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的恶臭对周边居民的的污染应该由环保部门负责,可是不好意思事实上估计环保部门也只能做到劝告了,最多就是罚点款。没有关停企业的权力的。除非在和其他部门搞什么联合行动的情况下。
畜牧、农业局可能也会有一定的管理权,我不太清楚,就仅在养殖场污染来说应该是环保局负责。但处理比较复杂。希望咱们能够坚持的告下去,吧舆论扩大,引起重视。或者法院打官司什么的。
不过那里居民区建设养殖项目应该是不可以的,城市一般都有禁养区的,和对养殖场建设的一些选址要求,希望能到环保局具体询问下所在地的政策和法规。找到一个法规是不难的。
参见一个行业标准HJ/T81—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里面有这些内容,各地的更加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