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白茶标准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而制定。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33/T 377.1~.4-2002《安吉白茶》。
本标准与DB33/T 377-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按照GB 17924-1999对标准文本结构作了调整和修改。
正文及附录A为强制性条文。
将DB33/T 377.1-2002、DB33/T 377.3-2002两部分标准内容简化后与DB33/T 377.4-2002合并成本标准,DB33/T 377.2-2002改为资料性附录。
增加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要求。
修改了"安吉白茶定义",增加"白叶一号""精品""龙形""凤形"的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产品的分类,将产品分为龙形、凤形两类。
产品分级改为精品、特级、一级、二级四个等级,同时相应增加了感官品质指标。
理化指标中水分、水浸出物分别修改为≤6.5%、≥32%。
取消原标准卫生指标中"六六六","滴滴涕""甲胺磷""氰戊菊酯"的限量要求。
增加了感官品质审评、方法、判定规则、包装容器和材料的具体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安吉县农业局、安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赖建红、官树春、张乐琴、杨美红、陈有才。
本标准所代替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3/T 377-2002.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安吉白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吉白茶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安吉白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 4789.3-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T 5009.12-2003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20-2003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46-2003植物性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量的测定
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2002茶取样
GB/T 8304-2002茶水分测定
GB/T 8305-2002茶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6-2002茶总灰分测定
GB/T 8310-2002茶叶粗纤维测定
GB/T 8311-2002茶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8314-2002茶游离氨基酸总量测定
GB/T 8321.1~7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验规则
NY/T 787-2004茶叶感官评审通用方法
SB/T 10035-1992茶叶销售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DB33/T 479-2004茶叶加工场所基本技术条件
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安吉白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依据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位于北纬30°23'~30°52',东经119°14'~119°53',即浙江省安吉县所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
4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4.1
安吉白茶
产自本标准第3章范围内,采自"白叶一号 "茶树鲜叶,经加工而成并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的茶叶。
4.2
白叶一号
灌木型,中叶类,主干明显,叶长椭圆型,叶尖渐突斜上,叶身稍内折,叶面微内凹,叶齿浅,叶缘平,中芽种,春季新芽玉白,叶质薄,叶脉浅绿色 ,气温>23℃叶渐转花白至绿。
4.3
精品
条直显芽,芽壮实匀整,嫩绿,鲜活泛金边,汤色嫩绿明亮,香气鲜嫩持久,滋味鲜醇甘爽,叶白脉翠,一芽一叶初展,芽长于叶。
4.4
凤形安吉白茶
按条型茶加工工艺制作成的安吉白茶。
4.5
龙形安吉白茶
按扁型茶加工工艺制作成的安吉白茶。
5 要求
5.1 自然环境
安吉白茶地理标志产品地处浙江省西北部天目山北麓,地势由西南崛起向东北倾斜,中部低缓,构成三面环山,东北开口的箕状盆地。气候属北亚热带南缘季风气候区,全年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常年平均气温15.5℃,平均无霜期226d;最冷一月份平均气温-1℃~3℃;年降雨量约1510mm,相对湿度80%左右;年日照时数2000h。区域内山地资源丰富,植被覆盖率达73%,森林覆盖率达69%;多为山地丘陵红黄壤,土层深厚,有机质含量高,土壤pH值4.5~6.5。
5.2 品种
无性系茶树良种白叶一号。
5.3 苗木
苗木插穗应来自于白叶一号母本园,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苗木质量要求
级别苗高 cm茎粗 mm根长 cm着叶数 片一级分枝数目苗木纯度检疫性病虫害
Ⅰ>30>3.0>12>81~2100%不得检出
Ⅱ30~203.0~1.812~48~61~0100%不得检出
Ⅲ<20<1.8<4<6099%不得检出
5.4 栽培技术
栽培技术参见附录B。
5.5 茶叶采摘
5.5.1 采摘标准
采摘标准为一芽一叶初展至一芽三叶。
5.5.2 采摘要求
按标准适时采摘 ,不采病虫叶,不采冻伤叶。
5.6 茶叶加工
5.6.1 加工环境与设备
加工环境与设备应符合DB33/T 479-2004 的规定。
5.6.2 加工工艺
5.6.2.1 凤形安吉白茶
加工工艺为摊青→杀青→理条→搓条初烘→摊凉→焙干→整理。
5.6.2.2 龙形安吉白茶
加工工艺为摊青→青锅→摊凉回潮→辉锅。
5.7 技术指标
5.7.1 产品分类
产品分为龙形安吉白茶、凤形安吉白茶两类。
5.7.2 产品分级
产品分为精品、特级、一级、二级共四个质量等级。
5.7.3 感官品质
感官品质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感官品质
级 别:外形
汤 色
香气
滋味
叶 底
龙形、凤形
精品扁平,光滑,挺直,尖削,嫩绿显玉色,匀整,无梗、朴、黄片条直显芽,芽壮实匀整,嫩绿,鲜活泛金边,无梗、朴、黄片嫩绿明亮嫩香持久鲜醇甘爽叶白脉翠,一芽一叶初展,芽长于叶
特级扁平,光滑,挺直,嫩绿带玉色,匀整,无梗、朴、黄片条直有芽,匀整,色嫩绿泛玉色,无梗、朴、黄片嫩黄明亮嫩香持久鲜醇叶白脉翠,一芽一叶
一级扁平,尚光滑,尚挺直,嫩绿油润,尚匀整,略有梗、朴、黄片条直有芽,较匀整,色嫩绿润,略有梗、朴、片尚嫩绿明亮清香尚醇厚叶白脉绿,一芽二叶
二级尚扁平,尚光滑,嫩绿尚油润,尚匀,略有梗、朴、黄片条直尚匀整,色绿润,略有梗、朴、片绿明亮尚清香醇厚叶尚白脉翠,一芽二、三叶
