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地下水资源环境问题研究及对策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22 03: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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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剑民

内蒙古地下水资源环境问题研究及对策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呼和浩特,010020)

摘要 本文在阐明内蒙古自治区水文地质条件、含水层类型、地下水分布特点的基础上,就地下水资源供需状况从资源补给、地下水开发利用两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评价,并针对目前地下水资源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 地下水 资源 环境 问题 研究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性水资源短缺问题显得非常突出。据统计,全国有1/4的国土面积缺水,1/10地区的水资源仅能满足人类生存的基本要求,正常年份缺水量近400×108m3。由于不合理开发水资源,导致区域性地下水位下降、水源地枯竭、引发大面积的地面沉降、植被死亡、湿地消失等一系列灾害和生态环境问题。地下水污染已经扩展到全国大部分城市,由于地下水质下降,造成300多个城市供水紧张,已经严重威胁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着力解决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防治自然和人为作用下的地下水环境破坏,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和科学合理开发利用。

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边疆,总土地面积118.3×104km2,占全国总面积12.3%,区内人口2378.6×104人,全区地下水资源为321.22×108m3/a。从总体看,内蒙古地下水资源并不丰富,区内地表水系不发育,水资源较贫乏,而且分布不均匀。东部、东南部降水量大,地下水资源较丰富,而西部、北部降水量少,地下水资源较贫乏。水资源的短缺及其不均匀性严重制约着自治区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充分认识内蒙古地下水资源的现状,合理开发与利用地下水资源,积极探寻解决地下水资源生态环境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在自治区经济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水文地质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上属于高原型地貌,但内部各地地貌形态、成因类型、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不尽相同。据此可将全区地下水划分为大兴安岭山地、西辽河平原、内蒙古北部高原、阴山山地、河套平原、鄂尔多斯高原和阿拉善高原七个水文地质区。

1.1 地下水系统划分

自治区分内陆和外流两大水系。外流水系进一步分为额尔古纳河、西辽河、海河、滦河、黄河水系;内陆水系分为阿拉善高原、阴山北部高原内陆水系。

根据本区地表水流域及地貌状态将自治区划分为8个地下水系统,25个亚系统,其地貌及水文特征见表1。

补给方式主要以大气降水为主,也有侧向径流、黄灌水入渗、洪水入渗和地表灌溉;排泄方式主要以蒸发、侧向径流的流出,还有河谷排泄和人工开采。

表1 地下水系统地貌特征表

1.2 含水岩类划分

按地下水含水介质及赋存条件,全区可划分为三大含水岩类,即:松散岩类孔隙水、碎屑岩类裂隙孔隙水、基岩裂隙水(包含碳酸盐岩类裂隙溶洞水)。

1.2.1 松散岩类孔隙水

松散岩类孔隙水在区内广泛分布,主要分布在山间沟谷、河谷洼地、山前冲洪积倾斜平原、山间断(坳)陷盆地及沙漠区。

1.2.2 碎屑岩类裂隙孔隙水

碎屑岩类裂隙孔隙水在自治区分布比较广泛,主要分布在鄂尔多斯高原、内蒙古北部高原、阿拉善高原及大兴安岭东侧部分山间盆地、阴山山地的山间盆地。

1.2.3 基岩裂隙水

广泛分布于自治区的山地丘陵区,除此之外,在内蒙古北部高原、阴山山地等还分布有玄武岩裂隙孔洞水。

1.3 地下水分布特点

内蒙古地下水受气候、地质构造与古地理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地下水无论在资源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及其在空间分布上,具有自己的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地下水资源具有可开采资源少,资源分布不平衡,水质相对较差的特点。

(2)地下水受气候影响,无论在量上与质上,均有随气候变化的分带性。主要表现在:

一是水量由东向西减少,水质变差。

二是第四系河谷含水层由东向西分布渐少,含水层变薄,变窄,水质变差。

三是由于降水量向西向北减少,对原较差的水冲淡作用和由西向北减弱。

四是对深部地下水补给作用由东向西逐渐减弱。

(3)由于地质条件复杂,使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化、多样化。

(4)地下水赋存条件与古地理有密切关系。

(5)内陆干旱水文地质特征明显,表现在:

