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运输根据农药的毒性来确定是否属于危险品运输,凡危险性低于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包装类别Ⅲ标准的农药产品(含农药登记为低毒、微毒产品),按普通货物管理。其他类别仍按危险货物管理。
根据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文件《关于农药运输的通知》
一、凡危险性低于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农药条目包装类别Ⅲ标准的农药产品(含农药登记为低毒、微毒产品),按普通货物管理。
二、对列入上述标准农药条目包装类别Ⅲ的农药产品(含农药登记为中等毒产品),其内容器所盛装农药重量或容量在5kg或5L以内且每包件重量不超过30kg的,同时具有符合国家标准《农药包装通则》(GB3796-2006)规定要求的包装容器和内容器,按普通货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