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最长为7天;赛马等特殊用途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至15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最长为30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有效期与当次运输动物或动物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有效期相同。
检疫证明在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具证明。当地动物疫控中心(或兽医站)免疫狂犬病并获得免疫证明。如果之前曾免疫过并有免疫证,在免疫有效期内。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下属兽医站)开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出具的,标示某一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合格的证明。拿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到派驻机场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盖个监督检查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十一条
申报检疫的,应当提交检疫申报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运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还应当同时提交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批准的《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
申报检疫采取申报点填报、传真、电话等方式申报。采用电话申报的,需在现场补填检疫申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