一是地下水没有统一的循环基准面。

二是第四系河谷含水层由河谷上游至下游变薄或消失,地下水矿化度快速增高。

三是干旱气候下的标准元素大量富集。

四是透水不含水层较厚。

五是第四系河谷稀少而短暂。

(6)沙漠下部都有丰富的淡水资源。

(7)有全国最大的白垩系淡水盆地。

(8)地下水是分属于不同水系最多的地区,不同水系水文地质条件也有所差异,表现为:

一是第四系河谷含水层厚度不一,结构不一。

二是第四系河谷宽厚不一。

三是地下水开发能力不同。

(9)地下水地质环境以原生环境为主,次生环境仅在局部地段存在,而且原生环境较差。

2 地下水资源的现状分析

2.1 地表水资源状况

地表水资源的数量及其变化主要受各地降水量的控制和影响,内蒙古自治区降水量在空间分布上自东向西逐渐减少,一般由呼伦贝尔市一带的450mm至阿拉善盟不足50mm,同时,由南向北年降水量也在减少,使地表水资源数量在空间的分布及其变化与降水量的区域分布及变化具有相同的规律,即自东向西,由南向北逐渐减少的规律。

全区地表水资源量不仅数量较少,空间分布也极不均匀,相对比较,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表水资源丰富,仅额尔古纳河、嫩江和辽河三水系,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就达335×108m3/a,占全区地表水资源量377.71×108m3/a的88.69%;中部海、滦河水系,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为3.93×108m3/a,占1.04%;西部黄河水系支流地表水资源为19.85×108m3/a,占5.26%;阿拉善盟额济纳河占全区总水资源的1.88%;其余内陆水系地表水资源量少而且不稳定。从地表水在年内的分配来看,产流大小与降水量完全相吻合,自治区中西部的多数河流在干旱季节均有断流时期,这对地表水的开发利用增加了许多困难。

2.2 地下水天然补给资源状况

全区平均年天然补给资源量为292.5242×108m3/a,枯水年天然补给资源量为243.8240×108m3/a,按天然补给项统计见表2。

全区地下水天然补给资源的分布规律与大气降水分布规律一样,均具有自东向西,由南向北减少的规律。

2.3 地下水可开采资源状况

地下水可开采资源是指在一定经济、技术条件的约束下,可以持续开采利用的地下水量,并在开采过程中不发生严重的环境问题的地下水量。

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可开采资源量为149.5033×108m3/a,各系统可开采资源量见表3。

表2 平均年及枯水年天然资源统计表 单位:108m3/a

续表

表3 按地下水系统地下水资源量统计表

续表

2.4 水资源评价

内蒙古自治区由于降水量少,蒸发量大,所以地表水资源和地下水资源均不甚丰富。

地表水资源量按多年平均计,内蒙古自治区为377.71×108m3/a(黄河过境干流量228.80×108m3/a除外)其中78.65×108m3/a为基流量,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为89.72×108m3/a,地下水与地表水转化量为87.03×108m3/a。

地表水与地下水的水资源总量为583.20×108m3/a,枯水年份时为534.50×108m3/a,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可利用资源量为298.29×108m3/a。

2.5 缺水情况分析

内蒙古自治区面积118.3×104km2/a,绝大部分地区处于荒漠、干旱及半干旱地区,地表水、地下水贫乏,人均占有可开采资源量仅为642m3/(人·a)。

2.5.1 人畜饮用缺水

内蒙古自治区缺水面积20.13×104km2/a,人口234.6×104人,主要分布在阿拉善高原及阴山山地以北内蒙古高原地区,阴山山地间的第三系及白晋系组成的盆地,清水河与桌子山一带灰岩区及西部丘陵区,尤以内蒙古西部阿拉善地区更为突出。具体见表4。

表4 内蒙古缺水地区统计表

续表

2.5.2 城市及城镇缺水

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城市,城镇或重要口岸城市,由于缺水,严重影响人民生活,制约当地经济发展。具体情况见表5。

