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政府在农业致富有什么财力赞助冒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3-04 20: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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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于农业致富项目的补贴有以下内容:

现在政府在农业致富有什么财力赞助冒

1.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5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5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2014 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 3.3%。2015年,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5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3 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2015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5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2015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

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强化项目支持。二是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18.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

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5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5年,国家将继续在13 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5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5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25.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2013年落实渔业资源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2015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施这一政策。`

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2015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力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今年对示范区建设的贷款余额不低于300亿元。

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5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

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5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

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33.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5年,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

34.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规划中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

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治理。

四是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在25度以上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15-25度重要水源地实行退耕。

五是开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

六是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七是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

35.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引导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养畜,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36.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5年,农业部将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使试点县规模达到300个,新增200个试点县,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带头人、骨干农民。

3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6亿元,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

38.阳光工程政策

2015年,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系统培训。

39.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2015年依托培训基地举办117期示范培训班,通过专家讲课、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培训87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3000名大学生村官。选拔50名左右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40.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二是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三是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合法权益。

41.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

2015 年,国家将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国家将推进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这些组织必须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坚持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42.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对于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单位补贴65%,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对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50%,对东部地区补贴40%,对中央单位补贴8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对于公益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9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对于商品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3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55%,地方财政至少补贴25%。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覆盖全国,地方可自主开展相关险种。

43.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进行奖励或者补助的政策。

44.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5.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2015年,除继续实行已有的扶持政策外,农业部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选择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合作社,按照限于成员内部、用于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风险可掌控的原则,稳妥开展信用合作试点。

46.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流转土地给予奖补。

47.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

明确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具体内容、衡量标准和运作方式,提出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4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政策

2015年,选择三个省作为整省推进试点,其他省(区、市)至少选择1个整县推进试点。

49.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

根据1号文件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将深入研究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产权交易、股权的有偿退出和抵押、担保、继承等重大问题。

50.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

2015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60万户左右。拟按照东、中、西部垦区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改造农垦危房24万户;同时按照中央投资每户1200元的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农垦危房改造供暖、供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东海的渔船海洋渔场是鱼类和其他水生经济动物形成集群,可供捕捞的特定海域。海洋渔场的形成有两个条件:1.必须是有密集的经济水生生物栖息回游的地方。2.在该处能经营符合经济原则的渔业。海洋渔场按照鱼类习性分,有产卵渔场、索饵(育肥)渔场、越冬渔场。如果按照地理环境分,有大陆架(陆棚)上浅海渔场、寒暖两流潮境渔场、上升流域渔场、堆礁海岭渔场、感潮线(干满潮线)渔场。世界海洋渔场大部分集中于仅占海洋总面积7%的大陆架海域,其次是外海的海底高地、水下山脉和群岛或珊瑚礁附近海域。良好渔场既是经济水生物密集的地方,也是饵料生物大量繁殖之处,饵料生物对海洋渔场的形成最为重要。全世界有太平洋西北部、大西洋东北部、太平洋中西部、太平洋东南部、大西洋东南部等5大渔场。传统上北半球有开发较早的世界3大渔场:1.欧洲西北渔场。指欧洲北海及其北部的北大西洋渔场,包括挪威、冰岛大陆架等,主要鱼类有鳕类、鲱、沙丁鱼、鲆、鲽类等。冰岛的渔场码头2.美洲大西洋北部渔场。包括纽芬兰到新英格兰一带的海域。主要生产鳕、鲽、鲱、沙丁鱼、鲐等。3.太平洋北部渔场。自中国沿岸经朝鲜、日本、堪察加周围海域,阿留申南北海域到加拿大、美国西岸海域。主要渔获物有带鱼、鳓鱼、大黄鱼、小黄鱼、竹荚鱼、鲐、鳕、狭鳕、银鳕、大马哈鱼、鳟、鲆、鲽等。这三大渔场资源已充分开发利用,有的资源已下降,国际间已为保护渔业资源采取计划渔业政策。各渔业国已逐步转向开发南半球的澳大利亚渔场、新西兰渔场、阿根廷外海渔场和南极渔场。

