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多年平均淡水资源总量为303.1亿立方米,地下水仍然是山东第一供水水源,在2015年总供水量中占比约四成。
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王祖利说,作为全国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试点省份,山东对超采区市县逐级下达年度地下水开采量控制指标,实现“控采限量”。截至11月底,各设区市累计压减地下水超采量13185.72万立方米,共封填自备水井2242眼,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98万亩,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332万亩。
山东省水利厅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徐希进说,按照“先客水、后主水,先地表、后地下,先中水、后淡水”的“三先三后”的原则,山东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在地下水禁采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取用地下水,对已建取水工程结合替代水源工程建设,有计划地进行封闭;在地下水限采区,除生活及特殊行业用水一般不新批取用地下水,对现有取用水户逐步核减地下水取水量,通过强化论证许可管理,减少对地下水的开采,促进了对地下水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