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设置四个机构,各机构职能不同所属职位不同。
1、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会议组织以及信访、催办查办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科教、宣传和外事联络;负责组织编制畜牧业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畜牧统计工作;负责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
2、畜牧兽医股
贯彻执行兽医兽药有关法律、法规和实施办法,依法对兽医医政、药政进行监督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畜禽疫病防治规划;负责基层畜牧兽医站的宏观管理;协调兽医防、检、治工作。
3、人事财务股
负责机关人事、工资、职称编制和人事档案工作。负责财务计划、财务管理、基建、统计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及公费医疗管理等工作。
4、饲料管理股
贯彻执行饲草、饲料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饲料进行行业管理;组织实施饲料发展规划,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监督执行饲料行业技术规范和产品质量标准;负责草场建设、保护和监理工作。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 法规,指导畜牧业生产, 负责畜禽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 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管理工作;负责畜牧、兽医、兽药工作的行业管理和畜牧业产品的质量管理。
负责畜牧业其他项目的审核、论证、 申报工作;研究制定畜牧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规划;指导协调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畜牧业生产、加工、供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对本地区的畜牧业疾病防控,及疫情上报监控。
参考资料:
济南市畜牧兽医局的内设机构
高辅卿
局长,党组书记
主持全局全面工作。
主管人事、财务和党组织建设。
分管财务处、人事处
方明甲
党组副书记,巡视员
分管畜牧生产、科技、机关行政管理、纪检联系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生产科技处
付良玉
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分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畜产品监测工作)。
负责办公室工作
韩剑侠
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畜牧技术推广工作。
分管畜牧技术推广站
孙世平
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兽医、动物防疫工作。
分管防疫处、动物卫生监督所、疫控中心
张荣频
巡视员
分管兽药、饲料、法制等工作。
分管兽医与兽药管理处、饲料管理处、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饲料、兽药监测工作)
袁传溪
党组成员,总兽医师
协助方明甲局长分管畜牧生产、科技、机关行政管理、纪检联系等工作。
分管生产科技处
崔统一
党组成员,总畜牧师
协助方明甲同志分管的工作
侧重于秸秆综合利用和农民合作组织等方面的工作
王俊忠
副巡视员
协助党组书记做好党组织建设工作。
分管机关党建、宣传教育、协会、工会、信访、普法、政务公开及市委、市政府安排开展的相关工作。
分管机关支部、政务大厅窗口。
协助张荣频同志分管的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市畜牧兽医局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畜牧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畜牧兽医事业费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及相关统计、审计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畜牧业建设项目的汇总、上报和计划下达;依法指导、扶持涉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畜牧科技处
拟订畜牧业生产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畜牧业产业化建设;按规定负责畜禽养殖项目的筛选、实施和管理;负责种畜禽管理工作,指导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畜牧兽医行业科技工作。
(四)动物卫生防疫处
拟订动物防疫、检疫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拟订动物疫病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规定负责动物防疫、检疫项目的筛选、实施和管理;负责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和动物防疫管理工作。
(五)医政药政处
拟订兽药、兽医器械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兽医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指导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工作;负责兽药、兽医器械、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兽药产品质量抽检计划、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
(六)饲料管理处
拟订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及草场保护、建设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饲料生产企业、动物源性饲料产品、草场和草种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饲草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开发利用;负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牧草项目的筛选、实施和管理。
(七)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挂市奶业管理办公室牌子)
拟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畜禽质量安全检测计划;组织、指导对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按职责分工承担无公害畜产品管理有关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奶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奶源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和奶畜养殖管理;负责奶畜饲养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