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并建立供货企业的资质和质量信誉档案:
(一)审查供货企业资质的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包括:加盖兽药生产企业公章的《兽药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加盖兽药经营企业公章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对供货企业销售人员资格的合法性进行确认。确认的内容包括:兽药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签署有明确授权销售范围的授权书、身份证,并将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存入档案。
(三)签订有明确质量责任条款的采购合同。
(四)审核供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及质量信誉。
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并建立供货企业的资质和质量信誉档案:
(一)审查供货企业资质的合法性。审查的内容包括:加盖兽药生产企业公章的《兽药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加盖兽药经营企业公章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对供货企业销售人员资格的合法性进行确认。确认的内容包括:兽药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签署有明确授权销售范围的授权书、身份证,并将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存入档案。
(三)签订有明确质量责任条款的采购合同。
(四)审核供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及质量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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