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是促进结构调整、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实施农业名牌战略、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和扩大出口的重要手段。
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需要经过如下六个步骤:
(1)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包括产地环境监测),并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2)无公害农产品省级工作机构接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书》及附报材料后,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核实材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生产过程是否有禁用农业投入品使用和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3)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
(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所属专业认证分中心对省级工作机构提交的初审情况和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复查,对生产过程控制措施的可信性、生产记录档案和产品《检验报告》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5)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根据专业认证分中心审查情况再次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组织召开“认证评审专家会”进行最终评审。
(6)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核发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并报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公告。
凡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生产产品在《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具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有效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均可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具体程序是:
(1)申请人从中心、分中心或所在地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归口单位领取《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书》及有关资料。
(2)申请人直接或者通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归口单位向申请认证产品所属行业分中心提交申请书、产地认定书等相关材料一式两份。
(3)分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或者申请材料和产地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分中心书面通知申请人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申请认证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4)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审查、现场检查(需要时)和产品检验的审核工作。组织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全面评审,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认证结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如需继续使用,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满90日前按本程序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