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检察院、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草局,联合发布《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除了明确禁捕范围、禁捕时间,同时对专项(特许)捕捞作了说明,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就“十年禁渔”为什么要选择“十年”这个时间段;以及在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休闲游钓该如何规范管理进行了说明。
水生生物保护区已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保护区以外的禁捕水域最晚明年1月1日0时开始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通告》明确了禁捕范围,包括长江流域四川境内4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所在河流及其一级支流;四川境内长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干流及其一级支流,一级支流指直接与长江、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大渡河相连接的河流;其他天然水域的禁捕范围由市(州)、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