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批发商的规则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22 07: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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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及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 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

蔬菜批发商的规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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