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猪肉价格上涨的情况,四川省各地也开展了母猪补贴政策,但各地的情况都不近相同。 现将成都市的补贴政策提供给您参考。 新增种母猪 每头补助125元 《通知》指出,全国生猪和猪肉价格持续上涨,对广大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生活消费带来了一定影响。《通知》明确了三点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加大对母猪养殖的扶持力度,对存栏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在2007年6月1日至12月30日期间新增的种母猪,市和区(市)县两级财政分别给予100元和25元补贴。 每头母猪补助31元保险费 积极开展母猪养猪保险,对存栏50头以上的种猪养殖场(户),市和区(市)县两级财政对每头母猪的保险费分别按25元和6元予以补助。鼓励投资兴办生猪养殖基地,对2007年投资新建存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市级财政按投资总额的10%予以补助。加大科技培训力度,《通知》要求市和区(市)县两级财政要从农民培训专项经费中安排资金,用于开展生猪养殖技术和疫病防治技术培训,积极开展生猪生产对口帮扶活动,每名畜牧兽医科技人员定点帮扶5户以上的养殖户。 将推行生猪投入品市场准入制 《通知》强调,要强化生猪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生猪养殖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监督,依法治理和规范兽药、饲料、良种等投入品市场,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添加使用违禁药物和生产假冒伪劣饲料、兽药的违法行为。逐步推行投入品的市场准入制和质量承诺制。 《通知》要求,当前有关区(市)县要组织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营销组织加强与市外、省外猪肉销售市场的联系,加强生猪流通体系建设,拓宽销售渠道,促进产品流通。
1、能繁母猪补贴。标准将从50元/头提高到100元/头(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对中西部地区的补贴,中央财政补助60%,地方财政负担40%。
2、能繁母猪保险。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和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建立生猪保险体系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紧急通知》中提出,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金额定为每头1000元,保费为每头60元,其中,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负担48元,占80%,保户自负12元,占20%。保险责任包括洪水、台风、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蓝耳病、猪瘟、猪链球菌病、口蹄疫等重大病害及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建筑物倒塌等意外事故。目前,很多地方已经启动。
3、养猪补贴。符合一定要求的生猪扩繁场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都可以申请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每个生猪扩繁场中央补助投资100万元,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以年出栏500头为基础分4个档次,分别给予平均20万元、40万元、60万元和80万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