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自治区的地形以高原为主体,并具有复杂多样的形态。全区除东南部外,基本上是一个高原,占总面积的二分之一左右。
2、高原面结构简单,起伏和缓,没有显著的山岭和谷地,河流短小稀疏,河网不够发育,多属内陆水系的季节性河流,在内蒙古高原的外缘,从东北到西南呈弧形状依次横亘着大兴安岭、阴山和贺兰山,都是海拔1000米以上的中等山地。山地面积约占全区总面积的五分之一,构成了内蒙古地区的地貌脊梁,形成了农牧业过渡地带和内、外流域的分界线,成为中国北方的一条重要自然界限。
3、在山地前是断陷沉降平原,从东北到西南依次为嫩江西岸平原、西辽河平原、土默川平原(前套平原)和河套平原(后套平原),平原与滩川面积约为10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8.5%。这些平原地势平坦,土质肥沃,光照充足,水源丰富,是自治区的粮食和经济作物主要产区。
4、在山地向高原、平原的交接地带,分布着黄土丘陵和石质丘陵,其间杂有低山、谷地和盆地分布,面积约19万平方公里,占自治区总面积的16.4%,这些地方往往水土流失严重。
5、此外,沙地、沙漠与戈壁,从东北到西南分别处在半湿润的草甸草原、半干旱的典型草原和干旱的半荒漠、荒漠草原地带,总面积约30余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5%,其中沙地10.67万平方公里,沙漠12万平方公里,戈壁近8万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