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植保方针,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科学植保”工作理念,服务“三农”。
二、开展农作物病虫草鼠害调查,搞好预测预报工作,为各级领导提供防治决策依据,组织并指导全市开展重大病虫或大面积发生的病虫草鼠防治工作。
三、贯彻执行《植物检疫条例》,依法开展植物检疫检验;依据《条例》等组织贯彻植检法律、法规,行使植检组织管理和检疫执法职能;承办检疫审批、检疫检验、签发证书;组织疫情普查,制定封锁和消灭措施。
四、搞好新农药、新植保器械的试验、示范及推广,做好绿色防控工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驾护航。
五、提供植保技术咨询、信息服务。
六、对口联系州农业局植保站工作。
七、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