渤海是中国的内海,黄海、东海和南海都属西太平洋的陆缘海。渤海和黄海都位于大陆架上,东海和南海北部的大陆架面积分别占其海域面积的74%和10.7%,南海南部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也多在大陆架区域。这些大陆架分别地处温带、亚热带和热带海域,既有大陆河川的大量径流注入,又受大陆沿岸流和黑潮暖流盛衰交汇影响,海洋理化环境优越,饵料生物资源丰富,适合不少种捕捞生物繁殖、生长、栖息、越冬,成为海洋捕捞作业的好渔场。中国的海洋渔场一般按作业水域分为:①沿岸渔场。位于潮间带外水深40米以内,距岸较近,捕捞规模较小(定置网具和小型流动渔具)。②近海渔场。一般位于水深2千米以内海域,是中国海洋捕捞的主要作业场所,因海区不同有潮隔涡流或上升流形成的渔场,也有海礁水流形成的渔场。③远洋渔场。远离本国基地到公海或别国近海捕捞作业的渔场。中国自北而南近海著名的渔场,如按海区分,有渤海渔场,烟威渔场,海洋岛渔场,石岛渔场,海州湾渔场,吕四洋渔场,大沙渔场,长江口渔场,舟山渔场,鱼山渔场,闽东、闽中和闽南渔场,台湾浅滩渔场,北部湾渔场,粤东、粤西渔场,南沙、西沙、东沙渔场等等。如按捕捞对象的种类和作业方式分,著名的有渤海的对虾渔场、真鳃渔场、毛虾渔场,黄海的贻够渔场,太平洋的鲜渔场、鳍渔场,东海的大黄鱼渔场、带鱼渔场、乌贼渔场、马面鲀渔场,南海的北部湾拖网渔场,南沙、西沙、东沙的拖、钓鱼场等。

海水养殖是利用浅海、滩涂、港湾等国土水域资源进行饲养和繁殖海产经济动植物的生产,是人类定向利用海洋生物资源、发展海洋水产业的重要途径之一。

养殖的对象主要是鱼类、虾蟹类、贝类和藻类等。海水养殖是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海水养殖历史悠久,早在汉代之前,就进行牡蛎养殖,宋代发明了养殖珍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海水养殖发展迅速,海带、贻贝和对虾等主要经济品种的发展尤为突出,带动了沿海经济的发展,成为沿海地区的支柱产业。按照国际统计标准计算,目前中国已经成为海水养殖第一大国。目前,中国海水养殖已经形成大规模生产的经济品种,鱼类有梭鱼、鲻鱼、尼罗罗非鱼、真鲷、黑鲷、石斑鱼、鲈鱼、牙鲆、河豚等;虾类有中国对虾、斑节对虾、长毛对虾、墨吉对虾和日本对虾等;蟹类有锯缘青蟹、梭子蟹等;贝类有贻贝、扇贝、牡蛎、蚶、缢蛏、文蛤、杂色蛤仔和鲍鱼等;藻类有海带、紫菜、裙带菜、石花菜、江蓠和麒麟菜等。

海水养殖的优点是:集中发展某些经济价值较高的鱼类、虾类、贝类及棘皮动物(如刺参)等,生产周期较短,单位面积产量较高。按养殖对象分为鱼类、虾类、贝类、藻类和海珍品等海水养殖,其中,以贝、藻类海水养殖发展较快,虾、鱼类、海珍品养殖较薄弱。按空间分布分为海涂、港湾和浅海等海水养殖。按集约程度分为粗养(包括护养、管养)、半精养和精养,以粗养为主。

按养殖方式分为单养、混养和间养(如海带与贝类间养)等。中国海水养殖历史较悠久,如珍珠贝养殖最先始于中国,合浦、北海、东兴被誉为“珍珠故乡”,而湛江则被誉为“南珠的故乡”。世界海水养殖业目前基础较薄弱,但发展潜力大。如海涂、港湾、内海、浅海等均可发展人工放流、人工鱼礁、网箱等养殖。20世纪70年代以来,因传统近海渔业资源出现衰退,许多沿海国家相继宣布实施200海里经济区和专属渔区,促使海水养殖业发展较快,尤以日、美、挪等国为突出。中国近10年来海水养殖业有显著发展,截至2008年,海水养殖在海洋渔业产量中的比重,已由1986年的18%提高到27.4%。

海水养殖包括:

利用海水对鱼、虾、蟹、贝、珍珠、藻类等水生动植物的养殖;水产养殖场对各种海水动物幼苗的繁殖;紫菜和食用海藻的种植;海洋滩涂的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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