5.7.4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理化指标
项 目指 标
水分(Moisture). %≤6.5
碎末和碎茶(dust and broken tea).%≤1.2
总灰分(Total).%≤6.5
粗纤维(thick fiber) %≤10.5
水浸出物(Water extract). %≥32
游离氨基酸总量(free amino acids)(以谷氨酸计). %≥5.0
5.7.5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卫生指标
项 目指 标
铅(以pb计),(mg/kg) ≤5.0
氯氰菊酯,(mg/kg) ≤20
溴氰菊酯,(mg/kg) ≤10
顺式氰戊菊酯,(mg/kg) ≤2
氟氰戊菊酯,(mg/kg) ≤20
杀螟硫磷,(mg/kg) ≤0.5
氯菊酯,(mg/kg) ≤20
乙酰甲胺磷,(mg/kg) ≤0.1
每100g大肠菌群,(coliform bacteria).个 ≤300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剧毒和高毒农药不得在茶叶生产中使用。
2.检验项目可以根据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抽检工作需要调整。
5.7.6净含量允差
定量包装规格由企业自定。净含量负偏差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取样
按GB/T 8302-2002审评规定执行。
6.2 感观品质评审
按 NY/T787-2004茶叶感官评审通用方法规定执行。
6.3 理化指标
6.3.1 水分
按GB/T 8304-2002规定执行。
6.3.2 灰分
按GB/T 8306-2002规定执行。
6.3.3 粗纤维
按GB/T 8310-2002规定执行。
6.3.4 水浸出物
按GB/T 8305-2002规定执行。
6.3.5 碎末和碎茶
按GB/T 8311规定执行。
6.3.6 游离氨基酸总量
按GB/T 8314-2002规定执行。
6.4 卫生指标
6.4.1 铅
按GB/T 5009.12-2003规定执行。
6.4.2 联苯菊酯、氯氰菊酯和溴氰菊酯
按GB/T 5009.146-2002规定执行。
6.4.3乐果、敌敌畏、杀螟硫磷和喹硫鳞
按GB/T 5009.20-2003规定执行。
6.4.4大肠菌群
按GB/T 4789.3-2003规定执行。
6.5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申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7.1.2交收(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出厂)前,生产单位应进行检验.交收(出厂)检验内容为感官和标识。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出厂)。
7.2 组批
产地抽样以同期加工、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茶叶为一个检验批次。市场抽样以同一产区、同一规格、同一厂家、同一销售单位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
7.3 抽样方法
按GB/T 8302-2002规定执行。
7.4 判定规则
7.4.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技术要求的产品,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
7.4.2 凡劣变、有污染、有异味或卫生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4.3 除卫生指标外,理化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或感官指标不符合规定级别的,应在原批产品中加倍取 样复验,复验中理化指标不合格的,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感官指标不符合明示质量等级,但符合次一级要求的,判定该等级合格;按次一级仍不合格的,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4.4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GB/T 8302规定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获得批准的企业,可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安吉白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8.1.2产品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1的规定。
8.2 标签
安吉白茶销售的包装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8.3 包装
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SB/T 10035-1992的规定。
8.4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潮、防雨、防曝晒;装卸时应轻放轻卸,严禁与有毒、有异气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8.5 贮存
产品应贮于清洁、干燥、阴凉、无异气味的专用仓库中或冷藏,库房温度以5℃至8℃为宜,仓库周围应无异气味污染。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安吉白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栽培技术
B.1定植
B.1.1时间
a)春季定植:2月中旬~3月上旬。
b)秋季定植:10月下旬~11月下旬。
B.1.2密度
a)单条播:行距130cm,株距30cm,每穴茶苗2株~3株,每公顷苗数4.5-5万株。
b)双条播:大行距150cm,小行距40cm,株距30cm,每穴茶苗2株,每公顷基本苗数6~7.5万株。
B.1.3底肥
按茶行开种植沟,深50cm,宽60cm,种植沟内施底肥,每公顷施栏肥或青草等有机肥30t~50t,加饼肥1.5t~2.0t,施后覆土,间隔半月后种植。
B.1.4栽种
根据种植规格,按规定的行株距开好移植沟或定植穴,现开现栽。栽植时覆土至根颈处,压紧,随即浇足"定根水"。
B.2树冠管理
B.2.1定型修剪
定型修剪一般分三次完成,修剪时间:第一次在茶苗移栽定植时进行,剪口离地15cm~20cm;第二次在定植后一年进行,在第一次剪口上提高10cm~15cm;第三次在春茶后进行,在前次剪口基础上提高10cm~15cm。
B.2.2深修剪
深修剪每年进行1次,时间宜在春茶后(4月底-5月上旬)进行。离地40-55㎝修剪。
B.2.3重修剪、台刈
对衰老茶园采用重修剪或台刈,时间应在春茶后及时进行。
B.3肥培管理
B.3.1耕作
a)深耕:每年或隔年的9月-11月对茶园行间土壤进行深耕一次,深度20cm~30cm。
b)中耕:每年进行两次中耕,深度10cm~15cm。
B.3.2除草
结合中耕进行除草,此外夏初至秋末在茶行间铺草,减少杂草生长,每公顷铺草15t~20t。
B.3.3施肥
B.3.3.1时间
追肥时间分别是2月中下旬(幼龄茶园),5月上旬,6月上旬~8月上旬,基肥时间为9月下旬~10月中下旬。
B.3.3.2施肥量
a)幼龄茶园施肥以氮为主,促进树冠面的形成,用量见表B.1。
b)生产茶园
施肥情况视土壤肥力和产量而定,干茶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