表5 城市及城镇缺水情况统计表

续表

3 问题研究及对策

内蒙古自治区地域辽阔,各地水文地质条件差异较大,地下水资源极不平衡,特别是近20年来,国民经济迅速发展,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长率,相应地下水的开发利用量也逐年加大,部分城市、旗县地下水的开采总量成倍增长,就全区而言,地下水开发利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地下水资源分布与国民经济布局不相一致,使全区地下水资源的开发与供需要求不协调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的进一步实施,中西部地区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及我区最大的工业城市包头市分布在西部区,特别是鄂尔多斯市能源基地的进一步开发,需要更多的地下水资源。对此,要利用现有的地下水资源,采取一系列节水措施。同时,要治理生态恶化,恢复生态环境,尽早实施南水北调西线工程,从源头上解决中西部地区缺水的问题。

3.2 地下水资源的开发不平衡

全区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平均为40.04%。包头、呼市、乌兰察布市几乎无开采潜力可言,兴安盟、通辽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都在50%左右,只有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阿拉善盟地下水开采程度在10%上下,仍有尚待开发的地区,如:乌兰布和沙漠、浑善达克沙漠、巴丹吉林沙漠、腾格里沙漠以及鄂尔多斯白垩系盆地地下水。

3.3 对以往地下水的勘查成果重视不够

建国以来,我区地下水勘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起到一定作用,但是在决策中往往忽视地下水在不同地区的分布规律及开发利用条件,也反映了水文地质勘查成果和国民经济的宏观决策没有很好地结合起来。因此勘查成果要由过去的专业性向可读性、可视性转变,成果要社会化,为政府部门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各级政府在宏观决策前应充分利用以往勘查资料,以免造成失误。

3.4 在水资源管理上,缺乏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的调控手段

一是对两类不同性质的地下水,即潜水、承压水进行混合开采,只求水量,不求质量,使地下水相互贯通,不仅改变了地下水的水动力条件,而且造成水质良好的承压水受到污染。二是工农业争水矛盾存在。各自为政,乱开乱采,开发利用缺乏合理性,全局性。三是生产井布局不合理,致使地下水过量开采,形成局部漏斗。四是灌溉方式陈旧,造成地下水资源严重浪费。

3.5 地表水、地下水综合利用相互调节不够

在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的综合考虑上缺乏合理调配使用,如河套平原盐渍土的形成,除了封闭盆地、地下水径流不畅,地下水以垂直循环为主,气候干旱,地质环境等内在因素外,地表水灌溉量过大,有灌无排,渠系渗漏过大,使地下水位升高,是引起土壤盐渍化的外因。要解决河套地区盐渍化,必须降低地下水水位,而降低地下水位,用渠排水影响范围太小,单侧影响不过300~500m,而渠排占用大量土地,效果不明显。采用井渠结合,以灌代排,实行灌排平衡时,如果灌溉面积按1143万亩计,最多布井2904眼,灌溉需水量43.53×108m3/a,其中地下水14.83×108m3/a,黄灌用水量28.7×108m3/a,引黄量41×108m3/a,而目前的引黄量已达59.07×108m3/a。因此,应加强地表水、地下水的综合利用。

3.6 现有地下水资源保护力度不够,废水利用有待加强

一方面,城市生活、工业废水任意排放造成地下水不同程度的污染,使地下水资源浪费;另一方面,个别地方承压水井长期自流,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另外,自治区废水利用率仅达10%~20%,应加大污水治理的力度,使污水排放满足国家标准,提高重复利用率,节约水资源。

3.7 利用地下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力度不足

自治区沙化严重,沙尘暴有增无减,草原退化日趋严重,而浑善达克沙漠、毛乌素沙漠、库布其沙漠、乌兰布和沙漠、巴丹吉林沙漠、腾格里沙漠都有较丰富的地下水资源,应加大勘查与开发力度,促进生态环境工程的建设。

