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种什么,都有补贴,也就是说,即使我们继续种粮食,国家也有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计税面积81元; 农业综合补贴的对象是水稻,没有统一的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亩稻谷15元; 如果大粮田转为设施农用地,全年不种粮。
只要在100亩以上就有补贴。《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试行意见的通知》(天发[2009]8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经营单位向农民转让土地100亩以上的,有转让期限 3年以上,规范出让合同,从事粮、棉、油、菜等大宗农产品生产的,市政府将一次性给予受让方适当的土地出让金补贴。”粮农大户购买农机可享受政府农机补贴。
目前,农村承包地没有补贴,但对土地上种植的农作物有相应补贴。根据各地具体情况,没有统一标准。根据国家有关粮食农业补贴政策,主要有以下两类:
1、粮食(大米)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20元;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81.5元。水稻的直接补贴对象为批准种植的水稻面积;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以水稻、玉米、小麦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我们将继续坚持谁耕地谁供给谁的原则。原则上,谁耕种土地,谁享受补贴,但承包地转包或者出租给他人的,按照承包或者租赁协议的规定办理。废弃土地、非农用地征(占)地、跨境空地、自有地块不享受补贴;今年明确征用非农用地面积不得作为补助对象;高效农业不在补贴范围内;大面积粮田转为设施农用地,常年不种粮的,不予补贴。
2、改进种子补贴,改良种子补贴坚持政策开放、全面覆盖、直接补贴到户的原则。补贴标准为水稻每亩15元,小麦、玉米、花生每亩10元。补贴覆盖全县所有水稻、玉米、小麦、花生等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