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有土地可以出租。国有土地的出租可以是发生在承租人和土地所有者即国家之间,也可以发生在承租人与通过划拨、出让(或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之间。
一、在我国国有土地可以出租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有土地可以出租。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我国土地租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式。一是国有土地租赁;二是土地使用权出租。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都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
在土地管理法规中,国有土地租赁的概念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第8号令)首次被提出并予以界定的,而且被规定为国家处置土地资产的方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经将国有土地租赁明确规定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方式。国土资源部颁发的《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意见》第六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
二、两种方式的区别
在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中,都采用了租赁、租金这样的词语,使人容易混淆,实质上国有土地租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之间存在以下主要区别:
第一,所处的土地市场不同。国有土地租赁属于土地一级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属于土地二级或者三级市场。
第二,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国有土地租赁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在土地使用者之间进行,其主体--出租人是通过划拨、出让(或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承租人为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全部或者一部分的使用权,并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主体。
第三,土地使用者的权益不同。《意见》第六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转租。承租人将承租土地转租或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土地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项权利。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承租人转让土地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给第三人,租赁合同经更名后继续有效。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从《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可以看出:
第一,单独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可设定抵押权,即地上没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可设定抵押权。
第二,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抵押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可随之抵押。抵押权实现时土地租赁合同同时转让。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地上必须具有合法的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也就是说,地上没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而单纯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不能出租的。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房地产所有权人以营利为目的,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地上建筑物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土地使用者无合法原因擅自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属非法行为。
出让(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按《条例》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综上所述,国有土地可以直接由国家出租,也可以由通过出让(或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出租,不管通过哪种方式承租国有土地,承租人都需要支付一定的租金来租赁国有土地。
土地可以出租吗
你的问题是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重点。
这个问题的重点并不是合同的约期问题,而是租金的高低问题。
20年的转租合同并不违法,因为三方肯定都认同的,而且你父亲有签字的。
所以你应该先看好合同以下内容:约期的规定,价格的约定,双方责任。
1、如何合理按照合同的时间规定解除约定
2、与对方协调,原因是合同约定时期过长,因经济环境原因导致目前承租价格过低,所以损害了你的利益,这个是合理的。一般来说这样的合同价格不会定死,或会有补充协议的,主要看合同怎么写的。估计合同在这方面比较含糊。所以这里有突破点。
3、如对方拒绝协商坚决要求按合同执行,那么你可以核算下违约后的损失是否能承受。一般来说,这样的违约索赔不会很高,因为合同总价在那里放着呢。
你最好是咨询专业的从法人员,不管什么合同,终归是允许解除的,不存在不能解除的合同,关键是解除的责任承担以及用什么方法解除。我个人认为不需要什么法律依据,你只要行为合法就是了。以下是我个人对这件事的解决步骤建议,供你参考,不过事先声明,这只是我个人认为能解决问题的方法,我可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一步,私人与对方协商,说服对方提高租金价格,能达成是最好的结果。
第二步,如果协商不成,找土地所在地管理部门(比如村委会什么的基层政府部门)说明情况,请他们出面协调或给出解决办法。
第三步,如果村委会不出面或没能调解成,那么书面通知合同对方你因什么理由要解除和约,并限期(给出对方移走花木的时间)收回自己的土地,同时需写明你将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对方不接受书面通知,建议采取张贴广而告之的办法。
第四步,在书面通知解约或广而告知解约期限到期时找对方接收土地,并按约定赔付。
第五步,如对方拒绝交付土地,继续找村委会解决。
以上5步都属于合理合法的行为,每一步最好收集好相应的证明材料,最好照片或录象纪录。
第六步,到这一步已经没有和平解决的办法了,那么如果对方比你强势,请律师打官司吧。如果你比对方强势,那就驱逐对方等对方打官司。个人感觉你当原告的话,法律不会支持你要求对方解约,你当被告的话,法律不能强行阻止你撕毁合同,只能强制你赔付。是不是有点无奈啊?
法律分析:如果是自己的承包地,可以出租的,该出租就是承包土地的流转,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流转后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如果是在承包地上建筑,是改变了土地的性质,属于非法建筑,也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七条 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