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农民专业合作社补贴
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贴
4,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5,农机购置补贴
6,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补贴
7,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补贴
8,畜牧水产发展补贴
9,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补贴
10,农业结构调整补贴
11,地下水超采区域综合治理补贴
12,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玉米、大豆种植者补贴
有哪些农民符合领取农业补贴的资格呢
以上的农业补贴主要对象为: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这几类人中,农民要领取补贴需要符合以上的农业种植、畜牧水产相关,还有其他农业补贴所包含的范围。
农业补贴含义
在WTO农业多边协议框架下,农业补贴具有两层含义:一种是广义补贴,即政府对农业部门的所有投资或支持,其中较大部分如对科技、水利、环保等方面投资,由于不会对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发生直接显著的扭曲性作用,一般被称为"绿箱"政策。
"绿箱"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①一般农业服务,如农业科研、病虫害控制、培训、推广和咨询服务、检验服务、农产品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
②粮食安全储备补贴;
③粮食援助补贴;
④与生产不挂钩的收入补贴;
⑤收入保险计划;
⑥自然灾害救济补贴;
⑦农业生产者退休或转业补贴;
⑧农业资源储备补贴;
⑨农业结构调整投资补贴;
⑩农业环境保护补贴;地区援助补贴。
如对粮食等农产品提供的价格、出口或其他形式补贴,这类补贴又称为保护性补贴,通常会对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造成直接明显的扭曲性影响,一般被称为"黄箱"政策。主要包括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种子、肥料、灌溉等农业投入品补贴、农产品营销贷款补贴、休耕补贴等。WTO《农业协定》的"黄箱"政策中规定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差别待遇,对发展中国家为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所采取的下述支持和补贴措施可免予削减承诺,简称"发展箱"。主要包括:
①农业投资补贴;
②对低收入或资源贫乏地区生产者提供的农业投入品补贴;
③为鼓励生产者不生产违禁麻醉作物而提供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