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使费,英文简称PDA,为船舶进出港口以及在港停泊期间,因使用港口水域、航道、泊位、码头、浮筒、锚地等,装卸和申请港口有关机构提供的各项服务,如引航、拖轮等,按规定要支付的各种费用,统称为“港口使费”,即“港口使用费”。
1、国内出口货物每重量吨4元,国外进出口货物拇重量吨5.6元。
2、国内出口集装箱和内支线集装箱20英尺每箱32元,40英尺每箱48元;国外进出口集装箱20英尺每箱64元,40英尺每箱96元。另,水泥、粮食、化肥、农药、盐、砂土、石灰粉按标准减半征收,黄沙、磷矿石、碎石等低值货物暂缓征收港口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