3.8 地下水资源勘探滞后于国民经济发展需求

全区地下水勘查程度较低,勘探量平均1m/km2。其中,大于1∶5万比例尺以上的勘探面积为4×104km2,仅占自治区面积的3.5%。1∶10万比例尺的农田供水勘查也只有14×104km2,占总面积的12%。绝大部分都是1∶20万~1∶50万比例尺的调查及普查工作,处于找水调查阶段,只能作区域性的远景规划,难以解决具体实际问题。而现实中,诸多与地下水有关的问题亟待解决。如人畜用水、工农业用水、生态环境改善、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移民、盐渍土改良等均与地下水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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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牧民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第一产业收入仍占绝对比重。2005年呼、包、鄂、巴四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4631元、4667元、4601元、4265元,均超过当年全区农牧民纯收入水平(2989元),也超过当年全国农民纯收入水平(3225元),比2001年分别增加2070元、2109元、2343元、1686元,年均增长15.9%、16.2%、19.5%、13.4%,比全国平均增速8.3%高出7.6个百分点、7.9个百分点、11.2个百分点和5.1个百分点。从收入来源情况看,收入结构比较单一,一产业收入占纯收入比重分别达到62%、56%、57%和81%。

(二)非农收入贡献加大,但地区间差异明显。2005年呼、包、鄂、巴四市农牧民非农收入(包括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分别达到1750元、2042元、1981元、829元,比2001年增加了580元、1125元、1268元、565元,对五年农牧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8%、43.5%、54%、33%,比“九五”时期都有较大增长,但和全国平均水平(65%以上)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另外,从四市非农经济发展来看,呈现不平衡状态。2005年呼、包、鄂、巴四市非农收入占纯收入比重分别为37.8%、43%、43.7%、19.4%,与2001年相比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包头市增加了11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和7.9个百分点,呼和浩特市下降7.9个百分点。

(三)工资性收入是非农收入增加的主要来源,农村牧区二三产业发展十分薄弱。2005年呼、包、鄂、巴四市农牧民工资性收入为1047元、1018元、1365元、463元,比2001年增加378元、590元、883元、243元,除巴盟外其他三市农牧民得到的工资性收入均超过全区平均水平,鄂尔多斯市农牧民工资性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工资性收入占非农收入比例都达到了50%以上,鄂尔多斯市达到60%以上,工资性收入是非农收入增加的主要来源。与此同时,二三产业收入占非农收入比例均在15%以下,对农牧民收入增长的贡献微弱。

可以看出,目前内蒙古西部非农经济发展,主要是以输出人力资源获取劳务收入为主,真正经营性非农收入很少,非农经济发展仍处于较低水平状态。

二、影响内蒙古非农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产业结构严重农牧化。内蒙古人均耕地8.3亩,是全国的人均耕地的3倍;人均草牧场122亩,位居全国首位。农牧业资源具有比较优势,一产业具有较高的比较效益。调研所及的四个市第一产业收入都占绝对优势,非农牧收入只占19%到43%。巴彦淖尔市第一产业的收入比重虽然逐年下降,但2005年仍高达81%,收入的主要来源仍然是第一产业尤其是种植业。即使工业化较快的鄂尔多斯市目前农牧民仍有近六成收入来自第一产业,非农收入比重较全国平均水平还低16个百分点。呼市近年由于奶牛养殖业的迅猛发展,一产业占农牧民收入的比重还有较大幅度上升。严重农化的产业结构,说明了内蒙古农村非农行业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思想观念相对滞后。农牧业资源丰富带来另一个问题是农牧民小富即安的思想根深蒂固。在推进非农业产业经营过程中,部分基层领导就农业抓农业,对于二、三产业的发展在思想上认识不够,一些地区农牧民外出打工的积极性不高。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银脑包镇新兴村农民刘金牛认为现在生活“猪肉不误吃,烧酒不误喝,日子过得顺溜”, “儿子出去不省心、女儿出去不放心”,不如留在身边。

(三)农村二三产业发展融资困难。内蒙古县域经济发展较慢,对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带动作用十分有限。包头固阳县域内缺乏马铃薯加工企业,商品薯全部以鲜薯外运,该县金山镇红崖湾村农民仅鲜薯运费一项就比在当地销售多支出90多万元。同时,农村牧区二三产业发展受融资难等问题的困扰,不仅发展壮大困难,有的生存也成了问题。鄂尔多斯东胜区的移民村和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银脑包镇有创业计划的农牧民都反映贷不到款,贷款没有渠道;国家设立的创业贷款只给城市下岗职工,而农牧民就地兴办二三产业或进城创业都不能享受该项贷款。此外,对合法经营的农村牧区流动性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和收取有关税费等优惠政策没有完全落实,有的地方仍在收取管理费。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基础工作落后,外出打工组织化程度低,进城务工环境仍有待改善。农牧民务工的组织领导系统、信息系统、维权系统未完全建立,农牧民打工70%靠自发,政府组织职能不到位。农牧民工子女上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仍未纳入打工城市统筹范围。呼市赛罕区的双树村村民说,划归市区后,所交养老保险费与原城市居民一样多,但领取养老保险金少200多元,原城市居民是每月650元,他们只能领到418元。赛罕区大台什乌盟籍打工村民子女上学不能享受到教育“两免一补”。为城市盖楼房的乌盟人,打工十几年也买不到当地一套住房,只能租南房居住。在北京等外地城市打工的农牧民再到其他城市或返乡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帐户不能跟着转移,社保基金管理有待进一步改善。

