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方式:
检疫审批。进口水产品需进行准入制度,进境动植物产品需完成检验检疫,国内收货人需提前申请检疫审批手续。
报检。进口水产品需如实填写报检单,向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需提供官方检疫证书、许可证、捕捞或养殖证明。
检疫。检疫人员现场查验进口水产品,核对单证、申报、包装、中文标签等,抽样进行安全项目检测。
检疫结果的判定和出证。根据检疫结果,按双边检疫议定书或协议规定,国家标准或参考国际标准出证。
检疫处理。经检疫合格或经除害处理的出入境检疫物,签发《检疫放行通知单》、检疫证书或在报关单上加盖印章,准予入境或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