三个类别,以科学为依据,以个案审查为原则,实行分级分阶段管理。 (2)生产许可证制度。生产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应当取得农业部颁发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首先要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3)经营许可证制度。经营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农业部颁发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经营许可证。申请经营许可证,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4)标识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应当有明显的标识。标识由生产、分装单位和个人负责,未标识的,不得销售。 (5)进口安全管理制度,对于进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按照用于研究和试验的、用于生产的以及用作加工原料的三种用途实行安全管理。引进单位或者境外公司应当凭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相关批准文件,向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向海关申请办理有关手续。

从美国的“星联玉米事件”,加拿大的“转基因油菜超级杂草”,到墨西哥的“玉米基因污染事件”,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基因污染”的威胁不容忽视。专家担心,类似墨西哥“玉米妈妈”的遭遇可能正在中国大豆身上发生。一些国外公司可能钻中国立法不完善、管理不统一的空子,将中国作为“转基因生物的试验场”。

转基因产品已经走进中国人的生活,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也渐渐受到重视。继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3月20日开始实施之后,卫生部《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也将于7月1日生效。

与此同时,有关专家提醒说,转基因生物对环境的影响,需要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从美国的“星联玉米事件”,加拿大的“转基因油菜超级杂草”,到墨西哥的“玉米基因污染事件”,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基因污染”的威胁不容忽视。

“玉米妈妈的圣洁被玷污”

玉米是墨西哥人的衣食父母,当地土著亲切地称其为“玉米妈妈”。但如今,他们惊讶地发现,“玉米妈妈的圣洁被玷污了”。

2002年6月3日,在北京举行的一次转基因生物与环境学术研讨会上,来自墨西哥国立大学法律系的独立法律顾问玛利亚。柯林女士讲述了这个令她感叹不已的故事。

墨西哥是玉米的起源地和品种多样性集中地。5000年前,玉米首先在这里被培育成为人类的粮食。1998年,出于保护玉米遗传资源等因素的考虑,墨西哥政府禁止种植转基因玉米。但由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因素,墨西哥每年从美国进口大量转基因玉米作为食品或饲料。

2001年11月29日,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环境系两位研究人员在英国《自然》杂志发表论文称:墨西哥偏僻的瓦哈卡山区的野生玉米,受到了转基因玉米DNA片断的污染。由于从美国进口的转基因玉米包装上并没有转基因标识,研究人员推测,一些不知情的农民把它们种到了地里。

论文发表后,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绿色和平组织等一些反对转基因作物的力量立即呼吁墨西哥禁止美国转基因玉米的进口,同时也有不少科学家对这项研究的可靠性提出质疑。

2002年4月4日,《自然》发表了两篇质疑文章和作者的答复,同时承认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原来的文章”。

墨西哥人则坚信他们的玉米被污染了。2002年1月23日,墨西哥环境部门在一次学术讨论会上出示的研究结果称,瓦哈卡山区野生玉米的污染比率高达35%。4月23日,墨西哥国家生态研究所所长埃斯库拉又透露,墨西哥政府仍在对玉米基因污染事件进行调查,相关研究结果不久将在学术杂志上发表,并强调,“如果不尽快采取措施,墨西哥玉米宝贵的生物多样性资源将遭到破坏”。

中国大豆的前车之鉴

一些专家担心,类似墨西哥“玉米妈妈”的遭遇,可能正在中国大豆身上发生。

中国的大豆与墨西哥的玉米具有很多相似之处:墨西哥是玉米的起源地和品种多样性集中地,中国则是大豆的起源地和品种多样性集中地,有6000多份野生大豆品种,占全球的90%以上;墨西哥的玉米约有1/4是从美国进口的,而中国去年进口大豆近1400万吨,数量与国产大豆持平,其中大部分是转基因大豆。

中国目前没有批准转基因大豆的商业化生产。但是,从运输到加工的过程中,也可能会有一部分转基因大豆遗落到野外或者被农民私自种植。

“比如说,加工厂里面有很多农民工,他们如果喜欢进口大豆,偷偷拿一些回家去种,”中国作物学会大豆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中国农科院品质资源所研究员常汝镇说,“这样的情况是非常危险的。”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中国首席科学家、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科所研究员薛达元也指出,如果种植转基因大豆,野生大豆一旦受到污染,中国大豆的遗传多样性可能丧失。

中国的大豆与墨西哥的玉米也有不同之处:玉米是异花授粉的植物,而大豆是自花授粉。这意味着,中国大豆发生基因污染的可能性降低了很多。

但这不等于基因污染在中国大豆身上就不会发生,常汝镇说。他正在进行一个转基因大豆与野生大豆交错种植的实验,研究基因污染发生的可能性。

加拿大农田的超级杂草

其实,在自然界中,通过授粉的方式,某个物种的基因漂流到另一个物种,或者说实现杂交,本是一件寻常事。但由于转基因作物中转入的外源基因通常具有某种特殊的性状,例如杀虫、抗除草剂等,这种基因如果漂流到另一个物种,就可能带来明显的环境影响。

