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药材补贴政策:
(1)对当年度新种植木本药材(连翘、杜仲、黄柏、厚朴)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按照新栽植木本药材,连翘每亩补助800元,杜仲、黄柏、厚朴每亩补助500元。
(2)在商品林、退耕还林地发展林下天麻种植经营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企业等主体种植天麻每亩奖补1500元。
(3)从事中药材独活、川乌、大黄、川牛膝种子种苗和天麻蜜环菌、萌发菌生产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独活、川乌、大黄、川牛膝种苗按出圃销售计,年出圃销售达200万株的,给予奖补10万元,在此基础上,当年出圃销售每增加10万株,增加奖补5000元。天麻菌瓶(袋)出库量达50万瓶(袋)的,给予奖补20万元,在此基础上,当年出库量每增加5万瓶(袋),增加奖补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