(五)农村牧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滞后。全区职业技术学校很多已并入普通学校,现有的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差,缺乏与专业相适应的教师、实验室、实训场地、教学仪器设备,办学成本较高,难以满足教学要求。鄂尔多斯市旗县区前些年教育改革把职业技校都并入普通高中,致使各旗县区没有一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而工业化步伐的加快使鄂尔多斯技工用工缺口大大增加,其他三市也不同程度存在类似情况。四市农村牧区相当一部分中、高考落榜生重新回到农村牧区务农,增加了农牧民的数量,需要社会高度关注,加强就业培训,但目前除鄂尔多斯市外,对这部分新增农牧民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还没有做出有效安排。

目前国家对农牧民转移培训的补贴量小、标准低,难以满足对农牧民进行有效培训的需要。由于农牧民自筹能力弱,而大多数旗县区又没有安排转移培训的配套资金,每人300元的补助资金只是杯水车薪,只能开展一些引导性和简单工种培训,难以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开展订单、技能性要求高的培训,导致培训质量不高,效益不明显。据呼市教育局测算,2006年市教育局直属的6所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住校的农村学生每年每人支付的学费、生活费约3900元,而2006年国家和自治区资助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最高每生1000元。“阳光工程”只有国家补贴300元,时间是15天到3个月,根本满足不了掌握就业本领的需要。四市都有召不到生源的现象,有的十五天的培训,时间过半、人走一半,培训质量大打折扣。

另外培训资源分散,有关农牧民的培训工程分散在科技、教育、劳动就业、扶贫、农牧业等多个部门,四市呼吁整合农牧民培训资源。

三、有效增加非农收入的对策建议

继续坚持自治区七届、八届党代会以来形成的战略思路,解决农牧业问题在非农牧产业上下功夫、解决农村牧区问题在加快推进城镇化上下功夫、解决农牧民问题在减少农牧业人口和转移农牧民上下功夫。充分运用第二次农业普查的成果,在此基础上制定发展规划,做出科学决策。彻底摸清内蒙古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结构、产业结构和农牧民收入结构、投资意向等家底。从调查情况看,有效增加内蒙古农牧民非农牧收入。

(一)继续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三化”互动战略,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工业化进程。把推进农村牧区工业化作为今后五年的重点工作,努力提高二三产业中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的比重、提高二三产业在农村牧区经济中的比重、提高二三产业收入在农牧民收入中的比重,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工业化进程。重点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制定综合配套政策措施,使农村牧区二三产业发展有规划、有目标、有重点、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并列入各级政府农村牧区工作的考核指标。

二是以发展县域经济为重点,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把带动农牧民收入增长最直接最就近的县域经济作为最重要的载体和平台布局谋划农村牧区经济。将非农牧产业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个重点。着眼于农村牧区劳动力的转移和增收,围绕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农牧民转移培训,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农村牧区人口的转移创造条件。合理区划农牧业资源,实施禁止开发区内的农村牧区人口转移工作。

三是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巴彦淖尔市和呼和浩特市的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实践证明,龙头企业带动下的一产业有旺盛的生命力。巴彦淖尔市2005年一产业给农牧民带来的收入就超过了全国农民平均收入的水平,达到3400元左右;呼和浩特市一产业给农牧民带来的收入也达到近3000元,功在产业化。要通过发展农村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带动关联产业群的发展,将产业优势和产品优势化为农民的就业机会和增收渠道。

