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三定”指: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
1981年 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林业部《关于稳定山权林权,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情况简报》,要求各地尽快作出部署,组织力量在明春以前完成这项工作。
1981年10月26日至31日林业部在北京召开13省、自治区林业“三定”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进一步搞好林业“三定”问题。
林业“三定”指: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
1981年 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林业部《关于稳定山权林权,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情况简报》,要求各地尽快作出部署,组织力量在明春以前完成这项工作。
1981年10月26日至31日林业部在北京召开13省、自治区林业“三定”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进一步搞好林业“三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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