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属不同
我们常说的三文鱼,其实是指大西洋鲑,也叫挪威三文鱼,这种三文鱼是鲑科下面鲑属中的一种鱼。而我们常说的虹鳟鱼,也叫淡水三文鱼,是鲑科大麻哈鱼属(大马哈鱼)中的一种鱼类。
2.外形口感不同
三文鱼的鱼肉色泽鲜明,呈现出橙红色,脂肪纹路清晰且比较宽,同时脂肪含量也较高,有?入口即化?的感觉;虹鳟的鱼肉则偏红,由于比三文鱼小的原因,花纹更密集,也就是更细,另外淡水鱼肉质松散,口感普通。
3.价格不同
三文鱼价格高,一般市场价在80~100元左右,而虹鳟鱼的价格在30~50元之间。
正宗三文鱼怎么辨别
因为正宗三文鱼的产地和其生活的水域、水质、水温等不同,导致鱼肉的纹理、颜色和质感不相同。要想辨别挪威三文鱼,就要从颜色、手感和口感来鉴别。
颜色:真正的挪威三文鱼,鱼肉色泽鲜明,肉质坚挺。鱼皮光滑,不浑浊。鱼肉呈橙红色,且脂肪分布俨如大理石。
手感:正宗挪威三文鱼摸上去感觉有弹性,按下去会自己慢慢回复,而冒充的挪威三文鱼摸上去则没有弹性。
口感:正宗挪威三文鱼入口感觉结实饱满,鱼油丰盈有化口感。味道甘香,肉质爽滑,脂肪均匀,不油腻。
生吃虹鳟鱼会生寄生虫吗
看虹鳟鱼的来源。
1.虹鳟原则上是可以生吃的,但是对于即食生食的水产品其实有着严格的国家标准(GB 10136?2015),该标准对即食生食的水产品理化指标,农药兽药残留,微生物指标,寄生虫指标都有明确的界定,经检测合格的虹鳟鱼生吃感染寄生虫的几率非常小。
2.但是如果不能确定虹鳟鱼来源时,生吃虹鳟确实有可能感染对人体有害的寄生虫,这种情况建议熟吃。
虹鳟鱼最好吃的吃法
开屏虹鳟鱼
主料:虹鳟鱼一条,约1斤半、大葱1棵、姜一小块、蒜3~4瓣、蒸鱼豉油适量、玉米油适量。
做法步骤
1. 新鲜虹鳟鱼,一条,去内脏,去鳞,清洗干净
2. 切去鱼头,立在盘子上。鱼身,从鱼背的一边每隔1CM切一刀,注意鱼肚子的地方留2~3CM,不要切断,切好后摆在盘子上
3. 将盐和白胡椒粉均匀的抹在鱼身上。一半的葱和所有的姜切片,放在鱼的底部和身上。腌制20分钟。
4. 剩下的葱切葱花,蒜切成蒜碎。
5. 腌好后的鱼,上锅蒸。蒸锅上汽后,放入鱼,蒸10分钟。(这里的时间由鱼的大小和自家活力大小决定)
6. 鱼蒸好后,取出。把蒸出来的汤倒掉,把之前放进去的葱和姜挑出来。再均匀撒上新的葱花和蒜碎。
7. 取一只锅,加热蒸鱼豉油,然后均匀浇在鱼身上。
8. 同一只锅,加热玉米油,直至冒烟,然后浇在鱼身上。
清蒸虹鳟鱼
食材:虹鳟鱼、葱丝、姜丝、料酒、食用油、蒸鱼豉油
做法:我们先将虹鳟鱼去鳞,除内脏,把它清洗干净。然后轻轻的在鱼背上刮开一个口子,添加一些葱丝、姜丝,倒入适量的料酒。放入锅中用大火蒸至10分钟之后,我们将其汤汁、配料倒掉,重新放一些葱丝、姜丝,最后倒一勺热油,和适量的蒸鱼豉油就可以了。
水产食品安全标准
兽药残留又称药物残留,是指给畜禽动物使用兽药后储蓄和储存在动物的细胞、组织和器官内以及可食性产品中的药物或化学物的原形、代谢产物和杂质。广义上的兽药残留除了由于防治疾病用药引起外,也可由于使用药物添加剂、动物接住或食入环境中的污染物如重金属、霉菌毒素、农药等引起。兽药残留超标不仅可以直接对人体产生急慢性毒性作用,引起细菌耐药性增强,还可以通过环境和食物链的作用间接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并影响我国养殖业的发展和走向国际市场。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控制药物的残留。
现代养殖业日益趋向于规模化、集约化。使用抗生素、维生素、激素、金属微量元素等,成为保障畜牧业发展必不可少的一环。然而,由于科学知识的缺乏和经济利益的驱使、养殖业滥用兽药的现象普遍存在。滥用兽药的直接后果是导致兽药在动物性质品种的残留,摄入人体后影响人类的健康,动物性食品中的兽药残留对人的潜在危害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据广东省提供的一份报告说,广州市前年初对待宰生猪进行抽检,盐酸克伦特罗残留阳性率高达59.4%,广州近郊及顺德、增城、博罗和四会等地查处非法大量生产出售含盐酸克伦特罗的饲料添加剂。浙江省杭州、金华、嘉兴等地相继发生6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者相继出现脸色潮红、胸闷、新机等食物中毒现象。
前些年,我国畜产品开始进入国际市场,但由于药残超标而被木屑国家退货,销毁、甚至中断贸易往来。1990年出口日本的1万吨肉鸡,由于检出抗球虫药氯羟吡啶的残留量超标,要求我国政府销毁所有产品,给我国造成很大经济损失。同年出口到德国的蜂蜜由于农药“杀虫脒”残留超标而被退货,接着欧共体、美国、日本也相继拒绝进口我国蜂蜜,是我国蜂蜜在世界市场上的销售发生严重困难。1998年4月,从内地出口到香港的猪肉,其内脏食后导致17人中毒,其原因是内脏中含有违禁药物“盐酸克伦特罗”。日本曾于1994年和2002年两次制定法规,加强对我国出口到日本的鳗鱼及其制品的兽药残留的控制检查,使我国鳗鱼及其制品出口面临严重的挑战。此外,我国出口的畜禽产品还多次初现安眠酮、雌性激素、抗生素等药物残留而被取消出口的事件。我国的兽药安全使用工作尚属起步阶段,相应的配套法规还不够健全,检测方法及标准尚待完善,检测监控体系、执法体系和资金来源以及舆论宣传等都还从在一些问题,我国当前对动物性食品开展兽药残留的常规检测还有不少差距。由于兽药残留已经成为当前严重影响我国外贸出口和威胁人类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提高全社会对兽药残留危害性的认识是十分重要的。
