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仪的正常工作条件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23 0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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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压:220±22V

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仪的正常工作条件

频率:50±1HZ

温度:室内温度在5℃-35℃之间(如果低于5℃,建议使用恒温水浴)

湿度:室内相对湿度不大于85%

仪器应放置在平稳的工作台上,不得有阳光直射及强烈的电磁场干扰

蔬菜查出农药超标销售者需要承担以下责任:1、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3、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对检测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

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对监督抽查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五日内,向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检。

采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因检测结果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蔬菜抽检不合格处罚标准如下:

1、从市场抽检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处罚。除没收同批次的未及时售出的不合格蔬菜外,可以免予处罚。当然根据法律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从餐饮单位抽检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处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给予除没收同批次未及时售出的不合格蔬菜外,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还要处以5000元—5万元的罚款。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五)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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