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是禁渔期,禁渔期间,市辖区范围内的新丰江、东江、韩江干(支)流及通江湖泊(含新丰江水库、枫树坝水库)等天然水域全面禁渔,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一切从事捕捞生产的渔船由农业农村部门实行“船靠岸、网封存、证集中”管理。
各酒楼食肆、水产品经营者严禁销售、经营禁渔水域(江河)的渔获物;应自觉删除或更改涉及河鲜产品的广告、标语、菜牌等;避免以“东江、万绿湖河鲜”等广告招徕消费者。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渔期相关规定,切莫以身试法。
河源市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是禁渔期,禁渔期间,市辖区范围内的新丰江、东江、韩江干(支)流及通江湖泊(含新丰江水库、枫树坝水库)等天然水域全面禁渔,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一切从事捕捞生产的渔船由农业农村部门实行“船靠岸、网封存、证集中”管理。
各酒楼食肆、水产品经营者严禁销售、经营禁渔水域(江河)的渔获物;应自觉删除或更改涉及河鲜产品的广告、标语、菜牌等;避免以“东江、万绿湖河鲜”等广告招徕消费者。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渔期相关规定,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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