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九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下同),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前款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由国务院安监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农业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三十条 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四)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第三十一条 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4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安监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扩展资料: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二)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五条 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提出申请。
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提出申请(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或者县级安监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并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和县级安监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申请人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经营危险化学品还需要经其他有关部门许可的,申请人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时还应当持相应的许可证件。
第三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二章关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八条 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
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百度百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农药安全间隔期是什么意思,农药安全间隔期后有毒吗
农药安全使用国家标准作废原因如下:取消重复标准,标准更新升级。
1、取消重复标准: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标准体系逐渐完善,一些旧标准会被新标准所取代。
2、标准更新升级:由于农药的种类和使用方法不断更新和升级,需要制定更为严格的标准来规范农药的使用,以确保农药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回答农药的安全使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药到作物收获需要的天数,即作物收获前不能使用农药的天数。每一种农药根据种类、性质、剂型、使用方法和施药浓度不同,它们的分解消失速度也会不同。如果不注意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仅会危害农作物,而且还会影响安全,导致食物残留超标。
一、农药安全间隔期是什么意思
1、农药的安全使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药到作物收获时要间隔的天数,也就是作物收获前禁止使用农药的天数。设定农作物安全使用间隔期,主要是为了保证收获的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不会超过规定标准,避免危害食用者的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
2、每一种农药因其种类、性质、剂型、使用方法和施药浓度不同,其分解消失速度也会有差异,再加上各种作物的生长趋势和季节不同,使用农药后的安全间隔期也不同。时间长短是一个决定因素,对一种农药而言,时间越短,残留性就会越低。在使用农药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农药标签上的说明,大于安全间隔期施药,确保农产品安全。
3、如果不注意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仅会危害农作物,而且还会影响食品安全,导致农产品残留超标,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在种植果树的过程中,大部分农户对农药安全间隔期了解比较少,一旦病害发生就隔2天或者2天打2次药,这样就很容易造成药害问题,导致减产或者绝收。
二、农药安全间隔期后有毒吗
1、农药安全间隔期后一般都没有毒。每种农药都会在使用说明书上标注食用的隔期天数,在达到间隔天数之后食用都比较安全。农药的药效会在喷施7-20天左右消失,但是季节不同时间也会不一样,比如春天和秋天可能需要7-10天左右,夏天需要5-7天左右,冬天最少需要15天。
2、一般农药附在菜叶上大概是5天至1周左右就会被挥发掉,但为了安全起见,在食用之前一定要把蔬菜放在小苏打水中浸泡10分钟左右,然后再清洗干净。如果是刚打药不久的蔬菜,一定不能食用,防止出现中毒或者是其它的不良反应,有不良反应出现时必须要及时就医。
3、农药一定要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凭证购买,购买农药时必须要注意包装、品名、有效成份含量、出厂日期、使用说明等。运输农药时首先要检査包装是否完整,如果发现有渗漏、破裂的,一定要及时采取措施。农药不能和粮食、蔬菜、瓜果、食品、日用品等混载、混放,一定要将其集中于专用库、专用柜和专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