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碳市场主要包括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七个地方性碳市场,分别是北京、上海、广东、深圳、天津、重庆和海南。这些碳市场纳入管控的排放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电力行业:包括火力发电、热电联产、风电、光伏等各类发电企业。
2. 钢铁行业:包括钢铁冶炼、钢铁轧制等各类企业。
3. 化工行业:包括石化、化肥、化纤等各类企业。
4. 建材行业:包括水泥、玻璃、陶瓷等各类企业。
5. 煤炭行业:包括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等各类企业。
6. 交通运输行业:包括航空、公路、铁路、船舶等各类运输企业。
7. 其他行业: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餐饮业等各类企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碳市场对排放源的管控范围和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的管控对象可以参考各地的碳市场规则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