(二)大力改善进城务工农牧民就业环境,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拓宽劳动就业渠道,发展劳务经济,有效增加农牧民务工收入。要制定农村牧区人口转移的具体优惠政策,使转移后的农村牧区人口降低进城后的生存成本,在生活、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子女入学入托等所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综合出台加强部门协调的意见,责成农牧民工办出台政策,并牵头监督现行农牧民工工作政策执行情况:由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执行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等18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由自治区发改委执行的《关于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405号)等2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教育厅执行的《关于教育系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06]6号)等2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科技厅执行的《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有关科技培训和产业发展工作要求的通知》(国科办农社字[2006]26号)等3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司法厅执行的《关于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司发通[2004]159号)等2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由财政厅执行的《关于将农民工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03]561号)等5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农牧业厅执行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农科教[2004]4号)等3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执行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厅发法规[2006]28号)等2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执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和加强对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 [2006]287号)等2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工商局执行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工商个字[2006]75号)等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局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第三号)等4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团委执行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等等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对实施状况进行评估、完善配套衔接、营造农牧民工务工的整体良好氛围。

教育厅和财政厅要研究解决教育“两免一补”覆盖到进城农牧民与在村农牧民同享的政策办法及加大教育资源投资力度,让农牧民工子女能上得起学的问题。社保局和财政厅要研究解决稳定就业的农牧民工纳入所在城镇的社保范围,同时允许保留和参加户籍所在地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政策措施。建设厅和发改委、财政厅要研究解决为农牧民建设适用住房问题。农牧民工办和农牧业厅要依法保障进城务工农牧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发展劳务经济,有效增加农牧民务工收入。

(三)加强农牧民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培养新型农牧民。

要抓好农村牧区职业教育,变以追求升学为主要目标为追求就业为主要目标。扩大职业教育规模,设置实用的专业课程,使学生能系统地掌握实用技术,毕业后能尽快就业。

增加农牧民职业技术教育投入,提高职业教育补助标准。建议将户籍在农村牧区、参加中高考的初高中落榜生全部送到职业技术学校上学,使其将来具备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技能,其学费由政府买单。据自治区扶贫办多次调研结果,培训一名市场认可、能够就业的技术工人,最起码需要1000―1500元的投入。鄂尔多斯在国家补贴300元的基础上,将阳光工程的补贴由市、旗县两级扩大补贴600元,达到每人900元。建议自治区再增加补贴300元,使有条件的地方,转移培训的补贴达到每人1200元。

整合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将民营学校纳入国民教育;将现有分散在各部门的针对农牧民培训的资源整合使用,产生合力,要建立农牧民工培训的联席会议制度,使农牧民工培训有组织、有机构、有经费、有场所、有保障。

(四)深化农村牧区经营体制改革,发展现代农牧业,充分挖掘农牧产业内部增收潜力。内蒙古农牧民人均占有耕地草牧场等农牧业资源有较大的相对优势,即使实现超过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平均水平,在国家惠农政策的支持下,第一产业仍然是今后相当长时间内蒙古农牧民增收的主渠道和最现实的选择。要在稳定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依法推进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牧业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积极推进农牧业科技进步,提高科技贡献率,努力提高农牧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农牧业生产效率。充分挖掘内蒙古农牧业资源优势和农牧产业内部增收潜力,发展现代农牧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

(五)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农支牧力度;切实解决农牧民兴办二三产业融资难的问题;加快转变县乡政府职能改革,为提高农牧民非农牧收入创造良好环境。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征用土地对农牧民的补偿政策,加大退耕还林补贴、粮食补贴、购买农机具补贴和良种补贴,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幅度,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严防农牧民的负担反弹,使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不留死角,增加农牧民政策性和财产性收入。