兽药残留的危害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急、慢性毒性。兽药残留一般浓度很低,加上人们使用的数量有限,大多数药物不能由于残留引起急性毒性。但也有少数由于人吃了含有药物学残留的组织而发生急性中毒的报道,如1997年发生在香港的数人吃了含有盐酸克伦特罗的猪肺而发生急性中毒的事件,不久前又有数例报道。近年来在广东、浙江、四川也有吃了含盐酸克伦特罗的内脏而中毒的例子,其实早在1990年,西班牙就曾发生2起100多人的克伦特罗中毒事件。许多兽药和添加剂都有一定的毒性,如常用的氯霉素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氨基糖苷类有较强的肾毒性等,若果长期使用含有这些药物的食品就可能产生慢性毒性作用,但由于缺乏这方面的研究,诊断上也有一定困难,故尚未有这方面的报道。
2.特殊毒性。现已发现许多兽药具有致畸、致突变或致癌作用(简称“三致”作用),如此激素、硝基呋喃类、奎恶啉类的卡巴氧、砷制剂等都已被证明具有致癌作用,许多国家都已禁止这些药物用以食品动物。1988年美国国家毒理研究中心报道,大剂量的黄胺二甲嘧啶(SM2)可以引起大鼠的甲状腺癌和肝癌的发病率大大增加。直接饲喂大剂量SM2颗致癌症,担任直接吃含SM2残留的动物性食品是否引起癌症,则未有报道。为慎重起见,有的国家已禁SM2用于泌乳奶牛。
3.激素样作用。70年代以前,许多国家均将雌激素或同化激素用作畜禽的促生长剂,后来发现雌激素具有致癌作用,先后禁止用作促生长剂。但目前我国非法使用这类药物于畜禽、水产养殖的情况时有所闻,如果吃入含有这类药物的产品,则可能干扰人的正常激素分泌功能。值得引起注意。
4.过敏反应。许多抗菌药物如青霉素、四环素类、磺胺类等均具有抗原性,可引起人们的过敏反应,这些药物全身或局部用药后,均可从乳汁排出,敏感的人喝了含有青霉素的牛奶便可出现过敏反应,带来严重的后果。
5.对人类胃肠道微生物的影响。国外近年许多研究认为。由抗菌药残留的动物食品,可以对人类胃肠道的正常菌群产生不良影响,部分敏感菌受抑制或杀死,致使平衡破坏,有些条件性致病菌(如大肠杆菌)可能大量繁殖,或体外病原的侵入,损害人类健康。MOKHTAR(1998)报道,感染血吸虫的27位人(24男,3女)在用吡喹酮治疗前后对结肠的菌从进行了评价,在治疗后的48小时,需养菌和类大肠杆菌计数有显著增加,一周后恢复正常。这种变化被认为是由于药物对肠道的主要厌氧菌从大量繁殖。这种菌从的扰乱可能使免疫机能已遭到损害的血吸虫病人进一步产生并发症。
6.造成人类病原菌耐药性的增加。抗菌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的残留可能使病原菌长期接住这些低浓度药物,从而产生耐药性;另一方面,食品动物使用低剂量抗菌药物作促生长剂时容易产生耐药性。1997年10月WHO在德国召开了“首次抗生素应用于食品性动物后对人类医疗影响”的国际研讨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食品性动物长期低剂量使用抗生素会增加耐药性,并且细菌的耐药基因可以在人群中细菌、动物群众细菌和生态系统中细菌间互相传递,由此可导致致病菌(沙门氏菌、肠球菌、大肠杆菌)产生耐药性而引起人类和动物感染性疾病治疗的失败。关于动物病原耐药菌的耐药基因能否传递人类病原的耐药菌问题一直存在争论,但近年来的研究已证明耐药基因可以互相传递。据Hunler(1992,1994)报道,他从应用阿普拉霉素多年的猪场的仔猪粪便、周围环境、牛舍、牧场主的粪便中分离到对阿普拉霉素耐药的大肠杆菌,这些耐药菌株中都含有一个相似的大约为62kb的编码对阿普拉霉素耐药的治粒,而且这些治粒可以互相传递。(这个发现为动物仅用人类医疗药源、为开发收益专用的抗菌药提供了理证和实证的依据)。
本标准代替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38—2005《盐渍鱼卫生标准》和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上述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品制品”;
——修改了范围;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理化指标;
——增加了农药残留限量和兽药残留限量;
——修改了微生物指标;
——修改了寄生虫囊蚴指标;
——修改了附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