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不属于保健品。农副产品是指农业生产中非经济产品,包括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农产品加工后的废弃物(如动物内脏、骨毛、酒糟)等可再生资源。而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很明显两者概念不一样。
食用农产品包括:植物类、畜牧类、渔业类。
一、植物类
1、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杂粮(大麦、燕麦等)及其他粮食作物。
2、各类蔬菜以及蔬菜制成的加工品,如白菜、黄花菜、玉兰片、萝卜干、冬菜、梅干菜、木耳、香菇、平菇等。
3、水果及坚果的加工品,通过对新鲜水果的清洗、脱壳、分类、包装、储藏保鲜、干燥、炒制等加工处理,将荔枝、桂圆、葡萄等制成果干或者罐头等。
4、油料植物,通过榨取植物油脂制成的初级产品,如菜籽(包括荠菜子、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籽、胡麻籽、茶籽、桐籽、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二、畜牧类
1、肉类产品
(1)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2)通过牲畜加工成的肉产品,如分割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冷却肉、盐渍肉、肉块、肉片、肉丁等。
2、蛋类产品
(1)蛋类初级加工品,通过对鲜蛋进行清洗、干燥、分级、包装、冷藏等加工处理,制成各种分级、包装的鲜蛋、冷藏蛋等。
(2)经过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蛋等。
3、奶制品
通过对鲜奶进行净化、均质、杀菌、灭菌、罐装等方法制成的巴氏杀菌奶、超高温灭菌奶、花色奶等。
三、渔业类
1、水产动物
如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两栖类、海兽等。
2、水生植物
如海带、裙菜、紫菜、龙须菜、麒麟菜、江蓠、浒苔、羊栖菜、莼菜等。
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规定
1、规定市场准入的条件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等集中交易市场,必须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
无法提供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必须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验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2、对肉类和进口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做了重点规定
销售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检疫、检验的肉类,应当提供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
3、对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准入做了专门规定
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销售,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未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的,不准进入批发市场进行销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