自治区财政要拿出一定数量资金对农牧民兴办二三产业,农村牧区农畜产品加工、流通中小企业进行贴息贷款,促其发展壮大,为农牧民增加非农收入拓展渠道。

县乡财政改革后,核心任务就是转变政府职能,乡政府不再承担税收任务,而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为农牧民增收致富提供服务上,为提高农牧民非农牧收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绿洲是与荒漠相伴生的一种景观类型。它主要是指干旱荒漠中有稳定水源,植物繁茂,生物活跃,具有一定空间规模,且明显高出周边环境的高效生态地理景观区。我国绿洲集中分布于贺兰山—乌梢岭—线以西的干旱地区,基本上分为三个区:东部河套平原绿洲区、西北干旱内陆绿洲区和柴达木高原绿洲区。 我国绿洲农业的开发,始于秦代。在绿洲农业开发的过程中,推进作用最大的是屯垦。历代的农业开发,促成了绿洲单一脆弱的游牧经济向农牧经济并存的经济结构过渡,使中国农业区域扩大,自然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但是,大规模的绿洲农业开发,在扩大耕地面积、增加环境的人口承载能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生态问题。 一、历史时期绿洲的农业开发 中国绿洲农业的历史发展,是分区推进逐步在不同地理部位开发的过程,而军屯和民屯是绿洲农业开发的主要方式。屯垦和移民是有组织的、有政治、军事、经济目的的利用黄河流域的农业技术面进行的大规模的农业开发。内地先进农具及农耕技术的引入,加快了绿洲农业开发的广度和深度,促进了社会制度的演进。绿洲农业的开发过程从东到西、再南北地按地理(农业)区域发展,这也显示中国绿洲农业的分区还与历史发展过程有联系的特点。 (一)河套平原绿洲区的农业开发 河套地区主要包括西部的银川平原,称西套;巴彦高勒与乌拉山之间的扇形平原,称后套;乌拉山以东的呼和浩特平原(土默特川),称前套(又称东套);鄂尔多斯高原又有内套之称。 春秋战国之际,匈奴占据河套大部分地区,过着“逐水草迁徙”的游牧生活。战国后期,魏、秦、赵先后占据河套地区南部边沿和东套平原地区,设郡置县,驻兵戍边,奏响了农业开发的序曲。 秦汉时期,河套地区首次大规模开发。始皇三十二年(前215年),“使将军蒙恬将兵三十万北击匈奴,掠取河南地”。始皇三十六年,“移民至北河、榆中三万家”揭开秦汉移民实边、开垦河套的序幕。但是当时战乱频繁,屯垦规模非常有限,垦区只是点状分布。至汉武帝时,为解决戌军供给问题,于元朔二年(前127年),“募民徙朔方十万口”实边屯田。此后,移民活动连绵不断。据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一书统计,元始二年(公元2j4UiUh年),河套地区人口达到170万,超过以后历代的人口数量。移民还带来了先进的农耕工(具和耕作技术,如代田法在这一时期被推广到边郡及居延城。西汉的开垦重点主要在银川平)原、内蒙古西山嘴以东河套平原和鄂尔多斯高原东部等水土条件较好的地方。 北魏统一河套后,这里的绿洲农业又慢慢得到恢复和发展,屯田主要集中在河北(河套北部)、五原、固阳塞(包头市西北)及银川平原。 进入唐代,河套地区进行了第二次大规模开发。唐代前期实行府兵制度,在灵州、宁夏平原等处推行以军士营田为形式的农业开发。唐代的屯田使内蒙黄河与乌加河之间的广袤区域得到深入开发,同时,随着唐徕I渠的开挖,西套灌区向北扩大至今银川附近,成为沃野千里的鱼米之乡。但鄂尔多斯高原区农业成分进一步减少,套区农牧业界限愈加明显。 唐以后,后套、东套、内套先后被党项、契丹、蒙( 古等民族占据,以畜牧业为主,而西套平原的农业却一直发展。元初,为恢复宁夏平原农业,即大规模治理引黄灌溉工程,修复唐徕、汉延等渠道,灌田一万余顷。明朝初期开始大规模在西套移民和屯军,永乐初年就出现了“天下屯田积谷最多”的景象。 进入清代,河套地区迎来了农业开发的第三次高潮,清政府废除军屯,将屯田军士一律转为自耕农,提高了农业开发的效率,对农业生产的恢复起了重要作用。除疏通旧渠外,又修建了大清渠、惠农渠、昌润渠三大主干渠道,使原本地广人稀的西套北部也得黄河水灌溉之利。嘉庆年间,西套平原灌地421000顷,宁夏府人口140万。道光年间,鄂尔多斯高原和长城以北的“黑界地”、“白界地”也相继得到全面开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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