2002年2月,英国政府环境顾问“英国自然”提交的一份报告中,特意描述了加拿大转基因油菜超级杂草的威胁。

在如今的加拿大草原农田,同时拥有抗3种以上除草剂的杂草化转基因油菜非常普遍。它们的油菜籽掉到农田里,来年会重新萌发。如果一片田地上种植的不是同一个物种,它们就成了不受欢迎的超级杂草,农民不得不求助于对环境破坏更大的旧除草剂。

同时对3种以上除草剂具有抗性的超级杂草,是由对不同除草剂具有抗性的转基因油菜植株之间交叉授粉实现的。而这种超级杂草的出现,距离加拿大首次种植转基因油菜的时间间隔只有2年。此外,在加拿大,转基因作物的基因还通过授粉的方式,漂流到了生产有机食品的农田当中。所谓有机食品,其中一个标准就是不含转基因。因此,在从事有机农业的农民看来,这些转基因作物就是影响其产品信誉的超级杂草,是对其农田的基因污染。

于是,2002年年初,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有机食品理事会状告孟山都公司和阿凡迪斯公司,要求这两家来自美国的转基因技术公司赔偿损失。

人类食物链的不速之客

最令人担心的基因污染是,某种本来没有被批准用于食品生产的转基因成分,在管理和控制不力的情况下,进入人类的食物链。

美国的“星联玉米事件”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阿凡迪斯公司生产的一种“星联”转基因玉米,由于可能引起人体的过敏反应,美国环保局仅批准其用于动物饲料,禁止其用于食品生产。但是,2000年9月及随后进行的检测却发现,许多玉米食品中竟然含有星联。

尽管星联的种植面积在当年美国玉米总种植面积中仅占不到1%,但由于在加工和存储阶段与其他玉米种类混合,当年美国收获的玉米中约有10%被星联污染。美国政府还指出,阿凡迪斯没有遵守为防止异花授粉而在种植星联玉米和种植普通玉米的土地间保留一定间隔作为缓冲的规定。

2002年3月,阿凡迪斯为消费者的集体诉讼支付了900万美元。此外,为回收市场上可能含有星联的300多种食品,阿凡迪斯和相关保险公司支付了约10亿美元。

2002年6月,英国《自然生物技术》杂志发表的一篇评论称,值得庆幸的是,目前还没有发现混有星联的食品影响消费者健康的情况,但如果是一种用于生物制药的转基因品种混入人类的食物链,情况又会如何呢?

基因污染的应对方案

从20世纪80年代起,各种转基因作物开始进行田间试验。如今,全球共有约7.9亿亩转基因作物,相当于一个西班牙的面积。

应该说,目前已实现商业化的转基因作物,在审批时都认真考虑过它们对环境的安全性。但是,中国农业生物技术学会理事长朱鑫泉说,当前国内外普遍认为农业生物技术具有巨大潜力,开展了大量研究工作,对转基因生物在自然环境释放的安全性研究则相对甚少,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的安全性评价依然缺少有说服力的科学证据。

也正是由于安全性研究的不足,面对基因污染的威胁,人类目前能够采取的有效办法并不多。

例如,为了减少基因污染的风险,科学家们提出了建立“避难所”的想法,即在转基因作物之间种植一些非转基因作物作为隔离带。但这个想法通常不受欢迎,因为许多农民觉得这样做太麻烦。

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人甚至认为,彻底禁止种植转基因作物是惟一的解决之道;但也有许多科学家相信,能够找到新的解决办法。

例如,加拿大萨斯喀彻温大学的几位研究人员在2002年6月《自然生物技术》上撰文称,一个很有前景的解决方案是研制出绝育的转基因作物,阻止基因漂流。这样农民只能每年都向转基因技术公司购买一次新的种子,转基因作物成本预计将增加约10%,但在知识产权方面经济损失在10%以上的转基因技术公司表示,它们乐于承担这样的成本。

中国将成为试验场?

对人类来说,所谓基因污染,目前在认识上仍然比较模糊。

关于墨西哥的玉米基因污染事件,2002年3月1日美国《科学》杂志就称,许多科学家认为,转基因玉米的DNA是否渗入野生玉米,即便渗入对野生玉米是否真正构成威胁,都还需要更多的科学证据。

“转基因作物能够对环境造成什么样的危害还不清楚,不同作物的情况也不一样,但影响肯定是存在的”,常汝镇说,“现在的问题是,包括一些研究人员在内,国内许多人还没有意识到生物安全的重要性”。

2001年,常汝镇在审阅国内某研究单位一位研究人员的稿件时就惊讶地发现,该研究人员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自行引进阿根廷的转基因大豆,并分发到其他单位试种。

国家环保总局的一份资料还警告说,一些国外公司可能钻中国立法不完善、管理不统一的空子,将中国作为“转基因生物的试验场”。

转基因作物中含有从不相关的物种转入的外源基因,例如,美国孟山都公司的转基因大豆含有矮牵牛的抗除草剂基因。这些外源基因有可能通过花粉传授等途径扩散到其他物种,生物学家将这种过程称为“基因漂流”(gene flow)。环保主义者则喜欢使用“基因污染”(genetic contamination)的概念:外源基因扩散到其他物种,造成了自然界基因库的混杂或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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